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行政单位
㈡ 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来只是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执法单位回,管理辖区内的药店答、诊所的药房、医院的药库药房,主要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因为08年的机构改革,目前很多地方也接管了餐饮单位的执法检查,还有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管。
㈢ 平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什么的
流通的药
㈣ 县级以上哪些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质抄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㈤ 永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永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负责对永新县药品(专包括中药材、属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永新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是一个部门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是同一个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为药监局或食药局,主要负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监管。
2013年3月22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也同步进行了更名,一律改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英文简称由“SFDA”变成“CFDA”,就连原先的官方微博“中国药监”也改成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历史沿革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2003年4月16日,根据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经2003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是时为国务院直属单位;
2008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卫生部管理,为其直属机构。
省级叫某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级叫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级目前多数已经和工商局合并,某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㈦ 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县(区)级及以来上食自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工 资、办公经费等经济来源,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派出机构(所、队)有的是行政编制,有的是事业编制,因此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因此,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㈧ 富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属于国企吗
县(区抄)级及以上食袭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工 资、办公经费等经济来源,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派出机构(所、队)有的是行政编制(含参公),有的是事业编制,因此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因此,富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㈨ 晴隆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是什么是属于事业单位参公管理还是属于机关单位
卫生局是属于机关,卫生监督所是属于事业参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机关,其监察大队是事业参公。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从国家学说上讲,国家机关,即国家政权机关,它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中的各级机关。
关于参公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