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职责
㈠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什么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概括地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为维护党章、加强党风建设和严肃党纪而斗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包括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㈡ 纪检工作人员监督工作职责
1、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2、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监督重点,注重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4、要把信任激励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使全党同志逐渐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5、坚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2)纪律检查职责扩展阅读: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归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负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各级纪委只有履行好这个“专责”,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㈢ 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纪委的主要职责来:
党的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纪律检查职责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参考资料: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络
㈣ 什么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
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 实现。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一方面,要通过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保证党的队伍坚强有力。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内称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指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993年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
㈤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的职责是什么
现在称为”纪委监委机构职能“,可在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查询。
㈥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中央和省、市、 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指示,抓专好本县反腐败工属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㈦ 什么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什么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7)纪律检查职责扩展阅读:
典型经验:
河南焦作纪委监委:工作推进到哪,监督就跟进到哪
焦作市纪委监委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阵地,每月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已组织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微党课等活动11次。
案管室党支部结合被查处的纪检监察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巡察办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到红色文化展览馆、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九纵队旧址等地进行参观学习,集体追寻红色记忆,重温入党誓词。
通过家访,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日常生活中,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体现严管厚爱。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已进行家访49人次。
㈧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履行什么职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8)纪律检查职责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纪委或中纪委)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机关,担负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书记负责制。
1993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1993年起,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委合署办公。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
㈨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中央和省、市、
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指示,抓好本县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㈩ 纪检委职责是什么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三、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 、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七、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