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
『壹』 治安处罚法规定了五种情形之一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尺度标准是什么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标准尺度由处罚机关掌握,立功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以处罚部门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1)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扩展阅读:
其他给予减轻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行为最低应处以五日以上拘留,如果减轻处罚,能不能只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条款中可以看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是该条款的主罚,罚款是附加罚,也就是如果减轻处罚可以执行主罚,免于附加罚,拘留作为主罚是必须执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就不好说了。
『叁』 违反治安管理何种情形,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减轻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伍』 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不属于减轻或不予处罚,只是不予执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陆』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43条情节较轻应怎样减轻处罚
根据《治安管来理处源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如果行为人殴打他人的情节较轻,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柒』 违反治安管理在哪些情形下,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是依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治安处罚法》对虽然作出处罚但不予执行的范围作出了规定。
《治安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
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
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捌』 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意思就是免除处罚。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