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
结合本县实际,找准重点,突破难点,全面启动“法治地方”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规范秩序,实施诉访分离。该县积极探索诉访分离工作新路子。所有来信来访群众的基本情况都将进行登记,材料归档管理,与当事人商定初办意见。之后,召集公、检、法、司专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梳理、会诊、分流,办理意见反馈当事人。凡会商会议认为可以进行协调的,由承办的政法部门牵头组织调解、备案。凡会商会议认为不能协调的或调解无效的由责任部门引导走司法程序。当事人仍不走司法程序的视同放弃。对“闹访”不听劝阻者,给与训诫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口前移,规范项目监管。该县将32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必备条件等“全透明”。针对有些政府投资工程存在设计漏项、围标串标,监管重合法形式轻实际结果等问题,该县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工程设计方案二次评审、工程预决算二次审计、工程材料询价二次复核、工程竣工二次验收、政府采购双轨并行的“五个二”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新模式
阳光操作,规范执法服务。该县明确公、检、法、司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办案各环节和结果,除依法不能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注重执法态度、执法方式。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把人大监督、行政和司法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形成乡镇矛盾调处中心、村组矛盾调解室和群众说事室,包括“法律六进”和诉调对接的化解矛盾纠纷的“多覆盖”网络。凡能够调解的就地化解,需共同调解的联动调解,难以调解的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努力做到矛盾“零激化”、“零上交”。
② 党组书记谈如何加强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组织落实。自开展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以来,绝大多数乡镇和部门建立健全了依法治理机构,不断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划及工作制度。大部分乡镇与村居签订了依法治理责任书,多数乡镇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工程”,县机关有一半以上的部门由一把手亲自负责。不少乡镇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加,如龙港和灵溪两镇今年投入依法治镇的经费各为500万元、230万元,大部分乡镇采取了实报实销的方式,在依法治理方面舍得投入。各乡镇的依法治乡镇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党委有决定、人大有决议、政府有规划。许多大镇还与所属部门、村居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使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形成了目标到基层、责任到个人、措施到一线的良好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普法。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能够把法律普及教育作为依法治县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并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普法教育,努力使各类对象的学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大部分乡镇和部门的领导能自觉接受法律知识教育,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参加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本单位的法律知识讲座、自学考试等,通过学法有效地提高了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部、人事局、普法办积极推行公务员和一般干部学法的“并轨制”,把公务员和一般干部的学法纳入各类培训和任前考试之中,今年全县组织33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考试。现全县已完成95%的干部学法任务。
③ 论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你有何意见
1,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2,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建设阳光政府。
3,有利于提高人民的主人翁意识。
4,有利于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④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进行法律宣传。
提高法律意识。
建立监管机制。
⑤ 针对依法治县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
工作报告自己写
⑥ 依法治县认识和建议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专和行使其行政属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
⑦ 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
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
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
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⑧ 如何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创建活动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决定》指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党内的监督,健全党内的各种监督措施,包括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提高权力监督机构的地位,重点确立人大法制监督的核心,突出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和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行政监控整体效能,构建严密完备的权力监控网络机制。
⑨ 依法治县心得体会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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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平台 创新载体 完善机制 着力打造“法治宿松”求实效
----宿松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的第二年,全县普法和法治宿松创建工作立足“十二五”时期工业强县、农业稳县、三产活县、文化立县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执法为民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扎扎实实地实施“六五”普法和法治宿松建设纲要,有效地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 完善机制 法治宿松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其一、全面普法规划。我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六五”普法伊始,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委会,听取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研究下发《宿松县“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转发《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分别召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和法治宿松创建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期作出新的部署和安排。各级各单位领导也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和部署,分别制定了本地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乡(镇)实施方案和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方案。
其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政法的县委常委为常务副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此外,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配齐师资力量,负责全县各级各单位的普法宣讲工作。各乡镇、村成立了宣讲小组,组有普法宣传员。
其三、完善保障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负责普法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公、检、法等各单位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人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县司法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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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经常到各地各单位检查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县、乡镇财政都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直机关基本保证了普法所需费用,极大鼓舞和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民规划统一部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和运行有序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
二、突出重点 创新载体 保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
在继续采取传统的“摆、讲、赛、考”普法模式的基础上,我县根据公民法制观念日渐提高,不断创新法制教育主题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声色并俱的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
一是抓住引擎切点,扩大规模宣传。我县自去年以来,开展了“学雷锋活动月”、“江淮普法行”“万人签名禁毒活动”“社会保险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将法律法规纪念日、节庆日作为重点时期,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多次上街进行咨询宣传活动。结合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借助“江淮普法行”这一宣传平台,开展法制讲座、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极大丰富了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形式,拓展了宣传面,加大了宣传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突出营造氛围,不断创新载体。我县利用广告牌、电子屏、手机短信、政府网站、宣传条幅、橱窗等形式,常年开展法制宣传,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浓厚氛围,使全县公民耳濡目染到法治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此外,我县在园林广场建立了“法治广场”,设立宣传标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宿松日报和宿松电台开辟相关栏目,播放法制宣传专题,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近期,我县在新浪网上开辟“法治在线”微博,手机信息普法。全民互动,以身边的事说“身边的法”,颇具影响力。
三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自“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县着力抓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学习。首先是抓好干部的普法学习,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习用法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对领导干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从学习制度、时间上做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根据意见规定,各级各部门都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中心组分别举办了法制讲座,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了全县各级各单位负责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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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的依法行政法制讲座。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编印了《干部普法学习读本》,供全县干部职工学习,通过普法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能力。其次是抓好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各级各部门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的同时,还着力抓了法律素质的提高,要求他们不但要学普法内容,更要结合本职工作,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公检法司系统今年开展了“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并举办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对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活动。再次是着重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我县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我县在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既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以人为本,因人施教,从教育入手,根据青少年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运用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律文艺汇演、法律征文比赛等形式,此外,在程岭初级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学法提供又一平台,极大的调动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灵活多样、形象生动的实践中深受启发,既提高了自身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又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三、依法行政 全力创建 打造魅力宿松法治政府
当前,我县已步入加快发展建设区域经济强县的新阶段,迫切需要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推动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因此,开展宿松法治创建工作,是宿松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县委、县政府也在着力打造成为一个法治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开展法治宿松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在实施“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政府研究制订《宿松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暂行规定》、《宿松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阳光执法制度等13种依法行政制度。制订了开展法治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