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委员会职责
⑴ 银保监会是干什么的
银保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正部级。
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保密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局。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银行保险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法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政策建议。
(三)法规部。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监管规则。承担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
(四)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监管报表的编制披露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以及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
(五)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六)普惠金融部。协调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
(七)公司治理监管部。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八)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九)非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十)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创新业务监管部。协调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等功能监管。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创新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持。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科技等新业态监管策略研究等相关工作。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研究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政策性银行监管部。承担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五)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承担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六)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承担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七)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承担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八)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承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九)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承担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十)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担财产保险、再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十一)人身保险监管部。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十二)保险中介监管部。承担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从业要求。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三)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承担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的具体工作。承担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十四)信托监管部。承担信托机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信托业保障基金经营管理。
(二十五)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准入管理。
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十六)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
⑵ 刑诉法庭成员及职责
(1)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
(2)政工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
(3)研究室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
(4)立案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
(5)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6)民事审判第一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和家庭、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权案件,债权、债务案件,房地产案件,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7)民事审判
(8)行政审判庭
赔偿办公室与行政审判庭合署。
(9)审判监督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
(10)执行局
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市人民法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1)技术室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负责涉案财物的评估、审计、鉴定工作。
(12)法警大队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
(13)财务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财务收支、财务收发和增减使用、债权债务、费用、财务成果依法进行核算,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的需要而设立的巡回法庭,其上级法院是县一级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主要职责有:
一、做好立案工作。依法对本庭辖区的各类民事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并将决定立案案件的当事人姓名、单位、案由、简要案情进行登记,报本院告诉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统一编号;
二、做好审判工作。依法审理本庭辖区内的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宅基、相邻关系、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赔偿、雇员损害赔偿、合伙内部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买卖、金融借款、承揽、租赁、借用、赠与、委托、担保、饮食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
三、做好执行工作。依法执行本庭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书、调解书;
四、对本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五、严格执行程序法、实体法和上级法院、本院的相关规定,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操作规范,不断提高立案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推进本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六、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
七、加强对民事、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学习,坚持集体研讨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不断提高本部门队伍的司法能力;
八、加强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本庭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力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接受本院办公室、立案庭、民庭、执行庭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
十一、做好本庭所承办案件统计和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十二、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服判、息诉、罢访工作;
十三、按照《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十四、指导辖区村民调解组织的工作;
十五、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十六、履行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职责。
⑶ 涉密文件在保密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3)保密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由发文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局制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确定,标注在版头左上角“公文份号”之下。
其具体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机密★10年。没有标上保密期限的,绝密、机密、秘密分别可按30年、20年、10年认定。 如机密★,可理解保密年限为 20 年。
依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秘密一经确定,应当同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
在纸介质和电子文件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标注在封面左上角或者标题下方的显著位置。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在壳体及封面、外包装的显著位置。
国家秘密标志应当与载体不可分离,明显并易于识别。
无法作出或者不宜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凡未标明保密期限或者解密条件,且未作书面通知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执行。
⑷ 国务院部委排名
国务院部委排名?下面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排序[1]为例,简要说明一下。
在排序中,国务院办公厅永远是第一个说的,国务院日常办公的执行机构嘛,不过因为它地位特殊,通常不参与排序,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第一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
排名第一的是外交部。理由很简单,当年周总理就是兼任的外交部部长,所以排第一。当然,中国历来重视外交工作,外交部排第一也是突显我国对外交工作的重视。
紧接着第二位是国防部,国防嘛,和外交同等重要。
第三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发改委素有“小国务院”之称,设有二十多个内设机构[2],几乎可以找到所有经济和行业部门对应的机构。
然后是按照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政法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源管理部门、专业和经济部门这四大类进行排序的,同时照顾到习惯和以往的排序。
1965年举行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首次按照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排序对国务院机构进行了排序[3],此后都是依照这个顺序进行排序的。
第二部分:国务院直属(直属特设)部门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只有一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此之前国务院并无直属特设机构这一称呼。因为“特设”,所以排在国务院直属机构前面。
国务院直属机构一般按机构的行政级别排序,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都是正部级机构,所以排在前面;而统计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医保局、参事室、国管局则是副部级机构,排在后面。
第三部分:国务院办事机构
现在只有两个机构:港澳办和国研室,都是正部级机构。
第四部分: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按成立的先后顺序排序。
新华社最早成立于1931年[4],1937年更为现名;中科院成立于1949年;社科院最早成立于1950年[5],1977年独立为社科院;工程院成立于1994年。
国研中心成立于1990年。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早成立于1958年(中央电视台部分)[6],2018年改为现名。
气象局最早成立于1949年[7],1994年改为国务院事业单位。
银保监会最早成立于1998年[8],2018年改为现名。
证监会最早成立于1992年。
⑸ 什么是信访办
信访办简单说,给普通人兜底的一个单位。
举个例子,你去某单位办事,被各种推诿。或者你因为各种涉及公家的纠纷,吃了亏。
去找信访,信访办会根据你的事由让相关部门给解决问题,或者做出解释。
一般来说现在单位都是很重视信访的事的。正常情况如果说通过信访还解决不了,单位肯定是有能站的住脚的理由。
信访办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换言之,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
可以看到,现在中国的信访仅仅只是民众情绪上行的渠道之一,所以信访更多的是作为缓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而存在。如果要解决纠纷的话,途径有很多种,包括私力救济、公力救济,一般认为诉诸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我们希望有一个地方能够彻底解决纠纷,让生活继续向前,这个地方应该是法院,而不是信访办。
而为什么现在很多人还是希望能够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甚至于实践中存在部分涉诉信访,深层次的原因是民众对于法律信仰的不足。不知道多少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去面对解决,这种不那么正确的心态使得信访制度即便在二审终审制度、再审制度的法治中国仍有存在的土壤,信访制度的存在不合理,只是它不得不作为平息群众情绪的渠道而存在。
法律的权威不在于他的正确性而在于他的终局性,如果无法建立对于法律的信仰,只能唏嘘法治中国还任重道远了。
⑹ 党支部有哪些委员
主要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
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
1、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
2、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3、指导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
4、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6)保密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如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受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等,都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对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改变或推翻。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但不能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对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或发现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⑺ 请问:“各党支部支委”包括哪些人
党总来支委员一般有五人,党总支源设书记及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保密委员。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
3、纪检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4、党支部宣传委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
5、保密委员党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以及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7)保密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足7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一名。
参考资料:网络-支部委员
⑻ 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是什么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专全是全国各族人民属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的义务。
(8)保密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1993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⑼ 党支部有哪些委员
党支部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
2、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9)保密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