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所职责
① 规划局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组织编制全国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国土资源五年规划,拟订区域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统筹、国土综合整治、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及中部崛起等区域性政策。
主要职责:
(一)负责部内各项规划工作的归口管理。
(三)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审核。
(四)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考核。
(五)组织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和参与编制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源储备和海洋资源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管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指导目录和开发总量指标;负责重要勘查、开采规划区的划定与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规划审核。
(七)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拟订相关政策;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开发区设立和扩区、涉及项目用海等的审核。
(八)负责部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承担部对口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重大专项的归口管理;承担部进口物资免税审核工作。
(九)组织审查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承担其他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核定。
(十)负责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计划,负责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新经济工作。
(十一)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规划所职责扩展阅读
司内共设5个处,分别是:
(一)国土综合处(区域发展办公室)
组织编制实施全国及区域国土规划、国土资源五年规划,指导地方编制国土规划;组织开展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工程;负责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新经济工作;负责司内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部西部办、东北办、节能减排办等区域开发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区域国土资源开发、城乡统筹等区域发展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土地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开发区设立和扩区等的审核;组织审查涉及土地利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承担其他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核定。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土地计划处
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督和评估考核;拟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地方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国或区域性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地方相关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土地整治等周转指标的计划管理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人员编制:2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四)地质矿产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地方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协调或参与编制地质矿产专项规划;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指导目录和开发总量指标;负责重要勘查、开采规划区的划定与管理;组织审查涉及地质、矿产的各项规划;组织编制和管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计划。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五)投资管理处
参与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相关前期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拟订相关政策;参与涉及建设项目用海的相关审核工作;负责部对口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专项的归口管理;承担部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论证、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部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报批;承担部进口物资免税审核工作。
人员编制:2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② 常州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相关部门涉及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
二、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含各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协调组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依法审核、审批或上报审批各类城乡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研究工作;参与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各类专项规划的批前审核和报批工作。
三、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负责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含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等)的普查、申报、建档、规划编制工作;报批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负责市区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的规划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管线、桥梁、涵洞、绿化、小品、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和室外建筑装修等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简称为“一书三证”)核发、验线以及规划竣工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类规划方案竞选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核市域范围内的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并按管理权限核发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招、拍、挂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参与制订土地开发供应计划。
六、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规划执法监督,制止、纠正违反城乡规划和越权审批等行为;按市政府行政执法分工的要求,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受理与规划工作有关的检举、控告;管理全市规划行政执法队伍。
七、负责城乡规划展示和宣传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测绘、信息化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规划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③ 规划局都是负责什么工作
规划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有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指导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并承担审批和报批责任;负责城市设计的审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及各类交通专项规划;制定、下达规划编制指令性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储备、出让计划;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相关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重大市政、公共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用地布局。
(三)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广场、停车场、绿化、雕塑、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四)组织编制历史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地段)、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指导各层次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城乡地名的命名。
(五)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参与建筑设计行业管理;负责或参与城市规划测绘、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普查,指导和管理各类管线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推广运用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办公自动化。
(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业务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④ 企业规划发展部的职责是什么
企业规划发展部职责 :
一、发展战略研究
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进行调查、规划,制定和修订公司战略。
2.收集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并就此深入分析研究其对公司的影响,建议应该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3.对行业深入调研,收集先进企业和主要竞争对手的管理方式、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和企业文化特征等方面的信息。
4.对所收集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二、经营管理
1.编制年度经营计划。
2.下达经营计划任务,审核各公司、部、室年度经营(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3.检查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对关键问题进行调研,会同有关公司、部、室制定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三、项目开发
1.组织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组织编写可行性报告。
2.促进、组织、协调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
3.专利申报、买断的相关工作。
四、资金运作
1.对集团和各公司资金运转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监控、分析、调度、调节。
2.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3.企业融资计划;融资工作的实施及管理。
4.企业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对外投资的监控、管理。
5.基金运作的风险预测研究及规避,基金运作的管理。
五、人力资源
1.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成本测算,建立人力资源库。
2.对拟晋级、任职人员的考察;日常的职工考核;相关的档案建立,相关制度的执行。
3.继续教育工程计划编制、执行。职工培训安排。
六、企业文化建设
1.根据集团公司规划,制订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企业文化观念的提炼、整理。
3.负责制订企业文化推广办法,策划、组织各种活动,推动企业文化的深入贯彻。
4.广泛协调本地区及行业内的各种媒体,通过有效的运作,树立公司企业形象。
5.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七、制度管理
1.企业管理体系制定。集团管理制度、规范、规程的制定。 集团及二级单位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的制定。
2.指导二级单位管理制度、规范、规程的制定。
3.机构、人员配置计划。
4.对各公司、部、室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⑤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和修改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实施计划。
(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包括临时)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五)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工作的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
(六)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核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参与对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
(七)负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与报批;指导监督县(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参与审查县(市)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
(八)负责指导规划信息和规划展示工作。
(九)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⑥ 规划局中的城市规划科的职能和作用请行家给个说法
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测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城市发展战略。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本市远景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负责组织对各项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报批。参与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三)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用地实行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踏勘、初审及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地上地下的各种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具体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以及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等实施审核和管理;受理建设工程的现场验线、验查基础以及规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
(五)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规划实施情况,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六)对市辖区规划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市辖县区所在城镇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和城市建设勘察测量管理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⑦ 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全县“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及城建资金的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
(四)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城市分区规划、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建重点工程规划方案和市区主要沿街建设方案;参与审查市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论证,保证建设项目的科学合理。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六)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城市化进程。
(七)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住宅发展计划;负责有关城市拆迁许可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做好授权范围内县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
(八)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指导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有关建设项目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审批和管理标准设计。
(十)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综合办理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给排水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供气、供热行业的发展。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⑧ 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是什么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八)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九)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划技术审查、规划核实和批后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要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
(十五)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