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公共
1. 临沧工业园区的公租房是几个平方
临沧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公共回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答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2. 临沧市下面有几个县城
临沧市下辖1区7县(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3. 临沧市公租房的租金一个月是多少
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
公租房价格规定如回下:
1、公租房租金由答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公租房申请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4. 云南临沧公租房怎样查询
临沧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内法》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容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5. 2018年临沧公租房可以申请吗
在临沧工作、创业、居住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根据《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一项 保障对象。在临沧工作、创业、居住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当地城镇户籍;
2、在城镇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当地农业转移人口;
3、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稳定就业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临沧公共扩展阅读: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第五条 审核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初审、复审、核准、公示、轮候、配租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户籍(居住证)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初审合格的提交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复审。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格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不少于15日的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受实名举报,并在7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六)配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申请的时间段、所填写的选房区域、工作地点、户籍所在地和服从分配的原则进行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配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继续轮候,轮候期不超过2年。
取得轮候资格的孤寡老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残疾人、市、县(区)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行政区域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军队随军家属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等,应当优先配租。
(七)签订合同。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出入住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
6. 云南省临沧市公租房的房租是多少
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版价部门核定。地区不权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公租房申请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7. 要怎么查询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公示名单
可以到临沧公共信息网留言,不过一般他们不会看。还有可以到临沧123网站相关版块发发,那个网站虽然创办6年了,不过人气还可以点,很多临沧公务员在那网站。
还有就直接写信吧
8. 以填好的临沧市临翔公租房申请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属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9. 谁知道新上任的临沧市公安局长呀
杨增明 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版。历任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作权战室主任(副处级),刑侦总队侦查一处副处长、处长,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总队长等职。现任临沧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拟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昨天,省委组织部发出29名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目前任临沧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杨增明拟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今年1月,该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交通肇事后,其职务一直空缺。
临沧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昨天接受采访时说,自从今年1月和彦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后,公安局的工作大部分时间由杨增明主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