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的职责
㈠ 消防车驾驶员的职责是什么、与消防员有何不同
消防车驾驶员重点负责在现场消防车上积极配合消防员救火任务实施完成。
区别:
1、性质不同:消防员重点负责现场实施救火任务,消防车驾驶员重点负责在现场消防车上积极配合消防员救火任务实施完成。
2、职责不同: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车驾驶员负责责任消防车内的消防装备(水带、水抢、拉梯等)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完整使用。
3、技能要求不同:消防员需要熟练掌握消防业务理论知识,了解消防的历史与现状,明确消防的发展趋势。消防车驾驶员除了熟练掌握这些外,还需要掌握驾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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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驾驶消防车时候要考虑车本身的性能。由于消防车随时执勤救援的特殊性,至使其长期处于重负荷状态。所以驾驶时一定要注意不能拖档行驶,应根据车辆行驶的速度,适时增减变速档位,不能有拖档现象的发生。因为长时间拖档行驶,势必会增加燃油的损耗和机件的加速磨损。
2、消防车的车辆起步,都是在重负荷下起步的时候较多。这就要求我们驾驶员在车辆起步时要撑握的操作技巧和技术要求。细心体会离合器踏板踩踏时的技巧(即,两头快中间慢),加速踏板要逐渐加速,也就是逐渐往下踩油门,不要半离合器一下一下的轰油门。
3、消防车踏油门加速时力量要.均匀,不要深一脚浅一脚地踩油门,那样势必造成混合气过浓或过稀,使燃油混合气不能在燃烧室燃烧完全便被迫排除机体外,这样即增加了燃油的消耗又降低了发动机的功率。
4、踩踏油门踏板时要做到收、放自如。根据消防车发动机转数的要求,需要多少油就给加多少油,避免发动机无负荷高速空转。
㈡ 消防队调度员的职责是什么
一、消防队调度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熟练掌握计算机接处警系统功能,灭火救援接处警程序;
2、掌握全区域的执勤实力和力量分布,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
3、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准确的调度出救援力量,及时的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情况;
4、熟练掌握消防队有线、无线通讯管理规定;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消防队调度员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有消防工作经历者优先;
4、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培训后掌握基本的消防业务知识和《消防法》;
5、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㈢ 消防队长的职责是什么。。以及消防监控组长职责
简单地说:指导员主持中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中队建设。中队长在指导员的领导下负责落实中队的正常工作,包括业务训练,考核 出警和中队的日常管理。
副中队长配合中队长的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部队是在党的领导下,因此指导员是一把手。公安消防队出警救火救灾抢险都是义务的是不收任何费用的。消防业务有22项 基本功。所有的项目都是按秒来计时的 ,没有超过一分钟的。
消防队长岗位职责
1.0岗位职责
1.1执行上级指令,领导本班成员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1.2坚持当班前后的讲评工作,对本班员工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每天工作记录,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及时准确地通报情况。
1.3定期对全体队员进行消防、监控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知识。
1.4带领、督促本班员工落实各部位的防火措施,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带领下属员工坚持演练及体能训练,加强整体战斗力。
1.5定期组织本班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及业务学习,明确工作要求程序,严格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6定期对队员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1.7协助经理做好宣传、培训员工消防、监控知识的工作,保管、爱护消防中心、监控中心的设备、资料。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工作安排
2.1每日抽检小区内消防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
2.2每周一向保安经理汇报义务消防培训及消防工作进展情况。
2.3每月5日前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对小区消防栓、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检,对损坏或不能使用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检查无损后,贴好封条。
2.4
每季度协助保安经理对管理处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培训,增强员工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2.5 每年度协助保安经理对管理处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大演习。
3.0 权限
3.1有权检查岗位消防监控员执勤情况,对疏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建议领导处罚。
3.2有权对不称职的消防人员建议领导辞退。
3.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监控人员进行调整。
㈣ 如何规定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