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派驻机构的职责
㈠ 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形式:
所有派驻机构将统一名称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
监督权限和方式:
1、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
3、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
4、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5、驻在部门选拔任用其管理的干部,应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
6、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8、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1)纪检派驻机构的职责扩展阅读:
最大限度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
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经验,把派驻监督纳入党内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了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派出机关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任务、派出机关的领导方式,为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
第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水平。
㈡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如何"三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转职能:收拢五指攥成拳,理清职责抓主业
减——委部机关精简参与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11个
增——设立第九纪检监察室和第十纪检监察室
2013年,各级党委不断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规划》。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
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对确需参加的予以保留,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跟步伐,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幅精简。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
为进一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委部机关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撤销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新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九纪检监察室和第十纪检监察室。通过调整,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各地纪委也纷纷启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办案人员数占总数的22%。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称得上是见诸各类媒体的高频“热词”。201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原有较分散的五个网站进行整合,于9月2日正式开通上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网站开通以来,更加突出纪检监察特色,严肃、准确、及时、权威地传递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声音。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进行了3期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互动,积极主动应对和引导舆论。
“网站的开通,标志着中国反腐进入互联网时代,体现了中央纪委‘开门反腐’的新思路,让公众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有媒体评论道。
转方式: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治——铁面执纪纠正“四风”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信访举报是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强化问题线索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等各项制度。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线索,执行分类处置标准。
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办案工作模式。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创新监督方式,约谈派驻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这些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反对“四风”。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不教而诛谓之虐。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如,河南省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监督。5年来,全省共对21357人实施信访监督,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为更好地找出“老虎”和“苍蝇”,中央对巡视工作进行了加强和改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主要任务,强调“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四个重点问题。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实行巡视组组长、被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运用,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目前,第一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第二轮巡视工作正在开展。
转作风:正人先正己,把自己摆进去
实——委部机关全国性会议最短仅用时20分钟,公文种类精简54%
严——全国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递交了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中央纪委常委会要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2013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
正人先正己。在改进作风过程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把自己摆进去,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3年,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有3个,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同时,会议活动的规模和时间也得到了严格控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电视电话会议仅用时20分钟,并且把会直接开到了乡(镇)。委部机关公文从原来的41种减少到19种,精简幅度达54%。机关各单位自有文号从原有的78个精简到43个,精简幅度达45%。
“虽然会议数量减少了,时间缩短了,但效率更高,内容更充实,更有利于我们提高工作效率”。中央纪委办公厅一名干部有感而发。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中央纪委监察部从机关用水、用电、取暖等小事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3年春节前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俭朴举办年终总结活动的通知》,机关各单位取消了原定举办的总结、联谊等活动。委部机关会议费下降59%,招待费下降61%,印刷费下降13%。同时,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委部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8%和26%。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递交了零持有报告书。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在编干部职工100%填写了零持有报告书,唱响了教育实践活动“前奏曲”。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委部领导班子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征求到的161条意见逐一整改落实。从办案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规定,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
围绕中心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新的一年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党章、党内法规、行政监察法和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更好地履职尽责。
㈢ 浅析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2】
1.在宏观层面上,途径有三个:
首先,是协调。全力以赴协调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是一项技巧性、艺术性很强的工作,协调可以为纪检监察工作排除障碍,扫清道路,形成合力,要综合运用政治、沟通、说服、操作、心理、教育等各种艺术和手段,要善于审时度势,善于抓住战机,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从协调的内容上来说,包括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反腐败任务分工、落实上级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反腐败任务的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各项监督检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和问责等等都需要协调,协调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始终。
其次,是谋事。俗话说“谋事在人”,万事谋为先,谋事是一切事物成败的关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指望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深谋远虑,需要由“小”到“大”,由个别到一般,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全部这样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认认真真去谋划。
第三,是调研。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要善于发现情况和问题,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调查研究越细,掌握的情况越具体,在党组会上就可以做到以理服人,纪检监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主张就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通过。
2.在微观层面上,要抓好四项工作内容:
第一项内容,是抓对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教育是先导,教育这一块,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就目前而言,就是要抓好中央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要实实在在的学、实实在在的做,不能马马虎虎,做做样子,应付了事,这样就没有效果。要抓好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班子思想统一了,工作就做好了一大半。全年要列出周密计划,精心安排,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好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要抓好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工作。无论什么要求,通过一把手讲出来,效果就不一样,纪检监察要用好这一平台,为一把手认真备好课,从思想上理清问题,从实际工作中提出廉政方面的各项要求,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要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武器,类似于部队打仗的机关枪,影响广,教育面大,意义十分重大,这一块工作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只要我们愿意去做,愿意去思考,就有做不完的事情。
第二项内容,是抓好源头治腐。源头治腐也是党风廉政建设一块十分重要的“责任田”,只要我们用心去耕耘,也有很多好文章。比如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俗话说,人管人,管死人,制度管人,才管活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一个体系工程,这些制度涵盖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综合的,也有单项的,既有共性的,也有行业特点的,既有程序性的也有实体性的,要做到与行政权力无缝衔接,行政权力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再如抓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又一务实管用的抓手,它针对的是容易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突出的是预防,即风险预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风险预警可以多搞,可以经常搞,可以渗透到人、财、物、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等各个方面,可以通过风险预警,加强监督,防微杜渐,有效遏制违纪问题的发生。
第三项内容,是抓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组织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强制性和独立性,是纪检监察履职的有力手段之。就监督检查的内容而言,一般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划安排和重点进行,比如三公经费、作风建设、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企业内部管理和效益都是我们开展监督的切入点,也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每年开展两三项,就会让派驻机构累得不行,所以三转以后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无事可做而是大有作为。就监督检查的形式而言,包括一般检查、重点检查、个别检查、普遍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巡查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第四项内容,是抓好责任追究和查办违纪案件。
㈣ 各级政府机关设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条件和依据是什么呢
各级政府机关设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
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派出的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4)纪检派驻机构的职责扩展阅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
(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㈤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管理
请参考:
从2009年4月起,赣州市直机关纪委(纪工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将实行单列,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编办统一管理;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后勤保障仍然由驻在部门负责,党团组织关系仍然由驻在部门管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使全市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后,派驻干部在切实转变观念和管理模式的同时,如何加强搞好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一、统一管理之前派驻机构工作现状 1、管理体制健全但管理机制不顺。统一管理之前,派驻机构是双重管理,受上级纪委、监察局管理的同时,也受所驻部门管理,但更多地是服从服务于所驻部门的工作和利益,对于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仅仅是一种程序,更多地是应付式地完成交办工作、被动式地接受检查。 2、工作任务繁杂但工作重心不明。多数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在统一管理前包揽了机关党建、干部学习教育等务虚工作,即使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机关效能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重大工作,也多数是派驻机构首当其冲、“单兵作战”, 兼职过多,专职不专,使应尽的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3、监管体系完备但监管措施不力。从2005年开始,各部门按照市委的要求加强部门惩预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监督管理机制,但因受管理体制的约束,派驻机构对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不敢大胆监督,对部门干部职工也不敢主动监督,甚至对所驻部门存在的一些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也不敢积极主动地去查处,使一些监管措施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4、自身要求严格但能力建设不强。派驻机构在多数部门不是权重部门,不受所驻部门“一把手”的高度关注,派驻机构干部也多数不是所驻部门最得力、能力最突出的干部,而且多数年龄偏大,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虽然能够按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但事业心、进取心不强,能力建设大打折扣。 二、工作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导致工作关系不顺。由于双重领导,多数派驻机构安排重要工作、处理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时首先要先征得受所驻部门“一把手”的同意,然后才能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请示汇报,使很多工作处于被动,甚至贻误时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大多数派驻机构领导和干部被动接受派驻部门分配的与纪检监察不相关的其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在很多时候反而变成了配角,结果是“主业没搞好,副业创特色”,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二是职能错位导致职能发挥不适应。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监督、惩处,但是,一些本应是部门或部门综合科室、业务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本应是督促配合有关科室抓好落实,但实际工作中“裁判员”却往往成了“运动员”,这种“越俎代疱”、“包打天下”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不时发生,造成职能错位。派驻机构的职能错位又使派驻机构不能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全面履职,本属于纪检监察机构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敢去决定,多头请示、多头报告、多方面平衡,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出应有的监督、教育、惩处作用。
㈥ 派驻纪检组长级别 纪检派驻机构是什么级别
派驻纪检组长级别这应该根据不同的地区进行分级。比如,被派驻的单位是县级,那版么纪检组长就是权副县级。一般派驻纪检机构编制2名,一个组长,一个副组长,副组长比组长低一个级别。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为使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
(6)纪检派驻机构的职责扩展阅读:
纪检组的职责
1,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2,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3,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5,,派驻纪检组应当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_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
㈦ 如何履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
一要强化监督主体。监督与被监督从本质上说是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只有监督者的力量大于被监督者的力量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搞好监督主体建设,加强监督者的力量,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基础和前提。针对我县派驻机构实行“紧密型”管理以及人少事多的现状,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准确把握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厘定派驻机构与联系单位和委局各室的工作关系。派驻机构回到完全融入联系部门的老路,会失去统管的意义。同样,把派驻机构演变成委局内设科室的倾向,也会失去统管的意义。应适当增强派驻机构在工作运转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自主性,确保派驻机构能围绕自身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能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和时间去熟悉了解联系部门的廉政情况;二是充分调动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健全派驻干部的评价、考核、任用、晋升、培训、交流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分解职能职责,进一步增强派驻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对派驻干部的考核评价应突出派驻干部熟悉联系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提升自身素质的情况;三是整合各种监督力量。要进一步理清各种监督的权限、途径、方式、程序和范围,使纪检监察与人大、司法、财政、审计等各种监督主体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及其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是派驻机构最重要的职能职责。监督职能发挥得好不好,不是只看一年监督了多少事,更要看其中哪些事干得漂亮,具有创意,富有成效。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和党建等各个方面,如果面面俱到,往往力不从心,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督工作规律的内在要求,把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被监督单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和社情民意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方面,集中精力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开展监督,切实加大监察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取得新突破。
三要完善监督法规。依法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行使,必须有法定的途径、方式和程序。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在监督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监督工作合法有序。现阶段,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备,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监督方法,尽管委局制定下发了规范性的《关于印发纪工委监察分局有关制度的通知》(印纪发〔2012〕7号)文件,但贯彻落实效果还不是十分理想,派驻机构要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监督客体的越轨行为,追究其违法乱纪责任,尚无权威性规范性较强的制度支撑,监督行为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仍觉不够,需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应及时做好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厘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权限、途径、方式、程序和范围。
四要细化监督手段。要善于针对不同情况,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灵活运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各种监督方式,落实相关监督权力,以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确保监督效果。一是要落实知政权,从实践来看,首先要弄清楚被监督单位“在干什么”,然后才是用党纪国法去衡量其具体的或抽象的行政行为“是否规范”。要建立健全被监管部门行政运行信息的收集机制,应完整收集其文件收发、资金收支、人员进出情况,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建立联系部门与派驻机构工作相互沟通和重大事项互相通报的制度。二是要落实参与权,通过跟踪参与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开展专项检查等途径,详细了解被监督部门的各种行政行为的执行依据、执行环境、执行过程及执行效果,全程履行对联系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只有通过参与,才能更好地找准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才能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服务职能。三是要落实建议权,确保派驻干部对联系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能够提出建议。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结果在执纪问责之外的反馈纠偏机制,把大量尚未违纪违法的苗头性消极倾向纠正在萌芽阶段。四是要落实否决权,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上,派驻机构要严格把关并可就反腐倡廉问题行使一票否决权,确保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能够得到充分运用,强化派驻机构预警纠错的影响力。
就这些,希望你能满意。
㈧ 纪委派驻机构和住在单位纪委什么关系
派驻机构将抄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市级的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的违犯党纪的案件。而机关纪委主要负责查处的是本部门科级及以下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的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而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市级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派驻机构与市直机关纪工委是平行关系。杨逸铮解释,市直机关纪工委领导全市市直系统机关纪委的工作。派驻机构根据职责查办驻在部门的有关案件,提党纪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