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诉讼时效
㈠ 治安案件追诉期有多长
六个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治安诉讼时效扩展阅读:
违反治安管理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㈡ 治安案件 赔偿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是一年。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为一年,也即从被鉴定为伤残之次日起,一年内必须提起诉讼,对于超过一年的,除非有法定的理由,否则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㈢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追诉期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㈣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22条,治安案件被立案后还受到追诉时效限制吗
立案后,治安案件不受六个月的追诉时效限制了。
只有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违法行为的情形,超过六个月不予处罚。
㈤ 治安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追诉期是六个月。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