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1. 治安总队与公安局的关系
首先说公安局,在市、区、县一级的公安机关叫公安局,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叫公安厅;
然后是治安总队,在区、县一级公安局叫治安大队,市一级公安局叫治安支队,省、直辖市、自治区叫治安总队或治安管理局;
最后,说两者关系,治安总队是省一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和市、区、县公安局没有关系,只是作为市、区、县一级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治安大队的业务指导部门。
2.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哪
合肥市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邮编:230061
3.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长是什么级别公务员
这个队长可以高配担任,也可以低配代理,还可以别的领导兼任。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不过一般来说,差不多正处级。
4.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和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行政级别一样吗
省公安厅正厅级,公安厅副职领导和各总队总队长、政委为副厅级,副总队长为正处级。
市局副局长是副处,但是各级公安部门一把手高配半级。比如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局长是副厅级。所以市局一般会有一名局级副职高配正处。一般的局级副职为副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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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
今次印发的《规定》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此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根据《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根据此次公布的《规定》,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此外,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规定》明确提出,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也有相应要求。
根据《规定》,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
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
《规定》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此外,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5. 公安厅有哪些部门
公安厅一般的机构设置为:
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警备督察、国版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权、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监所管理、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息通信、装备财务、宣传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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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是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 它是省(自治)政府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公安部门由省(自治区)政府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所。 公安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分局和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三)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查处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账户,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殊行业。
(四)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6.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王会议
如果收到中奖电话,说你中奖不兑要支付违约金,否则赔偿5~10万,什么身份证版、银行权卡涉嫌违法的,这都是骗子在吓唬你,骗子不懂法,冒充司法部门的人员,吓唬人如果涉及要你转钱、说你违法的,就是骗子。,不按他的要求处理事情,不要理他。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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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安厅各总队长是什么级别
一般是正处级,但很多省高配为厅局级副职甚至厅局级正职。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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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8. 内蒙古公安厅治安总队下属部门有哪些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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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mg.xinhuanet.com 2008-07-02 18: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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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经营活动规范
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对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统一建档管理。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名簿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一)从业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从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地址;
(三)从业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职责。
外国人就业的,应当留存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作标志。
着装应当大方得体,不得有伤风化。
工作标志应当载有从业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统一编号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二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由各岗位负责人及时登记填写并签名,专人负责保管。
营业日志应当详细记载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遇到的治安问题。
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营业日志应当留存60日备查,不得删改。对确因记录错误需要删改的,应当写出说明,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娱乐场所印章。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应当安排保安人员负责安全巡查,营业时间内每2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区域应当涵盖整个娱乐场所,巡查情况应当写入营业日志。
第二十五条 娱乐场所对发生在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化标准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如实将从业人员、营业日志、安全巡查等信息录入系统,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本办法规定娱乐场所配合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方面所作的工作,能够通过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传输完成的,应当通过系统完成。
第五章 保安员配备
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并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
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录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
(二)协助娱乐场所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
(三)及时排查、发现并报告娱乐场所治安、安全隐患;
(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娱乐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逐月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
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
第三十一条 在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带徽章、标记。
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
第三十二条 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六章 治安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在案,归档管理。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
第三十五条 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
(一)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场所名称、检查事项;
(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 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并经娱乐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娱乐场所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在记录中注明情况。
第三十七条 公众有权查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公安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并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状况进行分级管理。
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分级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考核,动态升降。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信息化监督管理。
9. 省公安厅所属的各总队,是处级还是副厅级
省厅一般下属各总队,应享受实职副厅级待遇,但根据公安部“从优待警”的规定,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对各总队队长,实行了享受虚职正厅级待遇。
现役的消防总队是享受正师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