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职责
A. 招标中 商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6.1.1部门职能
6.1.1.1根据公司的部门职责,负责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子流程,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报公司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
6.1.1.2全面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生产计划的审核及协调。根据市场销售计划与产品研发、生产的实际情况,设置设备器材的存量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适时跟踪;
6.1.1.3根据市场销售部的备货信息和研究开发部、产品制造部所提的器材需求清单,及时了解库存,掌握产品生产周期及外购设备器材的供货期、技术问题,制定并下达产品的生产计划和器材设备的采购外协计划;
6.1.1.4全面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合同和设备器材采购合同的技术性审核,把握合同内容合法有效,避免文字差错、笔误给我方造成的不利;
6.1.1.5销售合同签章生效后,及时掌握和了解对方货款或定金的到位情况;
6.1.1.6随时掌握和了解用户试用样机、故障顶替备机、故障返修机的发出与回收及其相应的登记、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情况;
6.1.1.7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考核;
6.1.1.8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1.2任职资格
6.1.2.1教育培训:◆经济、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过经济、物流管理、管理学、管理技能开发等方面的培训。
6.1.2.2应备技能:◆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的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事务分析判断力,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较强的执行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6.1.2.3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由丰富的谈判技巧。
6.1.2.4工作态度:◆做事客观,严谨负责,踏实敬业;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
B. 商务部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国家商务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国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6、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7、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认定驰名商标,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9、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2、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C. 商务局职能主要有哪些
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市场流通和饮食服务等商务投诉。
(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四)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对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进行管理;负责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督和管理。
(五)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六)负责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并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报批和进出口工作,加强与境外、省外、市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省外、境外常驻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出国商务考察团组的报批。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际、国内政府机构或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赔款工作。
(八)制定并实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投资企业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各类商务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展销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制定并实施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九)负责市级商务新闻发布会、信息收集、对外宣传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
(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管理口岸工作;联络协调酒泉海关工作。
(十一)指导县(市、区)商务(招商引资)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
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拟订实施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政策。
(三)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管特殊流通行业。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管成品油流通。
(六)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承担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实施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监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核准、报批和监管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增款。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港澳台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的规划、政策,针对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海关特定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我市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六)协调检验检疫、海关、质监、税务、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D. 电子商务部门职责
电子商务部门职责:保证提供的商品的质量和可用性、物流的可靠性,并且及时有效的处理客户的投诉。在网络环境下,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客户可以获得远多于传统的“砖块+水泥”的商业环境下关于商家的信息。提供高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交易环境。例如利用并行计算、硬件冗余、失败处理、信息加密和网络防火墙技术来达到这个需求。
为客户提供一个方便而且安全的支付方式。信用卡是互联网上最普遍的支付手段,大约90%的在线支付均使用信用卡的方式完成。在过去,加密的信用卡号码信息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支付网关在顾客和商户之间传递,现在大部分小企业和个体企业还是如此,所以支付的安全环境也是重点之一。
(4)商务部职责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发展历史
店子商务在70年代的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初,电子商务意味着利用电子化的手段,将商业买卖活动简化,通常使用的技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货币转账,这些技术均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应用。典型的应用是将采购订单和发票之类的商业文档通过电子数据的方式发送出去。
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指的是采用的技术和系统,而“商务”指的是传统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被定义为一整套通过网络支持商业活动的过程。在70年代和80年代,信息分析技术进入电子商务。80年代,随着信用卡、自动柜员机和电话银行的逐渐被接受和应用,这些也成为电子贸易的组成部分。进入90年代,企业资源计划、数据挖掘和数据仓库也成为电子商务的一个部分。
E. 商务部是负责什么的
办公厅
主要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编辑发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其他事项: 商务部在大连、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西安、成都、杭州、昆明共派驻特派员办事处16个,行政编制120名。
人事司
主要职能: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及驻外机构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主要职能: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 综合司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条约法律司
主要职能: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方面的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之间衔接的意见;承担国际经贸公约拟订的有关工作;审核多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等谈判文件;组织经贸领域多双边知识产权、投资(保护)协议对外谈判;承担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财务司
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商务部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市场秩序司 主要职能: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市场体系建设司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商贸服务管理司 主要职能: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主要职能: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反垄断局 主要职能: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 其他事项: 商务部承担《反垄断法》规定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 对外贸易司 主要职能: 拟订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其他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部负责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服务贸易司 主要职能: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主要职能: 拟订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外国投资管理司 主要职能: 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对外援助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援助的政策和方案,推进对外援助方式改革;组织对外援助谈判并签署协议,处理政府间援助事务;编制对外援助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主要职能: 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调查对我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关磋商谈判;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产业损害调查局 主要职能: 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国际经贸关系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执行多边、区域经贸政策;根据分工处理与多边、区域经贸组织的关系;组织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牵头组织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等经贸对外谈判;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中国经济技术合作的中方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 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 主要职能: 承担牵头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双边谈判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工作;履行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担的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义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亚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西亚非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欧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美洲大洋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台港澳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牵头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磋商及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对台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对台直接通商方案;牵头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信息化司 主要职能: 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部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 外事司 主要职能: 拟订部外事工作制度;承担有关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F. 请问在IT公司里商务的主要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
本人从事电子商务工作三年了,感触很多.
商务工作很繁杂,涉及面很广.具体你可以看看电子商务的职责范围,小公司分的不是很严格,很多时候等同于商务秘书,商务助理.
G.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职责介绍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国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H. 商务部职责
商务部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
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8)商务部职责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将商务部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I. 商务部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 拟订部工作制度,负责部政务运转,督促检查部年度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机构职责相关工作,协调部政务,协助部领导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交办事项,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四、管理商务部会议,承担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
五、负责部政务和机要值班;承担部党组、部领导的秘书工作和部级老干部的秘书服务工作;办理部长接待日有关事宜。
六、拟订部公文、印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公文核稿工作。
七、负责部政务信息工作;编辑、发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八、在办公厅设立商务部新闻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部各类出版物。
九、负责商务部保密、档案、密码管理、信访工作。
十、在办公厅设立商务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联络工作,承担部地方联系机制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与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履行职责相关的政务工作。
十三、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J. 商务部的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商务文件、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商务的后勤工作。
相关文件的传递与发放及记录。
传真机的管理及传真文件的收发记录,信函的收发。
营销总部各有关文件的打印,校对。
相关销售资料、空白合同的准备,保管。
负责对营销总部办公场所5S管理的执行。
负责CRM的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定单、客户信息)
执行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