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守职责 » 军人违反职责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发布时间: 2020-11-24 00:07:19

『壹』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2002年版本

军人违反职责罪 -2002年版本
发布时间
2002年10月31日
发布文号
〔2002〕1号
全文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的司法实践,并征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同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立案标准
战时违抗命令案(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故意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违抗命令”,是指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违背、抗拒首长、上级职权范围内的命令,包括拒绝接受命令,或者不按照命令的具体要求行动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扰乱作战部署、贻误战机的;
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军事装备、设施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造成其他危害的。
(二)隐瞒、谎报军情案(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真实的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隐瞒军情”,是指将应当向首长、上级报告的军事情况隐瞒不报。
“谎报军情”,是指用编造或者篡改的军事情况欺骗首长、上级。
“报告”,是指用口头或者书面等形式,将军事情况正式告诉首长、上级或者部队。
“军情”,是指与作战有关的我军、友军和敌军的情报及其他重要信息。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造成首长、上级决策失误的;
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军事装备、设施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造成其他危害的。
(三)拒传、假传军令案(第422条)
拒传军令罪是指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而故意拒绝传递或拖延传递,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故意伪造、篡改军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军令”,是指与部队军事活动有关的命令、指示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造成首长、上级决策失误的;
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迟缓完成的;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军事装备、设施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造成其他危害的。
(四)投降案(第423条)
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畏惧战斗、贪生怕死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
“自动放下武器”,是指可以使用武器进行有效抵抗而自动放弃抵抗的。
“投降”,是指向敌对一方表示屈服的行为。
凡涉嫌投降敌人的,应予立案。
战时临阵脱逃案(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畏惧战斗、贪生怕死,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临阵”,是指部队已经受领战斗任务,进入待命出击的地域及战场。
凡涉嫌战时临阵脱逃的,应予立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案(第425条)
擅离或者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或者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指挥人员”,是指对部队或者部属负有组织、领导、管理职责的军人,专业主管人员在其业务管理范围内,视为指挥人员。
“值班人员”,是指军队各单位、各部门为保持指挥或者履行职责不间断而设立的、定期轮流负责处理本单位、本部门特定事务的人员。
“值勤人员”,是指正在担任警卫、巡逻、观察、纠察、押运等勤务,或者作战勤务工作的人员。

『贰』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构成四要素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对每一名军人的最基本要求。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滥用职权即超越条例条令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正当地运用职务上的权力。军队条例条令对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都规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按照这些规定办事,将职权用在有损于国家和军队利益的地方,就是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是指指使部属实施违反军人的共同职责、一般职责和专业职责的行为。这些违反职责的行为从其危害程度看,包括违反军纪的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但不包括犯罪行为。因为指使部属进行犯罪活动虽然也属于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但这种情况已构成共同犯罪,应技本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不能再按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看待。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使部属所实施的行为违背了部属所担负的职责,另一种是不正当地让部属履行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通常包括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造成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严重毁损及其他严重责任事故的,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引起严重事端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中的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根据《内务条令》的规定,军人在行政职务上有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部属必须服从首长。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与侵害的对象之间必须有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这种隶属关系不仅限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而且也包括上级军官与下级军官之间的,甚至还包括士兵与士兵之间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的,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严重后果。

『叁』 中国有哪些什么罪

中国的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行为: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行为: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具体行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具体行为: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职工劳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具体行为: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包括: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设施勒索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具体行为:妨害国家机关的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 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 ( 边 ) 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具体行为: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危害国防利益罪包括: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八、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具体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以及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贪污贿赂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十二种罪名。

九、渎职罪

渎职罪具体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公务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环境监管失职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失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具体行为: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肆』 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犯罪主体为

行为主体为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内干部、士兵容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肯定是特殊主体啊,军人违反职责罪是类罪名,这一类犯罪都是军人犯罪,所以都是特殊主体

『伍』 什么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条的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有哪些特征:(一)本类犯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军事利益。所谓军事利益,是指国家的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国防建设、武装斗争、军事后勤供给、军事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利益。(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所谓违反军人职责,是指行为人不遵守国家有关军事法规命令、条例等所确定的具体职责。(三)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具体而言包括下列三类:第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第二,战时预备役人员,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第三,其他军内在编职工,主要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军内人员。(四)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为故意犯罪,少数可以由过失构成,有些犯罪还要求特定的目的,如战时自伤罪,必须以逃避作战义务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陆』 什么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条的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专罚处罚的属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有哪些特征:(一)本类犯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军事利益。所谓军事利益,是指国家的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国防建设、武装斗争、军事后勤供给、军事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利益。(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所谓违反军人职责,是指行为人不遵守国家有关军事法规命令、条例等所确定的具体职责。(三)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具体而言包括下列三类:第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第二,战时预备役人员,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第三,其他军内在编职工,主要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军内人员。(四)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为故意犯罪,少数可以由过失构成,有些犯罪还要求特定的目的,如战时自伤罪,必须以逃避作战义务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