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职责
Ⅰ 企业法人代表的职责
法人是一类民事主体,法人代表是具体行使法人民事权利的个人
如果是一般的商回事来往,法人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答照证明,一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上面有记载,工商也发一个法定代表人的证书!
法人代表是法人给与授权处理具体事项的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就可以了!
授权就开上一个证明写明该法定代表人授予谁什么时候处理什么事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该单位承担加盖单位公章。(最好把身份证复印件也附上)如果单位比较大,也可以自己印制一些授权的证书(但要严加管理)
一般签合同就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再加盖他们的公章(有合同专用章的也可以)就可以了,如果是他人签字那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
现代企业应该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规范化管理,重大合同建议你还是请律师处理(资信调查、合同审查、律师见证等)
Ⅱ 企业法人的职责是什么
企业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人,对本公司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三、
制定企业发展计划,审定年度经营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与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四、
面向市场,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五、积极推进新的经营理念和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职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六、注重改善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丰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加强劳动保护,重视安全经营,防止人身伤害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用人唯贤”的方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正确使用选拔和培养干部,支持采纳合理化建议,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调动职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八、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权益,充分的挥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福利条件不断改善。
九、负责协调内部关系,充分发挥经理、员工的积极作用。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Ⅲ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职责
事业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
1、法定代表人对外全权代表法人;法定代表人是唯一能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代表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均是代表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文书。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2、法定代表人是事业单位内部行政事务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主要义务有: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于职守,勤勉尽两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3、按照事业单位职权范围和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学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7、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Ⅳ 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权限
第来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源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48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50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4)法人职责扩展阅读: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
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Ⅳ 企业法人代表的职责范围
企业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人,对本库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三,制定企业年度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思路.
四,面向市场规律,搞活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五,积极推进保粮新技术的应用,加强企业现代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六,注重改善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丰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加强劳动保护,重视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害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一业为主,搞好多种经营,实现以企业全面发展.
八,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积极开展智力投资;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教育,支持采纳合理化建议,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调动职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九,维护和保障职工代会的权益,积极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的挥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二,工作范围
1,按时收集,整理,汇总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编制,报关种类统计报表.
2,定期检查统计的储备粮油数量与实际库存情况是否相符,按规定做好实物台帐工作.
3,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Ⅵ 法人代表职责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通常情况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