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职责
Ⅰ 涉密网络"三员"的基本职责包括哪些
"三员"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
1、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涉密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安全保密管理员主要负责涉密网络的日常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包括用户账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设备和系统所产生日志的审查分析;
3、安全审计员主要负责对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审计、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定期向涉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机构汇报相关情况。
(1)保密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1、使用涉密单机的保密资格单位,“三员”配备人数
仅使用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审计,实际人数依据单位涉密业务开展情况、涉密计算机量、“三员”的业务能力等具体情况由单位自行决定。
2、“三员”应参加的培训
应当通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或者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部门或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能力。
3、“三员”属于运维机构。单位应当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运行维护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按照最大化原则为运行维护机构配备“三员”。
网络管理员——网络
系统管理员——网络
Ⅱ 保密员职责
保密工作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加强保密观念、熟悉保密范围、保密项目和等级。
2、严格执行文件收发、传阅、阅读制度。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和销毁制度。
3、对下发的文件资料、人民来信等,及时分门别类立卷归档,对中央、省、市、主管局下发文件,分别存入保密室、避免丢失、杜绝失密。
4、办进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密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大部分的保密工作都在政府重要机关中进行,各种资料,文献都有一定的保密级别。
一般来说一些重要的,涉及国家稳定的事件都要做好保密工作,比如建国初期的天安门重建工作,在当时就是保密工作。这些保密工作都有保密的年限,一般来说超过年限以后就会解除保密的限制,可以被公众所知。
保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Ⅲ 以下不属于保密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
A.组织制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计划
B.审核、签发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C.组织保密检查
D.为保密办公室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Ⅳ 保密责任人的保密职责是什么
1)不该说的不说;
2)不该知道的不问;
3)不该看的不看;
4)不在私人信息往来中涉及秘密;
5)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私自录制、复印、打印、拷贝、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7)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8)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9)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机、邮件、快递中涉及秘密;
10)不将工作带回家,不在家用计算机中处理工作信息。
Ⅳ 问: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责任有哪些
保密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局领导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保密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保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Ⅵ 保密工作的职责
什么保密工作的职责?是保密工作机构还是相关人员的职责,请具体一些
Ⅶ 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有哪些
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有: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相关法律规定:
《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Ⅷ 保密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1:在市委领导下,统一领导全市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保密工作发展计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全市保密工作;
3:研究决定全市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协调全市各区、县(市)、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5:研究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审议颁布的保密法规、规章;
6:指导全市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保密技术发展工作;
8:督促、检查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9:组织、协调重大泄密工作的查处;
10:向市委和省委保密委员会报告全市保密工作情况,并就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保密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保密守则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委保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