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依法
❶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什么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培育和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极为关键的重要工作,应充分发挥其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由于我国缺乏民主法治传统、封建人治残余仍未根除,许多工作仍然惯性地需要由上而下地推动,这种特殊国情决定了公权力的行使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能够依法办事,使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顺利开展,使自己与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法治状况形成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还能给全社会起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引领社会各界人士形成依法行事的共识与合力,使自己与全社会的法治状况形成良性互动。所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将直接决定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眼光、辩证思维能力一样。唯有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示范和感化作用。唯有他们事先正己,用行动作出表率,才能将依法治国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具体行为中去,才能对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起到滴水穿石之效。
❷ 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❸ 怎样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两个方面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一方面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有了法治思维,领导干部才会遵从法治理念、法律精神、法律规定来行使权力、作出决策。法治思维是法治铭记内心、深入灵魂的体现。缺少了法治思维,在权与法之间,领导干部就会迷失方向,跳出法律的框架,滥用、乱用权力。让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不仅仅是依靠自觉能够解决问题的,离不开制度规定,从不敢以权压法、以权欺法开始,逐步过渡到不想、不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是法治铭记内心、深入灵魂的体现。缺少了法治思维,在权与法之间,领导干部就会迷失方向,跳出法律的框架,滥用、乱用权力。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知法,懂法,才能在做决策、处理问题时主动和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因此,要提高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能力,第一要务就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使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法治思维方式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在法治知识基础上形成的法律信仰、自愿守法和自觉用法,是法律实现其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对于职责范围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要稔熟于心,知道哪些是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应该做的要做到什么程度,进而为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奠定认知基础。通过强化学习,使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素养,在思想深处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使之成为在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具体工作中指引和规范个人行为的基本观念。二是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培训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掌握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已经成为了党员干部必备的工作能力之一。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通过系统的培训,使党员干部把对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自己的血液中去,融入到工作和学习乃至日常生活之中去,从而确立符合法治要求的权力观,确立带头守法、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法治环境,通过法治环境影响和促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法制体系。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增长的实际,及时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将群众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升华为制度规定,既要健全实体性制度,又要完善程序性制度,既规定应该怎么做,又明确违反法规处理措施,不断构建完善系统完备、程序严密、规范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建设法治文化,营造法制环境。强化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把检查学习和遵守法规制度情况作为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通过评选依法办事模范人物、宣扬依法办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使法治成为一种文化自觉。三是进一步推进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每一项决策的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政府的权威,建立多元化的解决社会矛盾、争议、纠纷的机制,健全和完善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相关制度,形成良好的法治制度环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行动自觉。
三、坚持法治政绩导向,把依法履职水平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一是将依法执政能力纳入考核体系。要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法治业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指标体系中,并以此作为选拔、奖惩、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二是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监督与问责制度的完善、实施工作,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通过对在决策、执法及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问责,不断强化法治权威;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政务公开的理念,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三是树立法治权威。加强对遵守法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法治意识不强、不按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于违法的人和事及时追究并坚决纠正,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人从中受到警示,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❹ 如何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根据《决定》的部署,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重视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比较缺乏法治传统,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提高法治素养。一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党员干部要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2、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
在法治已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怎么能当好领导?怎么能保证不出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3、要高度重视法治实践。
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一定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注意剖释个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❺ 怎样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党的自身状况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党及时总结过去在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上的经验教训,根据新的实践加以改革、创新。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的重要论断,把依法执政提到一个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有了新的飞跃和重大进步。党依法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党的各级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在依法治国条件下改进和完善执政理事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一些不依法执政、不会依法执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效果。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一些同志对依法执政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依法执政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套“枷锁”,办起事来不方便、不随意,捆住了自己的手脚;也有的认为,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委有处理一切事情的决定权,依法执政会变相地削弱党的领导;还有的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主要是行政机关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做到司法公正就行了,没有必要再强调党依法执政。如此等等,造成一些同志不循法治思想谋事,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降低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其次是体制机制问题。在理政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略法、无视法现象。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时有以党代法、以党代政的情形,党委权力包揽过多,“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严重影响了执政效能和科学决策。再比如,依法执政必须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随意性较大。有的有制度,但程序不完善,使制度流于形式;有的制度有,程序也有,但规范化不够,导致制度走过场、打折扣,制约了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还比如,监督机制不顺畅,监督效能低下,乃至不敢监督、害怕监督、压制监督、逃避监督,群众没有知情权、从而无从监督等情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进;还有选人用人问题,无论是用人导向、选拔标准,还是工作程序、评价机制,都存在一些难症、顽症,不利于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再次是能力素质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思维和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不强。有的无视法律,在处理矛盾问题时,依仗权势强压硬打;有的不善用法,遇到具体问题仍然按照老经验、旧习惯来处理;有的认为法不如情,热衷于找关系、疏通门路,找领导写条子解决问题。这些既反映出能力素质低下的危害性,又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表明了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是当务之急,必须抓好。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积极探索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实现形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从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人手,着力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全党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
依法执政的实质,是对法理的尊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体现。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总开关。
实践证明,一些地方的工作起色不大,除了环境、基础、思路、方法等原因,根子往往出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执政上,工作的出发点虽然很好,但在具体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搞以党代政、以言代法、以政策或指示代替法律,大小事情都由党组织和领导者说了算,结果只会脱离群众,事与愿违。因此,各地各级要把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为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广东省东莞市近年来开展了“强化四大理念、打牢思想基础、增强依法执政能力”的主题活动,即强化宪法与法律至上的理念,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现代法治理念,强化法律信仰。他们采取主题讨论、专题研究、分层指导、典型引路等方法,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判断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现代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党依法执政能力辟出了一条新路。
二、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格局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理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形成科学、规范的执政机制,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实现手段。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协调各方的关系。
许多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福建省漳州市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要求,制定了党委工作的“八字职责”,即:领导、沟通、协调、服务。领导就是要求各级党委着眼于全局,集中精力抓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安排重要人事,决定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沟通就是主动与人大、政府、政协交流工作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协调就是统筹组织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服务就是支持各方依法行使职权,为各方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如对人大工作,市委明确提出要把党对人大的领导法制化,对人大选举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人大工作制度等的改进和完善都进行了大胆探索。在人大选举中适度引进竞争因素,促进干部奋发有为。在人民代表的提名选举中,不再片面要求政治地位和专业政绩,更加强调知政、参政、议政、督政的素质要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对政府工作,他们坚持“一个统一、两个各自”,即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党委统一领导、做出决断。在职能分工上,党政领导各自履行职责,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党委不干预政府的施政过程。同时还制定了明确界定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职责的规定,清晰权力边线,防止以党代政、以党揽政。漳州的探索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既坚持了党的统一领导,又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三个文明建设。
三、强化党内监督机制
铁一般的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法眼”。依法执政对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和达到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为依法执政提供监督保障。
江苏省苏州市在围绕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中,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实施了“两轮齐动”的监督管理新体制,使党内监督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两轮齐动”就是一方面加强党内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与民主齐动,民主与监督并行。他们在实践中认识到,一个没有监督的党不可能具备良好的依法执政品质,一个缺乏党内民主的党不可能形成较高的依法执政能力。在加强党内监督上,重点抓了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构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新体制,加大了垂直管理、垂直领导的比重,对权力部门和掌权者的监督制约更加有效。同时出台了配套制度措施,从制度设计上把党内各个层面都纳入党内监督范围,并将监督重点放在“一把手”身上,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实行党内民主方面,他们以健全党员民主权力保障机制为取向,制定了有自己特色的发展党内民主实施细则,完善了党内学习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开设了党员民主讲坛,请普通党员上讲台,评得失、提建议、当高参,行使建言立策、臧否是非的权利。“两轮齐动”既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党内监督机制的效能,提供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新经验。
四、强化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举措
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变“为”为“让”,这一字之差,充分地体现了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为人民掌权、依靠人民掌权的思想,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精神。明确并落实这一点,就会促进党委和政府做到依法执政,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这些年,各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此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许多地方坚持扩大干部选拔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普遍采取了票决制选拔领导干部;不少地区进行了市、县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了制度措施,探索以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路子,等等,都是党依法执政朝着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向迈进。
重庆市在工作中,把党有没有本领让人民起来为自己负责、为自己掌权,当作检验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努力从具体制度上予以确认和保障。市委在全市农村推广实行了“八步工作法”,这八个步骤是: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第二步,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广泛征求群众对初案的意见;第四步,民主讨论确定方案;第五步,户户签字进行公决;第六步,分解工程,落实到户;第七步,村民小组组织实施;第八步,竣工结算张榜公布。“八步工作法”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化、程序化。从一条乡村公路的走向,到一座桥该不该建、谁来建、群众付多少钱,都要反复讨论、酝酿、表决,达不到85%以上赞同率就不能实施。正是在这种看似繁琐的过程中,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切实体现。
五、强化正确政绩观的树立
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执政是执政方式问题,政绩观是执政目的问题。正确的政绩观是党依法执政的前提。因此,实现党依法执政的目标,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从各地实践看,要着力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最高准则,规范自己行为,统领全部工作;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各地普遍建立起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要害是对干部的考核评价,究竟是由上级制定一套衡量标准说了算,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说了算?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高标准,是党的执政观和群众观的根本问题。
六、强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干部队伍建设
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归根到底取决于每个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只有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依法执政,善于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不断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对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强、法治素质高、执法用法严的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在努力不懈地探求,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其中一条有效经验,就是要围绕增强干部行为的“合法度”来强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干部队伍建设。
安徽省黄山市把增强干部行为的“合法度”具体化为三个数字:一是全市每年出现多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每年查处多少腐败案件;三是每年有多少群众举报执法部门的“三乱”案件。这三个数字的高低,与依法执政的优劣密切相关,成为全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高下、行为是否正当的检验标准。从把这三个数字减少到最低限度入手,市委下力气从三个方面抓了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实施了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工程。在全市开展了依法执政大讨论,通过灌输、研讨、辩析,使宪法精神、法律规范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广为人知,入脑入心,夯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其次,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在党校、行政学院和相关院校开设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干部专门培训班和专题深造班,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进行培训进修。各部门还经常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日”,请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实际工作者授课讲解,提高了干部依法执政的素质。再次,加强实践锻炼。市委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让他们在条件差、矛盾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工作,锤炼其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同时,组织党政干部到各级人大和司法机关进行一定时间的挂职交流,增加实际工作感受,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近几年,广大群众对全市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所研究员、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秘书处处长)
❻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党提出什么要求
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思想。这就要求我党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将民主、法治、人❤权建设从以往的“精神文明”范畴中独立出来,正式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这也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的内涵,明晰了依法治国与其他治理方式的关系。
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三统一”的法治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原则。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把依法执政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之一。这表明: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实现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要求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进一步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结合起来。“依法执政”的提出,表明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❼ 如何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法治化水平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面临诸多挑战。解决好这些问题,关键在党。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加强制度化建设,要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要增强专业化能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这对加强党对新阶段经济工作的领导、提高领导的能力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面临诸多挑战。解决好这些问题,关键在党。在多年的治国理政中,我们党积累了丰富经验,攻难关、涉险滩,牢牢把握着国家行进的方向,实现了长达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新常态下,要实现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我们党要一如既往履行好领导经济工作的职能,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能力和全球战略思维,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不断提高能力水平,促进新旧增长动力转换接替、防范各类隐性风险。
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加强制度化建设。适应并且引领好新常态,要求我们党必须在施政、决策、考核、追责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与之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巩固一整套管用、便利的制度体系。做事有章可循、程序有条不紊、考核标准规范,有利于增强党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对经济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的质量效率。
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要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既符合经济运行规律,又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应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针对一些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空白”发力,对部分明显滞后、难以执行的现行法规及时调整,有效应对土地改革、金融改革、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相关部门也需自觉守法、依法行政,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不在法外设定权力,消除寻租设租的空间,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增强专业化能力。新常态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能不能实现财政政策的有效引导和货币政策的精准调控?能不能激发各领域的创新热情形成新的增长引擎?能不能成功化解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对经济的冲击?都需要政策制定和经济管理部门以更专业、更科学的手段来应对。这就要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更好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不断提升宏观定调、中观调控、微观调整的能力,将领导经济工作的立足点转到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新的发展方式上来。要转变心态,摒弃对经济数据的追逐,保持平常心和定力,努力换取未来更有质量有效率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向更高水平大步迈进。
❽ 如何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依据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二、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继续顽强奋斗,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❾ 中国共产党应怎样实现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其核心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
依法治国的法是指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在我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法治意味着秩序,稳定,平等。法治也不是万能的,社会的发展是多方面的,也需要多方面的促进,法治不可能独自完全改变和完善社会。尽管法律不可能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完美,即不可能没有漏洞的体现平等和正义,因为法律是人制定的,人不可能是圣人,人有人性的弱点,所以人的社会才要有法律来管理,才要法治。尽管立法者是一个不可能完美的角色,但不可因此而否定法律的作用,法律不是一个人或一代人制定的,而是延续的,发展的,进步的。还有,法律的价值取向不单单是平等,平等固然很重要,却不是重要到可以忽视其他诸如效率、秩序这样的价值。退一万步讲,如果法律不含平等,只体现效率和秩序,那也是有价值的。而事实上,法律的精神正是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体现正义,自由,秩序,效率。
法制的建设,法治的实现,对我国来说是空前的伟业,是我国人民走向幸福的基础。法治不可能包办一切,社会和国家的进步不能单单依靠法治,但有法治不能使“巨龙腾飞”,但是没有法治,一切都处于悬挂的朝不保夕的境地。
❿ 中国共产党如何提高自身依法执政水平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既是我们党执政几十年的经验总结,又专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属要内容和奋斗目标。作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政府党组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历史使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是一项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努力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