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职责
⑴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⑵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权限有哪些
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来法定源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⑶ 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权限
第来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源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48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50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3)法定代表人职责扩展阅读: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
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⑷ 企业法人代表的职责
法人是一类民事主体,法人代表是具体行使法人民事权利的个人
如果是一般的商回事来往,法人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答照证明,一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上面有记载,工商也发一个法定代表人的证书!
法人代表是法人给与授权处理具体事项的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就可以了!
授权就开上一个证明写明该法定代表人授予谁什么时候处理什么事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该单位承担加盖单位公章。(最好把身份证复印件也附上)如果单位比较大,也可以自己印制一些授权的证书(但要严加管理)
一般签合同就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再加盖他们的公章(有合同专用章的也可以)就可以了,如果是他人签字那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
现代企业应该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规范化管理,重大合同建议你还是请律师处理(资信调查、合同审查、律师见证等)
⑸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企业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8、主持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报告,并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10、负责组织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司年度和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