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管理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下的期限是30日内;案件复杂或或者重大的,期版限是60日。权
PS: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Ⅱ 治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治安案件不存在立案,只有受案,就是说无论什么案件都要受理,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
2、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3、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做法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做法,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根据有关限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通常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无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
另外,在乡村无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背治安管理的做法中需要予以警告、50元以下罚金的,能够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2)治安案件管理扩展阅读: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Ⅲ 治安案件中的四类案件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包括以下四类:
1、扰乱公共秩序类。
2、妨害公共安全类。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
4、妨害社会管理类。
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3)治安案件管理扩展阅读:
查处原则: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第二、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三、 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Ⅳ 治安案件处理程序
治安案件的处理属于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的处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治安调解,具体流程包括:
(1)简单程序: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
(2)普通程序:
①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②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③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④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⑤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裁决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单位和常住地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部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讯问查证的时间不行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调解:对因民间引起的纠纷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Ⅳ 治安案件处理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下的期限是30日内;案件复杂或或者重大的,期限是60日。
PS: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Ⅵ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1、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2、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3、 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6)治安案件管理扩展阅读
(一) 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Ⅶ 治安案件的处罚程序
1.治安案件裁决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1)简单程序: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2)普通程序:①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②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③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④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⑤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裁决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单位和常住地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部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讯问查证的时间不行超过二十四小时。(3).治安调解:对因民间引起的纠纷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Ⅷ 什么是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构成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回罚条例》之规答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1)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并够刑事处罚的,则按刑法处理;(2)依照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