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绿化主管职责
㈠ 求高人帮忙编写一个 “物业服务部岗位职责”内容包括维修方面,保洁方便和绿化方面
第一章 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七、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二章 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保洁组长在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保洁员,每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责任区域、责任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 和 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保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清洁工职责标准
清洁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第五章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绿化主管职责标准
绿化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住宅区园艺、绿化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其职责标准如下:
一、协助做好绿化员工的招聘。绿化工人选坚持以有“丰富的园艺经验”为主,对绿化布局规划有一定的审美水平,知识文化、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健康等为标准,不徇私情,择优录用。
二、负责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探讨园林艺术知识,并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制度。
三、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划分责任区,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负责员工平衡调配;定期组织修枝、除杂草,对大棵树木的造型等。
四、负责员工的出勤考核和协助服务中心主管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认真抽查每个员工负责的片区,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员工的工作情况,若故意隐藏事实,将被视为失职。
五、每日巡视住宅区,检查树木花草的养护,浇水、施肥、杀虫、修剪等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此作为每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检查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督促员工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使绿化队在住宅区保持良好的形象。
七、定期回访业主,帮业主美化居室,提供栽培花草树木的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并征求业主对小区绿化的建议,详细做好记录,有好的建议争取付诸实施。
八、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对工作态度不好和工作不认真的员工,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屡教不改者,书面提出处理意见报主任处理。
九、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服务中心的消防训练,帮助每个员工能达标。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
由于篇幅有限,无法一一展示,更多可进清洁急救网查阅。记得要给高分哦。。。。
㈡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是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2、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2)物业绿化主管职责扩展阅读
1、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业主委员会
㈢ 物业绿化面谈记录我入职两个月要写一份与主管面谈记录
面谈记录一般都是 谈
1、对工作流程的熟悉度
2、对公司历年、管理氛围的认可度
3、主管对员工优劣点评
4、给出下步改进的方面和重点
5、员工表决心
㈣ 物业费构成有哪些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物业绿化主管职责扩展阅读: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
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㈤ 小区的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物业管理员、工程人员等等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第一篇 保洁与绿化管理人员职责标准
第一章 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七、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二章 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保洁组长在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保洁员,每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责任区域、责任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 和 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保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清洁工职责标准
清洁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第五章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绿化主管职责标准
绿化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住宅区园艺、绿化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其职责标准如下:
一、协助做好绿化员工的招聘。绿化工人选坚持以有“丰富的园艺经验”为主,对绿化布局规划有一定的审美水平,知识文化、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健康等为标准,不徇私情,择优录用。
二、负责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探讨园林艺术知识,并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制度。
三、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划分责任区,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负责员工平衡调配;定期组织修枝、除杂草,对大棵树木的造型等。
四、负责员工的出勤考核和协助服务中心主管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认真抽查每个员工负责的片区,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员工的工作情况,若故意隐藏事实,将被视为失职。
五、每日巡视住宅区,检查树木花草的养护,浇水、施肥、杀虫、修剪等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此作为每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检查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督促员工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使绿化队在住宅区保持良好的形象。
七、定期回访业主,帮业主美化居室,提供栽培花草树木的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并征求业主对小区绿化的建议,详细做好记录,有好的建议争取付诸实施。
八、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对工作态度不好和工作不认真的员工,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屡教不改者,书面提出处理意见报主任处理。
九、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服务中心的消防训练,帮助每个员工能达标。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八章 绿化工职责标准
绿化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懂得立体绿化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发展地面积,合理不止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二、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剪枝叶、淋水等,大棵灌木,要给生动活泼的造型,丰富小区绿化内容。装修垃圾自清自运。
三、懂得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配套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供居民欣赏。
四、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草,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盗,花草生长茂盛。
五、每月定期检查绿化草坪完好情况,花草树木生长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稳固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大损失。
七、检查巡视小区绿化地,严禁在草地上践踏,倒垃圾或用树干晾衣服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维护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和其他器材等。
九、向业主提供市内绿化服务,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业主预约的时间内,准时到达业主的家中。
2、上门服务时带上工作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3、按服务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服务中心,不得私自侵吞。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不得向业主索要小费或好处,或是收费不开收据,或多收、少收,不收费,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不得在业主家乱翻东西或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
十、完成班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九章 园艺工职责标准
园艺工在绿化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小区花圃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小区花圃的花草培植工作,根据住宅区的土壤水质状况和业主对花草的需求,培植不同品种的室内外花草等。
二、根据花草的不同生长特性,制定工作安排程序,时机上安排合理,并给每个品种都插牌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
三、花圃内培养的花草,应一一登记成册,明码实价,并对住宅区业主保持优惠,优先的服务。
四、花圃内外保持环境清洁,无枯叶、大小花盆对方整齐,盆栽花草品种分类集中管理办法等。
五、根据培养花草的生长特性进行浇水、松土、剪叶、除虫等,若不遵循花草的生态规律,不定期浇水,松土,修枝等导致花草枯死者,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六、向业主提供室内绿化免费咨询服务,并回访花圃定期联系的业主,帮助指导业主进行正确的培植和介绍有关基本知识。
七、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的防风加固工作,检查苗圃的沟渠是否堵塞,苗圃的木稝结构是否牢固,防止造成大的损失。
八、按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拿苗圃的花草私自送人或向业主索要好处,或收费不开收据,或多收、少收等,违者所按花草的价值或收取额的4倍处罚,并立即辞退。
九、协助绿化主管办好绿化员工的上岗培训,传授园林知识,指导栽培、种植技术。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和园艺工程师交代的其他任务。
篇幅有限,无法一一展示,更多可进清洁急救网查阅
㈥ 求 物业公司 保安 保洁 绿化工的管理规范制度 !!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服务分部管理手册
第五节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罚条例
固定资产责任人
第一条 直接责任者,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
第二条 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班长或代班长;
第三条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或主管助理;
第四条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的监管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财务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
第五条 自然损失:固定资产自然损坏的(非人为因素),部门主管应在三天内书面报告原因,经库房管理员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以旧换新;
第六条 人为损坏:
1.轻度,即不影响正常使用;
2.中度,即可修复后正常使用;
3.重度,即无法修复。
第七条 固定资产丢失: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管理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固定资产的去向,即为固定资产丢失。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损坏
1.人为损坏:1)轻度,按原价10%赔偿;
2)中度,按原价30%赔偿;
3)重度,原价赔偿。
2.固定资产的丢失:按原价赔偿。
3.固定资产丢失的赔偿责任:
1) 价值5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
2)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8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0%;
3)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2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6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5%,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5%;
4)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200元以上(含200元),10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5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30%,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20%,重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0%;
5)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行为规范及责权规定
第一节 行为规范
一.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声誉,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有损公司声誉的事。
第二条 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三条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应一视同仁。
第五条 尊重员工、尊重他人。关心员工生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与解释工作。
第六条 要正确评价自己,摆正位置。要尊重客户、尊重同级。
第七条 讲正气、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合作,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第八条 加强自律,接受监督。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主动检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第十条 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
二.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调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
第三条 尊重领导、尊重客户、团结同志,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第四条 上岗后,工服整洁合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注重公司整体形象
第五条 操作规范,程序合理,工具摆放有序,设备保养及时。
第六条 对本岗工作范围、内容、标准清楚。
第七条 在岗做到“四轻”即:开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轻。
第八条 做到“十不准”:
(1) 不准顶撞领导、顶撞客户。
(2) 不准在岗收听、观看任何刊物和音像类等。
(3) 不准在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
(4) 不准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接、打客户电话。
(5) 不准私拿、收受客户财物。
(6) 不准擅自进入客户房间,与客户乱拉关系。
(7) 不准在岗乘客用电梯;不准在岗会客。
(8) 不准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留指甲、染指甲、染发,戴耳环、耳坠、项链、手镯等饰物;男同志不准留长发、留胡须、染发。
(9) 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搞老乡观念、拨弄是非。
(10) 不准在公司工作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谈恋爱。
三. 员工服务规范
第一条 服务用语:文明礼让,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表达清楚。
您好!请进;请坐;请讲;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了;请慢走;有事多联系;谢谢;请留步;再见;请您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欢迎您监督帮助;打搅了。
第二条 服务语言要求:做到“三个不讲”和“四个不能”
(1) “三个不讲”即:A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B不讲不三不四的粗语、脏语、挖苦语;C不讲与工作管理无关的闲语。
(2) “四个不能”即:A不能冷淡人;B不能为难人;C不能取笑人;D不能训斥人。
(3) 与客户对话,必须使用普通话。
(4) 同事之间不可开过分的玩笑。
(5) 要注意称呼客户姓氏职务,不知姓氏的要称“先生、小姐”或“女士”。
第三条 服务礼仪:着装整齐干净,佩戴服务标志,态度热情诚恳,行为文明大方。
(1) 工作时仪表保持整洁,着制式工作服,佩戴服务胸卡,不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戴与服务无关的装饰品。
(2) 客户有意见、态度不好时,耐心解释说明,以礼相待,不讲伤感情和不文明语言。
第四条 服务表情:面带笑容,保持微笑。
同客户进行交流时,应眼望对方,全神贯注,用心倾听微笑点头称是,不能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更不能虚情假义。
第五条 服务举止:面对客户时,不能有不礼貌动作。
(1) 面对客户时,不能双手叉腰、双手交于胸前或插口袋。
(2) 行走要迅速,但不能胡乱奔跑,多人同行不能有手挽手、搂腰等不雅举止。
(3) 与客户相遇应主动打招呼,并礼貌让路。
(4) 不准当众整理衣物或将物品挟与腋下。
(5) 不能用物品给客户指示方向。
第六条 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办事公道,高效服务。
(1) 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服务工作。
(2) 遵纪守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和信任。
(3) 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4)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5)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二、主管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全面负责服务分部的管理工作,掌握工作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负责对下属进行工作指导、检查与考评,严格执行走动式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
第三条 负责与处理服务分部的突发事件(如投诉事宜)。
第四条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公司完成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对服务分部的管理质量负有责任,如: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卫生质量、劳动纪律、工作作风、考勤管理、公司财物的使用、保养、保管等。
第六条 负责对下属(新员工)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工作能力负有培训、提高的责任。
第七条 负责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下属在工作中发生的严重违章违纪、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行为,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 负责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员工的流失,增强凝聚力,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责任感。
第九条 有计划、合理地控制各类消耗物品的使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十条 对宿舍管理及八小时以外管理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下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
三、主管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主管助理、班长的任免有建议权。
第二条 对重点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工作调整有建议权。
第三条 非重点工作岗位员工有调整权。
第四条 对班长、考勤员工作有监督、指导权。
第五条 对下属人员有奖惩权,包括辞退权(退回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对调入本服务部的新、老员工有退回权。
第七条 对下属人员病假、事假1天以内(离京除外)有批准权。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八条 有权向总经理投诉,情况属实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主管助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管搞好本服务分部的各项工作,在主管离岗期间代替主管行使权力。
第二条 对违章违纪(包括工作质量不达标者),有权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条 负责对班长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五、班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管工作,负责本班员工的管理,掌握本班工作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做表率。
第三条 负责组织本班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做好本班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同志,增强本班员工的凝聚力,减少员工流失。
第五条 负责本班员工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卫生质量、劳动纪律、机械工具的保养、保管等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评。
第六条 定期召开班务会,讲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第七条 做好客户意见的收集,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八条 负责本班物料的领取、保管、发放。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九条 带领本班员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班长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本班员工奖惩有提议权。
第二条 对本班员工辞退、停职有建议权。
第三条 对员工岗位调动有建议权。
七、考勤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用正确的考勤使用符号对本分部员工每日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加班、加时等情况进行准确详细的记录;
第二条 在每日上岗点名、下班讲评时,核实员工(含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做好考勤记录;
第四条 每日上午10时前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三岗未出勤情况;每日下班讲评时,要核实当日员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日10时前电话报告本分部的员工前日出勤情况;
第五条 每月底,对所属人员考勤做出详细汇总。并将考勤汇总情况当众公布,将考勤汇总表在显著位置上墙公布,且公布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在经员工核对无误后,交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如员工对本人或他人考勤情况有异议时,考勤员及时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三日之内反馈于员工。
八、考勤员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本部员工奖惩有建议权。
第二条 对本部员工脱岗现象有举报权。
第三项 检查
1. 实行走动式管理,上班后,主管(独立班长)检查员工的作风纪律是否严谨;礼节礼貌、服务态度是否好;工具、机械、清洁剂的使用是否正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员工工作质量是否达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接受客户的投诉,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3. 定期征求客户对保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4. 处理员工违纪、违章问题,做好记录,以备周日汇总。
第四项 下班
1. 主管(独立班长)应按规定提前15分钟到达下班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指定值班员负责)
2. 统一集合列队,清点人数。
3. 检查是否有人私自携带物品,若有发现应查明原因,否则,一律没收保管,做好记录;检查员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
4. 讲评在岗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讲明存在问题及好的做法,并提出新的要求。
第五项 下班后的工作
1. 主管(独立班长)对下班后的管理工作负责。
2. 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员下班后的管理工作。
3. 组织检查宿舍卫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 经常找员工谈心,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尽可能帮员工解决实际问题。
5. 做好突发性事情的预防工作。
6. 处理辞职、辞退人员问题,安排新到员工的住处。
第十项 评比、奖惩
1. 每月25日—30日期间,应组织当月各项工作的评比活动,做到每日讲评、每周例会、每月评比汇总。月底将评比结果、好人好事、违纪处理、奖惩发放、员工的培训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记入月工作总结。
2. 主管(独立班长)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处理问题实行民主化、公开化。月奖金申请必须具备详细情况,并附班长、主管的签字同意,一并上报公司。
第二节 分部主管(包括独立班班长)请示、汇报规定
管理人员遇到下列情况时,须按规定进行请示、汇报。汇报分:即报、日报、周报、月报。
第一条 即报工作内容:(电话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1) 客户投诉:客户提出意见、建议或其它相关内容;
(2) 员工严重违章违纪,包括八小时内外(如:打架、盗窃、离岗、旷工、夜不归宿等);
(3) 突发事件、重大事件;
(4) 客户、公司财物的损坏与丢失。
第二条 日报工作内容:(每日进行书面工作记录并在下班前将工作简要以手机短信形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 当日工作计划;
(2) 当日的出勤情况,休假人员;
(3) 上岗前对员工提出的要求;
(4) 当日进行的主要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 重要岗位人员岗位变动、工作与思想异常变化及员工申请探家、辞职等;
(6) 员工中的好人好事或值得表扬的行为;
(7) 公司临时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
(8) 员工财物的丢失;
(9) 新员工实习期间的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及留用建议;
(10) 员工辞职后搬离宿舍的时间及相关情况。
(11) 对公司的建议或需公司解决的问题;
(12) 次日工作计划。
(13) 工作记录要求:
(a) 用笔记本认真书写;
(b) 统一笔迹,标题注明日期;
(c) 记录完整,内容详尽;
(d) 持记录完整的旧笔记本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旧换新。
第一条 周讲评内容:(每周一前以书面形式将上周工作讲评递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 本周的工作重点;
(2) 本周计划工作的完成情况;
(3) 本周好人好事;
(4) 人员思想动态;
(5) 本周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6) 班长发言提纲,员工代表发言提纲;
(7) 下周的工作计划。
第二条 月报工作内容:(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月总结递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 本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主要成绩;
(2) 本月主要存在问题;
(3) 分析存在问题及未完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 人员思想动态,流动情况;
(5) 表现好的班组和班长的主要成绩;
(6) 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
(7) 每月3日前收回上月客户服务意见书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8) 下月工作计划。
第三条 管理人员需请示内容:
(1) 因事外出、脱离工作岗位;
(2) 超定额加班、增时、增设岗位;
(3) 客户提出的额外工作;
(4) 员工请假二天以上或员工离京;
(5) 在公司员工驻地留宿外来人员;
(6) 公司规章制度需请示工作及未涉及的工作内容。
三. 考勤管理的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处罚
(1) 月虚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100元;月虚报考勤两人次以上,免去考勤员资格和班长职务,并处罚金200元;出现虚报考勤的部门,处罚直接领导人300元;
(2) 月漏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10元;两人次30元;三人次以上(含三次)免去考勤员资格和班长职务;月漏报考勤三人次,处罚直接领导人100元;
(3) 月错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5元;两人次10元,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免去考勤员资格;月错报考勤三人次,处罚直接领导人50元。
(4) 凡公司员工工资出现虚发、漏发、错发问题的每发生一人次,处罚重要领导责任人200元。
四. 考勤管理的奖励
第十二条 连续一个季度未出现虚报、漏报、错报考勤情况的,奖励该考勤员100元。
五. 请销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应当逐级履行,请假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各级签字人应根据工作和请假者的实际情况,填写意见,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或领导决定。
第十四条 请假的审批权限是:
(1) 请假一天以内,员工由班长报主管批准;各级管理人员指主管、助理和经理,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2) 请假两天以内,员工由班长报主管,并由主管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各级管理人员指主管、助理和经理,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3) 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4) 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离京,一律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5) 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则上不予请假;工作时间满三个月以上的,原则上每月请假(病假除外)不得超出2天(含2天)。
第十五条 销假:凡请假经人力资源部或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归队后次日逐级销假,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六. 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
(1) 迟到30分钟内即为迟到,超过30分钟即为旷工;下班提前30分钟内即为早退,超过30分钟即为旷工;
(2) 迟到和早退当月累计3次扣1日工资,3次以上每一次扣1日工资;
(3) 开会晚到者,迟到30分钟内一次扣半天工资,30分钟以上计旷工,且在一定时期内不享受奖金待遇。(日工资=固定工资÷应出勤天数
第十七条 旷工
凡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或未经主管(经理)批准而私自休假的,请假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其它构成旷工条件的,均属旷工行为,旷工1日,扣3日工资;
第十八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或因工负伤时,应有医院诊断证明,经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方可确定病假;
(2) 员工月请病假两天,有医院证明者,第一天工资照发,第二天工资减半,三天以上(含三天),停发工资;
第十九条 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批准权限的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无工资。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规定
◆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正常辞职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本人须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属正常辞职。
第二条 非正常辞职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未终止,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属非正常辞职。
第三条 辞 退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在工作上多次失职,如:
(2) 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达不到公司要求,经下岗再培训,仍不见效者;
(3) 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正者,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第四条 劝 退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因身体有病,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的,须持医院证明,经核实,由主管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劝退。
第五条 实习期
新员工在公司工作公司不满五天一方提出不能适应工作者,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予以按实习期办理。
第六条 自行离职
(1) 连续三天无故不上班者;
(2) 因超假3天以上未向公司续假者。
第七条 开 除
(1) 有违法行为者;
(2) 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者;
(3) 因个人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4) 严重有损集体利益者。
◆ 退 款
(1) 非正常辞职、劝退:退各种费用,发放上班工资。
(2) 非正常辞职:退各种费用,发上班工资,扣除本人违约金500元。
(3) 辞退:退各种费用,发本月工资50%,扣除本人违约金500元。
(4) 实习期:退还各种费用,每天发实习餐补。
(5) 开除:不退还各种费用,扣除本月上班工资的50%作为罚款,扣除违约金500元。
(6) 自行离职:不退任何费用及工资。
第一节 对主管进行员工流失率考核的办法
第一条 人员流失统计: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自行离职、被辞退三种形式离开公司,均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以下离职形式不计算在内:
(1) 实习期员工,因不适应公司工作而主动提出辞职;该员工不胜任工作被主管辞退,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2) 员工岗位调动后,在新岗位五天试用期内自行离职,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3) 员工患病,不适应继续工作的,公司以劝退形式解聘员工的,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4) 员工因严重违章违纪,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批准开除的员工,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第二条 考核办法:
(1) 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每1人扣罚主管50元。
(2) 员工自行离职每1人扣罚主管100元。
(3) 每季度各服务分部的流失率超过定编人数的10%则超过部分加倍处罚。
(4) 人力资源部要确保各服务分部的定岗人数,每缺1人必须在两周内补上,否则每缺1人罚款50元。
第二节 奖励制度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职员受到奖励应记入个人档案。
第一条 先进集体奖
包括管理、服务、纪律、完成工作任务,各岗位员工素质、精力、水平、公共关系。全面达优的集体,可获得此奖。
第二条 优秀管理者
对本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方面达标的管理者,可获优秀管理者奖。
第三条 优秀员工奖
全勤、全优完成任务,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成绩突出者,可获优秀员工奖。
第四条 安全奖
对于公司的驾驶员、库房管理员、电工等无事故、无违章、无丢失、无损害、无投诉者,可获得安全奖。
第五条 最佳协作奖
在保障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做好工作,有突出表现,且为公司创造了较大业绩者,可获得最佳协作奖。
第五条 特殊贡献将
职员个人因业绩突出或有较大贡献,受到奖励和表彰的,同时他所在的集体和领导也相应受到奖励或表彰。
第三节 惩罚制度
惩罚是出错的教育,改进的动力,成功的提示。职员受到处罚应记入个人考绩档案。
第一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
(1) 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工服不整,未佩带胸卡。
(2)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3) 上班时串岗、聊天。
(4) 不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 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3) 和顾客讲话声高或指手划脚。
(4)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5) 破坏公共卫生者。
(6) 工作期间干私事或接打私人电话。
(7) 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8) 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9) 在明令禁止吸烟处吸烟。
第三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
(1) 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 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3) 对于非本职但有益于工作而故意不协助者。
(4) 一个月内2次受到书面警告者。
(5)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志之间团结。
(6)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
第四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1) 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2)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营业和他人工作。
(3)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4)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 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赔偿公司损失。
(1) 员工无故损坏、丢失工服,应照价赔偿,并处购价20%的罚款。离职人员,应退回所有办公用品,否则按购价补偿。
(2)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故意损坏加倍罚款,无意损坏的,视情况予以赔偿。
(3) 员工丢失财物应按照市价以上赔偿。
以上所列各项过失,并非完备。如有违纪行为未列入以上条款,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第六条 为达到处罚一个教育大家的目的,实行跨两级处罚制度,即:普通员工受处罚,直接领导他的班长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班长受处罚,直接领导他的中级领导应受相应的处罚;依次类推,直至总经理。
第七条 犯有以上违纪情况后,将收到过失单。如本人认为情况不符或处罚失当,可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以求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