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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预警

发布时间: 2020-11-28 01:40:45

❶ 建立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应对联动机制

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第二节 情报信息
第五十一条 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第五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十三条 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条 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三节 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五十五条 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第五十八条 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第六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❷ 展会治安和应急案

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要坚持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果断稳妥、严格执法的原则。具体要掌握以下6个方面原则:
(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处置的原则。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要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领导及现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二)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乡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参与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问题升级或矛盾激化。
(三)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的原则。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和规模来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在非使用警力、非使用强制措施不能制止事态发展、不能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 方可按有关规定使用警力或强制措施。
(四)慎用武器和警械的原则。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现场的民警应当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但不得携带武器;现场外围备勤的民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武器,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严格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执行。使用催泪弹和武器须经总指挥部批准。
(五)依法果断处置的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卧轨拦车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已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不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控制局面,甚至会造成更大损失时。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迅速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六)及时报告原则。在现场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边采取措施、边报告。
三、 力量组织和职责
(一)成立武安市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总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和有关市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有公安、交通、卫生、消防、武警等部门负责人和涉及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总指挥部负责对全市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总体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公安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传达总指挥部命令,协调各行动组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向总指挥部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邯郸市公安局报告、请示重大事项。在市总指挥部领导下,公安局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公安局长或主管局长和值班局领导担任现场指挥,主要任务是在相应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到现场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组建7个行动组,直接参与城区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并担负对城区以外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增援任务。
1、现场处置组:由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警力110名。其中,城关派出所40名、巡警大队60名、治安大队10名。配备部分盾牌、警棍等器械。主要任务是:控制事态,维护秩序,制止不法行为,惩处犯罪活动,查获犯罪嫌疑人,配合武警部队平息武装暴乱。并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或视情况请示指挥部调动力量增援。
2、调查取证组: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警中队、刑警技术中队有关人员组成,警力15名。其中,国保大队5名,刑警中队5名,刑警技术中队5名。主要任务是搞好情报证据搜集,现场拍照、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和痕迹、物证的提取工作。
3、现场宣教组:由市公安局政治处、法制科、户政科有关人员组成,警力15名。其中,政治处5名、法制科5名、户政科5名,配备现场宣传车和半导体喊话筒。主要任务是,在现场开展宣传攻势、教育群众,分化闹事者。
4、重点人员审查组:由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信访科有关人员组成,警力16名。其中刑警大队10名、信访科3名、治安大队3名。主要任务是对带离现场和拘留的人员进行审查,对抓获的各类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尽快查清问题。
5、交通管理组:由交警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警力按任务需要配备,主要任务是疏导交通和现场周围警戒。处置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时,拟定交通管制措施,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实施交通管制。
6、通讯联络组: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警力按任务需要安排,并配备相关通讯设备。主要任务是制定通讯联络方案,保证现场指挥部与各行动组、现场指挥部与市总指挥部的通讯联络畅通。
7、后勤保障组:由市公安局计财装备科有关人员组成,警力自行配备。主要任务是负责调度车辆,后勤供应。紧急情况下,组织、调运防暴物资。
(二)各公安派出所、刑警中队要保持足够的机动备勤力量,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处置预案,主要负责本辖区群体性治安事件先期处置工作;根据市指挥部命令,参与其他辖区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处置。
(三)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要分别组建一支防暴预备力量。配备杀伤性武器和非杀伤性武器,以及消防车、高压水龙头等器械。根据市总指挥部的命令,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机动性防暴任务。武警中队主要承担处置武装暴乱和参与较大规模的恶性恐怖事件的处置任务。
(四)实行梯队和等级备勤制度。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根据市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命令,首先调动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其中,本预案中确定的各行动组的人员为第一梯队,除第一梯队外,要明确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备勤力量。第一梯队警力不足时,根据总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调动第二梯队人员进行增援。并实行等级备勤,即:一级备勤为备勤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指定场地待命。二级备勤为备勤人员接到指令后在机关或单位内部集中待命。三级备勤为备勤人员在各自岗位备勤。所有备勤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确保能够迅速赶赴集结地待命或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级别与分别响应。群体性治安事件分为四级预警级别:
1、四级预警(蓝色预警):发生50人(含50人)以下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市,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大规模聚集等事件;
2、三级预警(黄色预警):发生50人以上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市,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大规模聚集等事件;
3、二级预警(橙色预警):发生聚众围堵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聚众堵塞交通,占据公共场所等事件;
4、一级预警(红色预警):发生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聚众滋事、骚乱,聚众哄抢,聚众械斗,大规模打砸烧抢,局部动乱、暴乱等事件。
发生四级和三级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辖区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向市公安局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对需要出警处置的,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刑警中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在本辖区警力不足,处置能力达不到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指挥部调动力量增援,并报告市总指挥部协调处置。发生二级和一级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在先期启动四级、三级预警的同时,及时向邯郸市总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协调处理。
(二)情况报告
各有关单位、乡镇、基层部门为群体性治安事件预测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群体性治安事件预警信息搜集、预测。发现线索或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命令,迅速通知现场指挥,同时向有关部门下达出警指令,现场指挥和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出警进行先期处置。处置过程中,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人员构成和事态发展,在没有能力予以妥善处置,或者处置力量不足,需要市领导到现场和调警增援时,向市总指挥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市总指挥部视情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注意掌握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负责向市总指挥部反馈情况,并按照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三)处置措施
1、第一步:适度出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快平息事态。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重点部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
2、第二步:矛盾化解工作无效时,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和现场情况,可以依法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①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②在请愿、哄闹人群与党政机关之间设置临时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③在党政机关周边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④守护重点目标;
⑤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⑥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若公开报道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以适当形式发布。
3、第三步:根据事态发展可采取如下强制措施,步骤如下:
①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迅速疏散。
②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又不宜强行驱散的,对组织者或核心人物,可以采取“带离现场”的办法,或者相机将其与群众分开,再设法控制,促其立即解散;对有严重犯罪行为,证据确凿的,可以当场抓获。
③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当采取果断措施,抓获制造骚乱的首要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同时注意收集证据。
④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⑤对参与大规模械斗的人员,要使用穿插分割等办法,强行将械斗双方隔离。在冲突双方脱离接触后,及时收缴双方手中的器械,收集证据、调查械斗事件的组织策划者和犯罪行为,对组织策划者、打死打伤人的凶手和少数骨干分子,要依法予以查处。
⑥对聚众拦截列车、冲击铁路、堵塞国道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疏导、教育。无效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强行驱散。
(四)应急结束
群体性治安事件平息后,由总指挥部发布解除预警命令。
(五)后期处置
对被带离或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及时依法处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清理现场,拆除路障、警戒带,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提高到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使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二)强化保障。公安部门要配备指挥车、宣传车、通讯车、大型带离车等交通工具,半导体喊话筒、对讲机等通讯宣传装备,录音、录像、照相等取证器材,以及警戒带、非杀伤性武器警械。对车辆性能、通讯装备经常查验,时刻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提供良好的装备保障。
(三)严格组织纪律。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要在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进行,不得自行其事。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员的命令,不得随意行动,不得擅离职守,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
(四)严格依法处置。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依法处置,坚决避免执法中的随意性和简单粗暴行为,杜绝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五)强化信息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研究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动态信息,及时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其他

❸ 《公共安全管理》第02章在线测试,求助高手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公共安全决策管理的三个约束条件不包括

A、信息 B、人力
C、资金 D、技术

2、公共安全预警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A、信息 B、预警
C、控制 D、管理

3、所谓(),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广泛传播的过程。

A、信息交换 B、沟通
C、交流 D、协调

4、周边国家安全预警、国际关系预警、国内地区性预警等属于

A、经济预警 B、社会政治预警
C、自然灾害预警 D、国际危机预警

5、企业管理有四种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而贯穿在其中的一条主线即为

A、计划 B、领导
C、沟通 D、组织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公共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包括

A、预警与评估
B、决策与反应
C、沟通与协调
D、恢复与学习

2、公共安全沟通管理的体系包括

A、内部沟通
B、外部沟通
C、上下沟通
D、平行沟通

3、公共安全决策管理模式有

A、程序决策
B、精英决策
C、集中决策
D、模糊决策

4、公共安全预警管理的内容包括

A、信息
B、预警
C、控制
D、管理

5、自然灾害预警包括

A、地震海啸预警
B、泥石流预警
C、台风预警
D、社会安全事故预警

单选
1、C
2、C
3、B
4、D
5、C

❹ 《公共安全管理》第03章在线测试 求助高手

单选
1、C
2、C
3、B
4、D
5、C

❺ 各种预警级别、预警颜色所表示的含义

按照《北京市东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东城区将突发事件的发生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黄色等级(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等级(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5)治安预警扩展阅读: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重大气象灾害被确定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

1、Ⅰ级预警:

在某省(区、市)行政区域或者多省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极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

2、Ⅱ级预警:

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达4级。

3、Ⅲ级预警:

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

4、Ⅳ级预警:

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

❻ 公安网七类人员是什么意思

公安部明确规定七类为重点人员为:

1.涉恐人员

2.涉稳人员

3.涉毒人员

4.在逃人员

5.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

6.肇事精神病人

7.重点上访人员

重点人员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重点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危害活动嫌疑的人员实施重点管理的一项由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

(6)治安预警扩展阅读:

重点人员嫌疑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

1.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投敌叛变、叛逃活动嫌疑的

2.有参与动乱、骚乱、暴乱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嫌疑的

3.有组织、参加敌对组织嫌疑,或者有组织、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组织活动嫌疑,或者与这些组织有联系嫌疑的

4.有参加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嫌疑的

5.有故意破坏民族团结,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等宣传煽动活动嫌疑的

6.有从事间谍或者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严重刑事犯罪

1.有杀人、强奸、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嫌疑的

2.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嫌疑的

3.有放火、爆炸、投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活动嫌疑的

4.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嫌疑的

5.有参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或者参加境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犯罪团伙嫌疑的

6.有伪造、变造货币、国库券及有价证券或者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货币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活动嫌疑的

7.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贷款或者进行金融票据、信用证、信用卡、保险诈骗等金融诈骗活动嫌疑的

8.有经常聚众赌博或者聚赌抽头嫌疑的

9.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嫌疑的

10.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❼ 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值班记录里启动预警等级是什么意思

安全考虑。

❽ 如何从公共安全视野,思考网格化创新,完善基层网格预警功能

(一)社会管理理念不够准确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社会管理行为和社会管理措施都源于社会管理理念。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理念仍然十分陈旧,主要表现为:

1、重视经济建设、轻视社会管理。在抓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上,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把发展只理解为经济的发展,用经济政策代替社会政策;政府的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了聚精会神抓项目、一心一意谋经济上,而没有足够地加强对发展环境,特别是对公共软环境的建设和营造。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仍然只是重视经济增长,招商引资、上大项目,追求GDP增长是他们的主要追求,对于社会民生建设缺乏兴趣和热情,对于当地社会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了解甚少,对于常规化和科学化的社会管理研究不多。很多情况下,等到社会矛盾突出、突发事件出现时,他们才会想起社会管理问题,采取临时抱佛脚的态度应急处理。2、重视强势群体权利保护、轻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在社会管理中,不少地方政府有意无意把服务和执法的天平倾向了强势群体一边,缺乏正义和责任,没能有效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在征地、拆迁、市容市政管理中,一些地方政府更多地考虑既得利益团体和强势群体的利益,对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困难关注不够。

3、重视管理控制、轻视服务协调。社会管理本来应该管理和服务并重,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但是,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依然秉持一种计划习气:不但在管理理念上无意于培植自由和民主精神,而且在实施具体管理的过程中,常常用简单粗暴驱逐着人性和理性;以专制手段限制着自由和人权。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特别习惯于也善于运用行政的(专制)和经济的(处罚)手段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惟独不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实施管理。

(二)单一性的行政化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复杂的利益格局。

控制型的社会管理必然依赖行政手段去推行。但在管理实践中,行政手段往往是指令性、强制性地加以执行,实际上难以应对立体的、纵横交错的新型社会利益格局。

1、追求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由于受选举周期或任期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好总是希望在自己的任期中取得易于为公众感受到的政绩,讨好选民的近期福利偏好,并且两者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契合。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的时间贴现率要高于社会的时间贴现率,其结果通常就是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和长远利益之间产生明显的脱离。

2、拔高公共利益,贬抑私人利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本来是一种纵向的利益关系,公共利益不能无端侵占合法的私人利益。但在实践中,一些政府部门仍然秉持“破私立公”的传统思维方式,过分拔高公共利益,贬抑主张私人利益的行为,要求私人利益绝对服从公共利益,结果导致公私利益对立。

3、横向关系纵向对待,无法因应不同主体的社会利益。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连结以横向关系为主,相关各方的权益具有平等的合法性。但是,政府使用行政手段介入其间的利益冲突,往往把这种横向的关系当作纵向的关系对待,重弹压轻协调,例如对于上访民众,不是提供利益诉求渠道,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而是前堵后追,想尽办法压制民众不满情绪的发泄。这种管理方式只能使不满情绪不断加剧,最后形成严重的社会冲突,犹如火山爆发。

4、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解决的手段单一。虽然在形式上我国已经建立了从调解、仲裁、复议、诉讼到信访、上访等一整套的纠纷解决渠道,但是,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还存在渠道不畅通、公正无保障、效力未确定的问题。因此,很多时候,人们“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大量法院裁定后的案件又重新进入信访渠道,最终由领导人批示甚至包案才能“息诉罢访”“人走事了”。

(三)封闭性的条块式管理难以应对开放、流动的社会趋向。

以传统“单位化”体制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模式,仍然是当前政府社会管理的主导模式。其管理方式以封闭性为特征,主要表现为:www.jpsycn.com 以政府为社会管理的单一主体,政府“自闭”于社会力量的发育,难以吸纳社会协同力量;政府部门“条”“块”分,“条”与“块”、“条”与“条”、“块”与“块”之间相互封闭,各自为政。在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单位已经无法满足单位成员的多样性的利益要求。如果仍然坚持传统的单位化的社会控制方式,势必使这种控制方式无法胜任,形成无效的控制,最终导致社会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的失控,形成社会失序。

❾ 治安处罚记录是终生的吗风险预警网可以查吗

企业失信总是各有各的情况,能修复的是某一部分而已。怎么知道自己的企业失信后能不能修复呢?可以参照信用中国上面的《修复指南》,里面把失信行为做了一般、严重2种分档,然后严重里面又细分了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如果是一般那一档的,可以通过信用部门或者原行政处罚机关来修复信用。涉及的材料有《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如果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那要修复起来要求就很多了,基本来说要通过信用修复培训、做出信用修复承诺、还要进行修复评估等等一系列要求。

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修尔信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

❿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什么分级分为几级各用什么颜色标示

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具体内容介绍: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目的是落实应急管理的责任和提高应急处置的效能。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雨雪冰冻灾害;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我们还制定了专门的分级标准,其中一条共性的、最重要的标准是人员伤亡,死亡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10人至30人为重大,3人至10人为较大,1人至3人为一般。具体确定时要结合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情况和其他标准具体分析。

(10)治安预警扩展阅读

常见失误

(1)麻痹大意,疏于防范

美国挑战者号1986年1月28日发生爆炸的原因之一是国家宇航局认为升空失败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到万分之一,压缩了训练计划,改用其他航天设备零件来装配航天飞机,延缓了5亿美圆安全费的下拨。2000年11月7日四川宜宾市的南门大桥垮塌,导致2死2伤,根源在于严重的官僚主义。该桥建成十多年从未检修,垮塌前4个月已发现裂缝却仍不检修,记者连续报道四川其他地区发生多起桥梁垮塌事故,仍未引起地方领导的重视。

(2)没有建立科学的应对机制

应对机制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一整套科学的制度、规范、措施、方法、技术体系的总称。发展中国家首先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还缺乏预警机制。公共危机管理系统也不健全。

(3)素质低下,无能应对

有些管理者心态不良,无所谓,不采取预防措施,没有忧患意识。有的在突发事件面前惊慌失措。有的缺乏快速感知与反应能力,应对失当,使事件复杂化扩大化。有些得过且过,不注意学习,遇事不思考,一味动用强制措施,使小失误变成大错误,小事件酿成大事件。深层原因是思想不重视,缺乏经验,班子结构不合理。

(4)就事论事,不能利用突发事件潜藏的机遇

目光短浅,只注意眼前、局部利益,集中在比较明显和敏感热点问题,很少思考隐性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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