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总队是内设机构吗
A. 公安局里有几个部门都是管什么的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拓展资料: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等
2、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党委主管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组织处、人事处、宣传处等和4个处级机构。
4、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5、警务督察中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6、法制支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警务保障处: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8、信访工作处: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
9、经济保卫支队:负责指导重点企业和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0、文化保卫支队:负责指导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1、经侦支队:负责全市重大经济诈骗、走私、侵犯知识产权、漏税、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2、处置突发事件支队(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置,以及打击环境犯罪工作
13、特警支队: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暴乱、骚乱、大规模流氓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14、警察训练支队:负责全局在职民警的任职训练、晋升警衔训练、警务技战术训练、专门业务培训工作。
15、视频侦查支队:负责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以及大案要案视频侦查技术支撑等工作。
16、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负责物流寄递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
17、信息通信处:负责公安有线、无线、卫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网络的管理工作。
18、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19、强制医疗管理处:负责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患者实行治安监管和医治等工作。
20、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公交分局):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长途客运车辆的治安管理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21、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负责重大、特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22、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秘处、特种行业与旅游治安处、大型活动处、户政与基层基础工作处和保安工作管理处等5个处级机构。
23、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局):负责侦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秘处、一处、二处、三处和刑事技术处等5个处级机构。
24、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政治处、警务监督处、秩序处、事故处、科技处、宣传法制处、车辆管理处、郊县业务处、特勤大队和11个交警执勤大队等21个处级机构。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公安局-网络
B. 九江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内设机构23个,直属机构14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机关党委和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统计、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公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公安理论研究。
(二)指挥调度处(副处级,对外称指挥中心)
组织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辅助指挥全市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指导、规范、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指挥系统和110报警服务台建设;承担市局机关24小时值班工作。
(三)情报信息研判处
负责全市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动情报信息系统高端应用和专业化分析研判工作。
(四)国内安全保卫处(副处级,对外称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掌握影响全市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作对策;组织、指导、督办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事件的侦察、控制、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调研和专案派遣工作,承办有关对台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和跨区域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五)经济犯罪侦查处(副处级,对外称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业务建设;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六)治安管理处(副处级,对外称治安管理支队)
拟订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全市特警队、巡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
(七)技术侦察处(副处级,对外称技术侦察支队)
拟订技术侦察工作的有关办法、对策;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收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组织重大案件、紧急治安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技术侦察支援工作;协调跨区域重特大案件的技术侦察工作;组织、管理技术侦察专业培训和技术侦察装备工作;办理有关重大案件,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八)刑事侦查处(副处级,对外称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与外省、市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九)科技信息化处(对外称科技信息化支队),增挂“信息中心”牌子
规划、指导全市公安通信、信息和公安科技工作;拟订、实施公安通信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库,开展信息服务;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拟订科技强警工作规划,管理公安科研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处(对外称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增挂“互联网监控中心”牌子
拟订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一)交通管理处(副处级,对外称交通管理支队)
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市直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剧毒化学品跨区域道路运输路线的核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证的审批;指导、监督全市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科技管理和信息化应用。
(十二)监所管理处(对外称监所管理支队)
掌握全市公安监所工作信息,拟订公安监所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对策;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等场所的人员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事故;指导、监督公安监所的管理机构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所配合办案、深挖犯罪工作;规划和指导监所及其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
(十三)出入境管理
组织、指导全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组织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和出入境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十四)法制处(对外称法制支队),增挂“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牌子
组织草拟、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管理劳动教养对象的审批和有关劳教对象申诉案件的受理等工作。
(十五)禁毒处(对外称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缴获毒品的检验、分析和保管工作;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犯罪案件。
(十六)装备财务处
指导全市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订货、调运、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市局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市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
(十七)警务督察处(对外称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八)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十九)信访处
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调查、复查、复核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收集、掌握和分析全市公安信访信息,及时综合、反馈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治安问题及其它重大问题;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
(二十)巡逻警察支队(副处级)
承担市区部分110处警任务,负责市区治安巡逻,承担市局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一)特警支队(副处级)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
(二十二)教育训练支队(副处级,对外称市人民警察教育训练学校)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的在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三)政治部
人事处。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优抚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全市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
宣传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政治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
综合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内务管理、从优待警和维权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民警训练工作的计划、方案;指导全市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警察体育工作。
老干部处。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青、妇和计生等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增挂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工委牌子。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监察室主任)。
C. 吉林省公安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公安厅主要包括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职能: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处置下级公安机关报告的紧急情况;审核并起草文件和会议报告;承担文电收发等工作;检查指导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工作。
(二)政治部
职能:负责组织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综合性调研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公安英烈抚恤基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市州公安局领导班子;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民警录用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省公安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省公安专科学校,指导全省公安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警体训练及大型警体活动的开展。
负责全省公安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系统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警营文化活动;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报刊、影视宣传工作。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三)纪委
职能:监察室:组织开展厅直机关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监察工作;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调查公安民警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行风建设,抓好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民主评议政行风,警务公开,组织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治理公路“三乱”,违法罚没,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
案件检查室: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调查处理公安民警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做好案件情况统计报表,综合分析,案例收集工作;对基层公安机关案件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案件审理室: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审理违法违纪案件,提出审理报告,办理呈报、决定和批复等手续;受理厅经委批准处分的公安民警对处分不服的申斥案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承担厅机关纪委的工作。
审计室:对全省公安机关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业务培训;对公安机关掩护性、服务性、保障性企业经营活动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上缴、退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及经济合同签订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掌握全省经侦工作情况和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提出打防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基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跨省市的经济犯罪案件;直接侦办或参与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为基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提供信息法律政策及业务培训;配合基层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抓好经侦队伍,规范执法行为。
(五)治安巡逻警察总队
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查办“黄赌娼”等治安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75种刑事案件;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巡警巡逻防控工作;巡警110处警工作。
(六)禁毒总队
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协调省内各地区及跨省区市禁毒协作;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七)派出所工作指导处
贯彻执行户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指定全省户政管理的规章,并指导、检查、落实;负责人口统计,指导人口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省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基层的防范工作。
(八)监所管理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经济文化保卫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网络警察总队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依法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依法查处发生在信息网络中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宣传、培训。
(十一)出入境管理局
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指导全省出入境管理的政策规定;传达贯彻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落实;指导、管理全省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加强对外国人管理,组织指挥重特大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事)件的查处;负责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制作签发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以及特殊事项的出入境证件审批等实战任务;组织公安外事活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法制处研究有关公安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十三)信息通信处
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研究制定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管理有关技术建设工作;管理公安通信资源。
(十四)科技处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有关公安科研课题的研究;组织、管理有关公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对重大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立项、招标、监理及工程验收等工作;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技防产品生产、销售进行审查、登记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技防行业从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归口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技防设施安装和技防工程立项的审批、设计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的验收;归口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在公安部、技术监督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对行业产品实施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技防产品的检测、鉴定工作及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采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部门、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基础防范设施建设提出要求;发挥吉林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社会上的科技力量,服务于全省的经济建设。
(十五)控告申诉处
接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对控告、申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十六)警务督察总队
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十七)交管局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指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警用车辆及公安专段号牌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重大科技项目;负责指导全省交警系统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
(十八)刑侦局
掌握全省刑事犯罪动态,分析刑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预测刑事犯罪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打防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直接侦办部分重特大疑难案件;制定全省刑侦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刑侦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援;与外省(市、区)协调办案。
D. 治安警察总队的内设机构名称
下设治安支队,支队下辖大队、大队下辖中队。各队又有各科室与特行科。
E. 刑警队和公安局是什么关系和派出所又是什么关系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简单来说,刑警队是公安局的内设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拓展资料: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业务划分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F. 天津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包括:
指挥中心、政治部、督察部、刑事侦查局、交通管理局、特警(巡警)总队、消防局、公安边防总队、后勤保障部、法制办公室、信访处、经济保卫处、出入境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户政管理处、预审监管总队、治安管理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管理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6)治安总队是内设机构吗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拓宽警民沟通交流渠道,提升服务群众效能,7月9日,“天津公安网”(http://ga.tj.gov.cn)正式上线运行。
这是继天津市公安局创建“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平安天津”双微矩阵之后,打造的宣传天津公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展示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又一重要平台,标志着天津公安政务信息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天津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服务群众、提升效能的重点,大力推进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平安天津”双微矩阵,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新上线的“天津公安网” 主页共分为四大版块,是集新闻发布、公安服务、融媒互动、警营风采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公安”综合性网站,聚合了文字、图片、动画、视频、音频、互动等融媒体内容。
“天津公安网”新闻发布版块,主要发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等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更有利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和监督公安工作;
融媒互动板块是网站的一大亮点,该板块精心推出了“小李警官说户政”“贝贝警官说出入境”“二喜警官说防范”“交通出行服务360度”等栏目,群众可第一时间了解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掌握相关政策和办事服务流程;
汇聚整合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双微和联动的新媒体,实现了一站式登录、一体化服务;牢牢把握新媒体时代发展需要,将拍摄制作的微访谈、微电影、微视频在该版块中集中发布,以视觉冲击力强、现场感强的优势特点,进一步满足受众需求。
天津公安机关诚邀广大群众一起拥抱互联网公安,在这一新的交流互动平台,“键对键”、“面对面”,搭建起互联网时代的“连心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天津市公安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正式上线
G. 公安局系统组织结构图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
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
(7)治安总队是内设机构吗扩展阅读:
作用
1. 可以显示其职能的划分.
2. 可以知道其权责是否适当.
3. 可以看出该人员的工作负荷是否过重.
4. 可以看出是否有无关人员承担几种较松散,无关系的工作.
5. 可以看出是否有让有才干的人没有发挥出来的情形.
6. 可以看出有没有让不胜任此项工作的人担任的重要职位.
7. 可以看出晋升的渠道是否畅通.
8. 可以显示出下次升级时谁是最合适的人选.
H. 公安局里有哪些部门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8)治安总队是内设机构吗扩展阅读: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3、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4、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5、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