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工作职责
㈠ 乡镇司法所和综治办的职能区别
司法所主调解矛盾纠纷、见证。综治办全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能是督办纠纷案件,分流案件纠纷到各部门调解。如山林纠纷归林业部门,宅基地纠纷归国土部门,市容市貌归住建局下属的城管等等。但在基层不会分工那么详细,基本上都是一起去工作的。司法所编制归司法局,副科级,工作上又被镇府指导,是双重领导。
㈡ 综治办在平安建设中的任务有哪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是同级综治委的办事机构,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组织、指导、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综治办建设,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各级综治办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推动了综治工作的开展。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当繁重,如何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发挥综治办的职能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一要服务大局
综合治理不仅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措施,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综治办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首要任务,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的敏感性,根据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及时部署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工作,根据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各项经济社会改革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当前尤其是要认真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正确处理好日益增多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反复,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单位,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要争取领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综治办要发挥好作用,一是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意图主动开展工作。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考虑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对综治工作要统筹规划,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准确预测治安动向,抓住关键问题,筹划好综合治理全局性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对突出治安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拿出对策建议,争取党委、政府形成决策和工作意见,解决好社会治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要通过每年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建立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体系,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作抓”的工作局面,借助党委、政府的权威和力量推动工作。四是要以扎实的作风和一流的成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提高综治办的地位,解决好综治办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为开展综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问题三要加强协调
综合治理的优势在“综合”,难度也是“综合”。综治办的大量工作就是要将各方面的力量、机构、手段、措施组织起来,形成整体力量,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协同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为此,一是要协调各综治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通过落实责任制,健全信息通报、检查考评制度,增强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基础在于群众的参与程度。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真正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长治久安。三是要选好载体,经常组织活动,推动工作措施的落实。当前要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着力强化社会治安组织体系、防范网络和管理机制。
四要提高水平
提高综治办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是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综治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只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综治办是办事机构,要积极完成综治委确定的工作任务,要认真抓好落实。要多深入基层,多掌握实情,多解决实际问题,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要加强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上级对综治工作的要求。要熟悉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和工作方法,广泛涉猎政治、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形成多维知识结构,加强实践锻炼,不断增强业务能力。三是要搞好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摸清实情,把握重难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指导工作提供素材。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议事制度、联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考评通报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等,使综治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㈢ 谁知道市政法委综治办职能是什么 权利大吗
治办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政法委的一个职能部门,综治办的一把手属于政法委的中层正职。主要是起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办公室工作主要是文字材料和检查、协调等繁琐工作。负责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权利看起来大,实际没有具体任务,基本上是阶段性、临时性工作。
㈣ 谁能说清楚维稳办与综治办职责的区别啊
维稳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对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指导全县各单位的维稳工作。
二、掌握全县政治稳定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维稳办报告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三、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全县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四、对全县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六、对全县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措施建议。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掌握情报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七、负责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单位进行调查,向县委及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八、完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维稳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市辖区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全市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6、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㈤ 综治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二、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党委、分局决策提供依据。
三、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防合调解、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重点工作联勤联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重点人员联合服务管理”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组织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五、组织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八、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成员单位和农场、社区综治工作的考核奖惩。
(5)综治办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综治的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详细规定。
这是中央首次以综合治理为主题向全国发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名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问题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㈥ 镇综治办是什么职位
综治办属于政法委的一个协调部门。综治办是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公室,是综治委成员单位的办公室,是个综合协调部门,参谋部门,上传下达部门,对综治委负责,具体对综治委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副主任很多,一般是对政法委书记这一副主任负责)。
综治办的职能有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6、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7、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6)综治办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综治办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各部门和辖区单位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㈦ 综合治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措施。
(五)加强基层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推行各种形式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使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采取多种渠道为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以利于对他们的改造和帮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综合治理的解释
1、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
2、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预防犯罪,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三、综合治理的目的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综治办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综治“三防”:人防、物防、技防。
1、人防、物防和技防是安全防范的三个范畴。人防和物防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
2、人防、物防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人力,物力进行安全防范,比如人员巡逻,站岗等等防范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物防就是物理防范,由能保护防护目标的物理设施,如门、窗、柜等构成,主要作用是阻挡和推迟罪犯作案。
3、技防则是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安全防范,比如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等等技术手段。
㈧ 县级综治委成员单位有哪些,是所有单位么这些单位需要为综治办做哪些工作,协助综治办做哪些工作呢
县委办、县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和通知精神,做好党委、政府系统各职能部门抓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的协调工作,指导县委机关、政府机关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党委、政府系统的维稳信息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人大办、政协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作用,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听取社会各界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平安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政法各部门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
县纪委(监察局):从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结合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方针、政策、规定和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参与重大恶性案件和事故的调查,重点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县委组织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和促进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方针、政策、规定、决定情况和执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各项措施提供组织保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完善奖惩机制。
县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巩固和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挽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促进罪犯改造;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依法调整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处理的力度;认真搞好信访接待和服判息诉工作;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及时纠正错误裁判,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