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职责分工
㈠ 护师证可以挂靠吗
天下有证书的地方,就表示有门槛,有门槛的地方,必定有人钻空子。今天聊聊护士证挂靠那点事儿。
中国目前每年参加护士考试的人数大概是70万~80万,考试通过率大概在50%左右。但中国有多少家医院和小诊所呢?数量无疑是巨大的,这些医院和小诊所对护士的需求也是巨大的。
一些私人医院和诊所,护士一般是不愿意去的,也不愿意注册在这些医院,导致这些医院和诊所的护士数量不足。
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设综合性诊所,人员安排方面,医生和护士分别至少需要5人。那护士人数不够怎么办?只能去租护士证充数量。
比如,聘请2个有护士证的,再租3个护士证,低价雇佣3个无证人员,这样,既能欺瞒上级主管部门,取得医院、诊所开设资格,又能节约人力成本,毕竟无证人员的工资要求要低于正规护士。
看似你情我愿,互惠互利,护士得到了钱,诊所获到了大发展,其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护士证得来不易,失去却不难,搞不好还要受到牵连。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想要获得护士证,首先要付出的就是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再加上护士考试并不很轻松,真可谓得来不易。另外,无证人员几乎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和经验,属于非法行医,一旦操作失误,导致医疗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诊所出了医疗事故,难道出租证件的护士就没有责任吗?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出租护士证,目前国内属于灰色地带,一旦查出,是要吊销证件的。求学多载,备考几月,辛辛苦苦拿到的证件得而复失,真心不值得。再说了,把自己的护士证租出去,自己一个月拿几百元,但别人赚的钱远远不止几百元,而且存在非法行医等问题,具有巨大的安全隐患。追逐小利,而忘了巨大风险,当船头触礁时,一切都晚了。
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职责分工要求的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的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为内辖容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同时向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健康档案的存放。农民健康档案以村卫生室存放为主,城市居民以社区为单位存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的社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放,其余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存放。
3.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谁建档,谁录入,并将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统一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4.接诊记录、会诊记录、双向转诊记录由居民就诊的医疗机构负责登记,并补充到个人档案,同时录入电脑。
㈢ 什么是"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
“1+X”专项来督查,“1”指省纪自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督查,“X”指省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一是突出督查重点。以“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二是强化督查方式。结合日常工作、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开展“1+X”专项督查,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暂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帮助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三是规范督查行为。统一制作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处理意见等格式范本,适时培训检查人员,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质量。四是注重督查成果运用。将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与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信用记录系统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使用相结合,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