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宅治安处罚
Ⅰ 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法院还审吗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都是行政责任,一般都是罚款和行政拘留,不会到法院开庭审理的
Ⅱ 非法侵入住宅,并有财产损失有财产损失的,心收到法律上什么处罚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版程序权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Ⅲ 非法侵入住宅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非法侵宅入住宅罪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
所谓“非法”,是指不经住宅主人同意,又没有法律根据,或不依法定程序强行侵入。所谓“侵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允许,不顾主人的反对、阻挡,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进入住宅时主人并不反对,但主人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换言之,如果检察院对于非法侵入住宅案未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害人已构成犯罪,则可以自诉人的身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对于一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属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即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予以刑事处罚,最高刑期为3年。
Ⅳ 非法侵宅有那个部门立案
你好,如果您说的构成犯罪的情况,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阶段体现管辖权。在公安回机关侦查阶段,在交付审答判之前(包括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逮捕环节),公安机关作为一般意义上认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只是在刑诉法意义上应当称之为司法机关才对,但老百姓不必较真),是当然得管辖部门。 但是作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而言,除了公检法三家,其他行政机关都无权管辖。 但依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不构成犯罪时,只有公安机关有权管辖,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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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非法侵宅
不算非法侵犯住宅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违法行为。可以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你只有等对方向法院起诉你,要求你赔偿对方医药费等费用
Ⅵ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不顾主人的反对、劝告或者阻拦,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进入他人住宅后,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无正当理由仍拒不退出等行为。如果是征得住宅主人同意的,或者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依法执行搜查、检查、逮捕、拘留等任务而进入他人住宅的,则不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Ⅶ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款与刑法第245条第1款中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有何不同
很简单。就看情节是否严重。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不严重的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款之规定处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的犯罪,适用刑法第245条第1款处罚。
何为严重
如:如未经主人许可破门撬窗而入、深夜持械闯入及其它闯入后严重妨碍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
(1)如已合法进入他人住宅后,别人让你出去你不出去,也算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2)如闯入他人住宅是为了进行盗窃、诈骗、抢劫、强奸、杀人等其他犯罪的,在这种情况下,按刑法吸收犯理论,后行为吸收前行为,不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再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并罚,只定盗窃、诈骗、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