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的职责
Ⅰ 基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的职责有哪些
庭长、副庭长的职责庭长是主持审判庭工作的负责人,
受本院院长领导,向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职责就是主持本庭全面工作,保证全庭审判住务的圆满完成。
具体说来,除依法履行法官第五条所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 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全庭的审判工作。包括:(1)参加审判案件,
并担任审判长;(2)分配案件,
指定承办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庭人员,
指定合议庭的审判长;(3)监督,指导本庭审判王作,
主持本庭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4)
对于本庭应当报请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及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
的问题,向院长提出建议,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决定;(5)
对于合议庭、独任庭的办案速度、质量、效果、
工作方法等进行检查督促等。
(二)领导本庭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主持召开庭务会议;
负责考核本庭法官和其他人员;做好本庭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
职业道德教育等。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如审核本庭的法律文书等。
根据规定,副庭长协助庭长工作。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由于审判职能和审判工作的特殊性,
决定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在管理本院(庭〉
审判工作的组织原则和方法上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
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院长、
庭长与普通法官之间就审判工作而言不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院长、庭长对合议庭、独任庭的裁决有不同意见的,
只能通过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个人无权直接改变合议庭、
独任庭的决定。院长虽然主持审判委员会工作,
但其在审判委员会只有一票表决权,
审判委员会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Ⅱ 法院院长权力有多大
有行政职权,调整人员岗位位置,签发判决书。都是法律规定的职权。
Ⅲ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做什么的主要职责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领导人,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级别的法官。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规定,“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根据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即为首席大法官。2001年该法颁布实施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肖扬。他也是依照本法拥有首席大法官头衔的首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实际履行首席大法官的职责,出席首席大法官参加的国际会议及外事往来。
职责介绍: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条规定,“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五至九人。”“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
历届院长:
1949年9月—1954年9月(人民代表大会制之前)院 长 沈钧儒副院长 吴溉之张志让张苏
1954年9月—1959年4月(第一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董必武副院长 高克林马锡五张志让
1959年4月—1965年1月(第二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谢觉哉副院长 吴德峰王维纲张志让
1965年1月—197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杨秀峰副院长 谭冠三王维纲曾汉周何兰阶邢亦民王德茂张志让
1975年1月—1978年3月(第四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江华副院长 王维纲曾汉周何兰阶郑绍文
1978年3月—1983年6月(第五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江华副院长 王维纲曾汉周何兰阶郑绍文宋光王怀安王战平
1983年6月—1988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郑天翔副院长 任建新宋光王怀安王战平林准祝铭山马原
1988年4月—1993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任建新副院长 华联奎林准祝铭山马原端木正
1993年3月—1998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任建新副院长 祝铭山谢安山高昌礼唐德华刘家琛罗豪才李国光林准华联奎端木正王景荣马原
1998年3月—2003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肖扬副院长
2003年3月—2008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肖扬副院长
2008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院 长 王胜俊副院长 沈德咏
Ⅳ 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哪个权力大
两者的确是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驶职权。
但是,我国蛮多城市,公安局局长貌似还兼着政法委书记,是进常委的,但法院院长没怎么听说过。如果是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公安局局长的权力大。
Ⅳ 法院院长是司法工作人员吗
1、法院书记员一般都是公务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版作人员之一,权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2、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Ⅵ 谈如何当好基层法院院长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工作不仅关系党和国家工作运转,而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那么,如何当好基层法院院长,如何开展好人民法院工作呢?本人总的体会是要积极倡导“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打造队伍精良、管理规范、条件优越的现代化人民法院。
一、苦练内功,增强本领 1、强自身。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院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以便带领队伍快速前进。那么,如何增强自身素质呢?我认为要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夯实理论功底和专业功底的基础上,着重提升个人在学习思维、把关定向、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能力,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坚定成熟,业务上更加精湛过硬,做到关键时刻不摇摆,大事面前不糊涂,从而更好地把本单位发展好、谋划好、决策好。 2、强班子。俗话讲“一个好汉三个帮”,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是带好队伍、干好工作的决定因素。因此,作为基层法院“一把手”,不仅要从组织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让一批学历高、能力强、素质优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而且要坚持团结带领班子做到“三个提高”,即强化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抓好知识更新,提高业务水平;讲究领导艺术,提高决策水平,以形成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的领导集体。 3、强队伍。有一个得力领导班子还不够,基层法院院长还要铸就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充当工作的中坚力量。如何铸就呢?我认为重点要抓住三个方面:第一,要加强政治教育、宗旨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政治更坚定,纪律更严明,执法更公正,服务更热情。第二,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培养法官高尚的道德品格,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更加勤奋务实,爱岗敬业。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批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使我们的法官队伍素质更全面、更优良。 二、模范带头,做好表率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把手”,如何带好法官这支队伍,如何使他们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官群体,这是“一把手”义不容辞的职责和头等大事。因此,基层法院院长要对自己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努力实践好“一把手”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禁止。要树立无功就是过的思想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中点燃火一样的激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瞄准先进,争创一流。要时刻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声誉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感召和带动广大干警焕发工作激情,激励他们迎难而上,奋发图强,廉洁奉公。 在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还要在队伍中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要用典型来鼓舞人、感染人,要在全院唱响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主旋律,达到用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院法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办案比公正、比效率、比廉洁、比奉献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管理,重在执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人如此,法院管理也一样,基层法院院长要以制度来管人管事。队伍建设方面,要通过建立考勤、学习、绩效等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量化考核、评比,严格奖惩兑现,来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来促进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审判管理方面,要通过制定严格的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建立健全跟踪、检查、通报和奖惩机制,来促进司法绩效和审判作风的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印鉴、车辆、财务等后勤保障制度,使各项机关事务均有章可循。经费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持经费一支笔审批,做到专款专用,对大额经费开支要严格按照规定由集体研究决定, 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常性经费和查办案件的经费支出。 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只能是一纸空文。为此,基层法院院长要带头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强化执行力,实实在在地落实各项制度和纪律。要在全院上下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反对推诿、支花瓶、提条件、争利益,作表面文章的风气,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使干警养成不折不挠、全力以赴执行工作,并以最强的责任心、最快的时间、最妥善的方法完成工作任务的习惯,达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的效果。 四、立足长远,凝聚人才 “精兵之道,在于强将”。高素质法官队伍,既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基础,又是提升法院社会形象的关键,而要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活动,人才是关键。为此,基层法院院长要立足长远,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凝心聚力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一是要引进有培养前景的优秀人才。要积极解决编制严重不足、人员结构极端不合理、“进出口”不畅等问题,通过与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增加法院人员编制,招录和培养能满足法院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以充实法官队伍,提升素质,增强活力。二是要唯才是举。要为人才施展才华搭建舞台,做到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岗位,干成事的给地位,使更多的人安心在法院干事创业。三是要尽可能地落实好从优待警措施。要在政治上多关心法官的进步,生活上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使法官享受到应有待遇,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以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 五、创造环境,促进发展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政府支持、舆论褒贬,协调处理好这些关系对法院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法院在各方面的关系如何,也从另一角度体现了一个院长水平高低、人品雅俗、视野宽窄、分寸感是否准确、处事是否适当。为此,基层法院院长必须正确处理好法院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为法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此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Ⅶ 中国法院院长都干什么
人民法院院长的工作职责:
l、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版执权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党组会、审判委员会、院务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
2、主持本院的全面工作,主管党务、办公室和其它由院长分管的工作;
3、服从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接受人大监督,审理和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定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4、审核签发本院的有关文件、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文件材料;
5、负责向地方党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法院报告工作。
Ⅷ 法院里的庭长有什么职责
庭长的职责是负责全庭的各方面工作,协调,还有对案件的审查,对判决、和各种文书的审批。还有对案件的分配和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