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取向
传统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思想的异同
(一)不同点
只有在比较中才能认识到不同事物的内在区别。比较发现,民本论与现代民主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权利承担主体不同。传统民本论认为君主的权利是神授予的,君主是权利的源泉,主张为民做主。受这种思想的影响,民众认为自己命运的福祉完全来源于统治者,因此把A己的命运交给父母官做主,并形成对他们的期盼与依赖。现代民主不承认“君权神授”说,而认为君主的权利来源于人民,统治者只是受人民的委托为人民办事.民众的命运应由民众自己把握。民本论把君主作为权利的承担主体,而现代民主把人民大众作为权利的承担主体。民本论的实质是由君为民作主,而民主思想的本质则是由民自己作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的统治。
(2)价值目的不同。民本论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追求的价值目的是稳定、巩固封建专制政权。传统民本论的重民.爱民、利民等思想都是站在君主的立场上讲的。如程颢说:“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管仲说:“知予只为取者。政之宝也。”其目的都是为了巩固君权,而非拥护民权。而现代民主思想的提出是为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实现人民自治。显然,两者所建构的价值目的是截然不同的。传统民本论下的爱护民众之举,只是统治者的一种手段,它是在豢养人民,以使人民为他们做出更大的牺牲与贡献。现代民主所追求的则是实现个人的真正价值,实现民权,即实现人民自治。
(3)实现方式及途径不同。民本的实现靠的是人治.而民主的实现靠的是法治。民本思想是为了让统治者懂得民众的巨大历史决定作用,从而自觉地去重民、爱民、利民。不做有害于人民的事,以此来巩固自己的政权。它的施政主体是君主以及各级官员,因此对统治阶级的自身道德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讲究以德感化天下。由此可见,民本的实现方式是人治。现代民主思想的主旨是为了防止统治阶级内部的个人独裁和专权,这靠统治者的自身道德是无效的,必须通过法律的方式才能实现。因为法律可以认定民众的权利和权威.从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有效地保障民众的利益。所以说,民主的实现途径是法治。
(4)依存的经济基础不同。民本以封建小农经济为基础,而民主则以商业经济为基础。在封建小农经济下,小农人口数量固然众多,但他们都是自给自足,彼此间不经常进行商品交换,因此民众之间形不成一定的经济联系.从而在政治结构中也形不成目标一致的政治团体。而商品经济不同,“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它否定了以往以血缘、门第等观念所划分的高底贵贱,只承认交换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它奉行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协作。因此,在封建小农经济基础上开不出现代民主的花朵.现代民主只能生长在商品经济的土壤里。
(二)相同点
民本与民主虽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一些内在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民本论与现代民主都体现了重民思想。由于统治阶级认识到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一统治真理,所以中国历代的统治者们在其统治过程中.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都极其重视民众的利益,把爱民、利民等作为其善政措施的指导思想。如明成祖朱棣所言:“朕惟事天以诚敬为本,爱民以实惠为先。《书》日‘惟天惠民’,又日‘安民则惠’,然天子视听皆因于民,能爱人即所以事天。”现代民主的使命就是推翻封建专制政权,实现民众的自由与平等,显然也是把民众的利益放在了首位。
(2)民本与民主都有反对专权、专利的思想。反对专权、专利这一思想,很早就被提出来了。如成书与战国时期的《商君书》中就说:“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擅一国之利是专利,管一官之重是专权,两者都是对国家的危害。民本论者看到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从而提出一些学说来限制王权。现代民主的首要内涵是要求主权在民,因此它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限制统治者的权利,因为只有有效的限制王权,才能真正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
2. 2.0 就行为取向而言,公共政策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哪个组织的决策行为
政府
公共政策学(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首先在西方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研究领域,它的出现甚至被说成是当代西方政治学和行政学乃至整个西方社会科学的一次“革命”。
3. 公共政策的核心取向是
D.目标取向
4. 试述新阶段我国公共政策的取向和特点
3 寻租: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
公共政策作为政治系统的输出物,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其基本功能在于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以及对稀缺的社会资源进行及时有效的配置。在民主社会中,公共政策表现为集体选择的结果,因而在理论上,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具备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um),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和核心目标。因而,公平作为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中最为核心的一项标准,在现代政策研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在现实中,公共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或多或少的偏离了此目标,因为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种衍生物,那就是“租”。政府干预中广泛存在的寻租活动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使公共政策偏离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准则和公平的价值取向。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时有发生。
在托里森的定义中,“寻租是为获取人为的收入转移而耗费的稀缺性资源。”这种人为的稀缺一旦产生,寻租活动的非经济性就难以避免。因为寻租作为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是对既得利益的重新分割与转移,它游离于生产过程之外,仅仅改变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一般通过例如游说、奉承甚至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目的,并不能带来价值增值。寻租者们竞相通过寻租活动来影响政府的行为,使公共政策改变法律规定的权利,让价值分配的天平朝自己这一方倾斜,以社会公共利益的衰减为代价来增加自身特殊利益的攫取。寻租是有成本的,布坎南将寻租行为造成的社会成本分为三类:保持垄断地位的支出;政府部分对这类支出做出反应的努力;寻租行为所引起的第三方的各种扭曲行为。所以,寻租行为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和社会福利的损失。
由此可见,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实现的过程,作为交易双方的政府官员和利益集团都实现了各自的特殊利益。这正如布坎南所言,由于政府是由个人组成的,政府的各项职能只能是人去完成的,因此,组成政府的这些人不可避免的具有经济人的性质,以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为行为准则。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就是他们为追求个人特殊利益而造成的公共政策公共性的丧失。
综上所述,经济制度的变迁将政府卷入了经济生活,政府通过公共政策来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寻租对特殊利益的争夺损害了公共利益,导致了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在“孤掌难鸣的现代化经济”(萨缪尔森语)中,人类陷入了自己设计的两难陷阱———市场的缺陷需要公共政策补救,但随之而来的寻租问题又难以遏制。
4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共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
经济体制类型与公共政策的选择,尤其是公共政策价值目标的选择,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显然,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目前也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探讨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的理论前提,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政策功能的重新定位是我们正确选择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的理论依据。
实践证明,市场机制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合理的市场竞争能够有效的解决效率问题。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也会产生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成为公共政策形成的逻辑起点,即为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败,客观上需要政府通过及时制定并有效实施公共政策来干预市场,保护经济效率,维护社会公平。因此现代各国的市场经济大多是“市场机制+公共政策”的混合经济,即一方面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市场化,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同时又因市场缺陷的存在而不能缺少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干预。鉴于此,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公共政策,就具备以下的双重功能,即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宏观经济调控,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克服和矫正市场的固有缺陷,解决那些市场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的公共政策必须保障、促进市场资源配置的充分、有效发挥,而不是人为地改变乃至扭曲这种作用。
当今世界各国尽管大多实行市场与政府的二元调节机制,但因各自的国情、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以及在公共政策的选择和运用上,又有一定的差别。然而,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都应该恪守下列共同原则: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出发点,以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有效发挥为归宿。换句话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始终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包括公共政策在内的政府活动,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而只能保障、促进市场配置作用的有效发挥,并针对具体情况对市场调节进行适当调节和补充。市场失灵为政府公共政策作用的发挥提供了需要和可能,但公共政策却不能代替市场的效率和功能。
从上述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政策功能的重新定位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应是效率基础上的公平。随着公共政策对市场经济调节作用的发挥,作为现代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和理念的公平也随之表露出来。因此可以说,公平不仅是市场经济的自然法则,而且也是公共政策自身发挥功能的基本条件,因此,在公共行政过程中,人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公平理念来衡量某一公共政策,并根据这种公共要求的满足程度决定对公共政策行为的服从。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我们要以公平为导向,重构我国公共政策,重点是解决好公共政策的“越位”和“缺位”问题。所谓“越位”,就是公共政策超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有的作用范围,给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带来了不利的干扰;所谓“缺位”既需要发挥公共政策作用的某些方面,又存在着政策真空或不到位之处。只有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解决好公共政策的“越位”和“缺位”问题,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 陈振明主编. 政策科学[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 胡仙芝. 政策科学学科建设研讨会综述[J].中国行政管理,2000(10)
3 陈庆云. 公共政策分析[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5. 罗伯特·登哈特认为公共行政组织首要的价值取向应该关注哪几个方面的研究
登哈特主张以新公共服务的理念来取代新公共管理。他认为
公共行政组织理论首要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关注公共性、回应性及有效性
的研究。
6. 《公共关系学》里政府公共关系以什么为目标
促进公众的认知是政府公关的首要目标;
政府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另一重要目标是提高政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
政府开展公关活动的最终目标是提高社会效益,其价值追求表现为公共取向。
7. 公共部门的价值取向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目的性价值取向,是内涵于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目标层面的价值取向,专即通属过绩效评估所给予评估对象的行为导向,主要包括服务取向、市场取向和社会取向。作为一种价值理性层面的价值追求,服务取向、市场取向和社会取向主要是作为一种理念层面的塑造,与时代发展相契合,推动着公共部门的管理与改革。
8.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4E取向
“4E” (Economic, Efficiency, Effectiveness, Equity)取向
经济:
效率:
效能:
公平:
9. 根据戴维伊斯顿的观点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决策公共政策结合中国转型时期的时间
第一、关于系统科学方法和系统法学的理论地位。在戴维。伊斯顿看来,系统科学方法现在仍然是研究政治学一般理论的唯一通揽全局的方法和高屋建瓴的视角,不幸的是,迄今它尚未遇见过竞争对手,还没有被其他政治学研究方法所取代。系统科学方法历来主张应有一个充分包容性的概念框架结构,由此来鉴别政治生活的基本范围,显现这些范围与其他领域的关系。系统科学方法构建了一个结构复杂的网络,这一网络是由若干机构以及一个个行为模式所组成的,称为“政治系统”。系统科学方法现在仍不失为政治学一般理论继续发展的出发点。[1]
戴维。伊斯顿的系统政治学在西方政治学界是独树一帜的成功的政治学理论,他对系统科学方法以及系统政治学的评价决非夸大之辞。按照我国的目前的系统科学理论,戴维。伊斯顿在几十年前所进行的系统政治学研究只是运用了一小部分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有很多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并没有得到解释、说明、阐述或运用。在系统科学已经获得相当发展的今天,我们没有理由不运用系统科学方法来促进法学的发展,没有理由低估系统科学方法的能量,没有理由漠视系统法学的发展,没有理由再对系统科学方法抱有怀疑的或保守的态度。虽然系统法学作为我国法学的一种法学理论还处于探索之中,但是我认为,我们有理由对系统科学法学方法和系统法学给予一个高度的肯定和评价,有理由相信系统法学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也能够获得巨大成功。我们应当把自己的学术目标和理想设定在一个很高的层次上。理想总是把方向指向有可能到达的目标上。戴维。伊斯顿已经到达了系统政治学这个目标,因此,我们也应当向系统法学这个可能到达的目标前进。理想又总是把目标设定在已经前进的方向上。我国法学界已经向系统法学这种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的目标前进了20多年,我们应当继续努力,进行某种跨越式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