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厅
A. 江苏省卫生厅电话
宜兴丁山人民医院叫病人把点滴带回家,第二天打点滴过敏,找谁说理,是那个部门支持这个医院这么做!
B.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的内设机构及职能
1、协助所领导组织、协调全所各项行政工作,负责收集、归纳、整理、拟订全所工作(行政)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及总结,起草和处理行政性往来文书,审核各处室起草的文稿。
2、负责全所往来文书的收发、处理、保管与催办工作,管理印信,负责机要保密、各类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
3、协助所领导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所长办公会议和所务会议,对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处理、接待有关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安排节日行政值班。
5、编发卫生监督工作简报;统一管理对外宣传报道。
6、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网站维护、更新等管理工作;收集有关卫生监督信息。
7、负责各类图书资料(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日常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所“职工之家”(活动室、健身房)管理工作。
9、负责所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职工开展法制、消防及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组织全所环境卫生、所容所貌等工作。
10、负责全所后勤(维修)保障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核对;负责车辆调度和管理。
11、负责大宗物件和全所公用物件的采购工作;承担办公文印任务。
12、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负责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负责工资和津贴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人才流动的管理和人员的调配工作。
3、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政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工作;掌握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情况,提出使用和培训干部的意见。
4、归口管理外事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5、组织协调来所学生带教、实习活动。
6、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总支会议、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承办。
8、拟定总支工作计划,制定中心组、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检查考核。
9、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考核支部工作制度、组织生活情况。
10、承担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党务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11、负责廉政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对党员和职工中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12、负责群团、统战工作;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创建评比工作,承担文明单位申报、复审等事务性工作。
13、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按照《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要求,拟订各项财务制度并予以实施。
2、根据卫生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上报经费预算和财务决算。
3、办理各项会计业务,做好会计核算,并对执行情况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
4、负责单位收入、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收费、开支范围及标准。负责单位内部的审计和有关合同、合约审定工作。
5、负责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和基建财务管理。
6、负责日常增收节支情况的考核检查。
7、会同所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8、按照公安部门“安全会计室”的要求,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9、负责对所属公司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管理。
10、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本所卫生监督工作及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行为的稽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案件查处,开展专题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纠正或处理建议。
2、组织开展对管理相对人的信函调查和实地回访工作。
3、负责本所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承办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本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合议,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办理处罚建议上报审批等具体事宜。
5、对全省卫生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6、归口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对本所制定的有关执法规程等工作规范进行会审;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资料库。
7、组织开展本所卫生监督员及全省师资培训、考核,参与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工作;负责本所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工作。
8、协助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9、承担卫生稽查、法制、培训等相关的资料汇总和统计报告工作。
10、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1、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受理需经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许可(认可)的管理相对人提出的申请,及时做好受理登记,告知、回答、解释申请人的咨询。
2、对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承担卫生许可证(认可书)、卫生许可批件、登记证报批、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4、归口管理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统一安排许可前现场审核。
5、承担预防性卫生监督相关资料的汇总、归档及统计报告工作。
6、协助进行重大健康相关事件调查处理。
7、协助进行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8、承担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管理相对人培训工作,协助、参与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9、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0、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协助所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拟定全所及全省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卫生监督情报。
2、负责业务工作的管理、督办、考核;制定各类业务工作质量控制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4、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对重大健康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结果登记备案。
5、受理全省有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反馈;安排投诉举报24小时值班工作。
6、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承担综合性或跨专业的卫生监督专项行动的资料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卫生监督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8、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9、组织协调科研工作及学术委员会活动,统计上报科技统计类报表;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协作。
10、承担所里安排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及现场审核工作。
11、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和协调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管理;网站维护、更新等管理工作。
2、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并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3、负责卫生宣传(摄影、摄像、影视制作、采编、发布网上信息等)工作。
4、负责计算机图书资料和光盘软件的管理。
5、负责全所的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全所的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6、承担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1、负责对部、省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直管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负责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承担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本所下达的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抽检任务。
3、组织实施全省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行动。
4、负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实施良好生产规范管理工作。
5、建立食品、学校卫生监督的本底资料,定期进行分析,实行动态管理。
6、承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督导等工作。
7、对重大食品、学校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开展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工作。
8、对相关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9、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处理)建议。
10、承担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管理相对人培训工作,协助、参与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11、承担食品、学校卫生相关的资料汇总、统计报告工作。
12、派员参加所里统一安排的相关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
13、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4、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九、监督二处(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负责对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许可的化妆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
2、建立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本底资料,定期进行分析,实行动态管理。
3、承担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本所下达的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任务。
4、组织实施全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行动。
5、对重大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6、对相关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7、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处理)建议。
8、承担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管理相对人培训工作,协助、参与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9、承担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的资料汇总、统计报告工作。
10、派员参加所里统一安排的相关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
11、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2、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负责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卫生(采供血、预防保健)机构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
2、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实施全省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监督专项检查行动。
4、承担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本所下达的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抽检任务。
5、收集、整理、反馈全省预防保健、采供血、托幼等机构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资料。
6、建立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本底资料,定期进行分析,实行动态管理。
7、对重大传染病、消毒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对相关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9、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处理)建议。
10、承担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管理相对人培训工作,协助、参与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11、承担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相关的资料汇总、统计报告工作。
12、派员参加所里统一安排的相关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
13、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4、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十一、监督四处(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组织开展有害作业单位健康监护、射线装置工作单位(人员)、3家直管单位的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
2、承担存在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审核审查任务;参与省卫生厅牵头组织的射线装置工作单位预防性卫生监督。
3、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和监督检查工作。
4、承担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本所下达的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卫生抽检任务。
5、建立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本底资料,定期进行分析,实行动态管理。
6、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7、对重大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对相关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9、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处理)建议。
10、承担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管理相对人培训工作,协助、参与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11、承担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相关的资料汇总、统计报告工作。
12、派员参加所里统一安排的相关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
13、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4、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承担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本所下达的相关卫生抽检任务。
2、建立相关卫生监督的本底资料,定期进行分析,实行动态管理。
3、组织实施全省妇幼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4、对重大相关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对相关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6、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处理)建议。
7、承担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管理相对人培训工作,协助、参与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8、承担相关卫生监督资料的汇总、统计报告工作。
9、派员参加所里统一安排的现场审核工作。
10、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基层相关工作给予指导。
11、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C. 江苏省卫生厅怎么样
江苏省卫生厅,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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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江苏省卫生厅的领导是哪些人
江苏省卫生厅的领导是沈建。
E. 江苏省卫生厅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版、南京医权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级机关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江苏省血液中心、江苏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人民医院河西分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
、江苏省连云港海滨疗养院、江苏建康职业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医学会、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F. 江苏省卫生厅咨询热线
投诉省人民医院
G. 江苏省红十字会与省卫生厅什么关系
一般意义上,两个单位都是隶属于江苏省政府,卫生厅是公务员单位,红十字会是参公管理的社会团体。
区别在于:卫生厅是省政府的组成,红十字会是省政府联系和领导。卫生厅是省政府机构之一,红十字会是省政府特批的社会团体。卫生厅是正厅级单位,红十字会是副厅级单位。
联系在于:两个单位工作业务上有联系,例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应急救护等。而且,曾经红十字会是挂靠在卫生厅下面的,不过现在红十字会已经独立出来了。
H. 南京军区总院归江苏省卫生厅管吗如果不是那归谁管
南京军区总院不归江苏省卫生厅管,它是军队医院,归南京军区管。
I. 江苏省卫生厅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人民医院
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江苏省中医院
南京市汉中路155号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南京市中央路42号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京市姜家园121号
江苏省级机关医院
南京市珞珈路30号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市百子亭42号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南京市红山路十字街100号
江苏省血液中心
南京市龙蹯路179号
江苏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人民医院河西分院)
南京市江东北路368号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市南湖路23号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徐州市和平街57号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苏州市十梓街96号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市景德路303号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市西寺路20号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无锡市杨巷117号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无锡市钱荣路20号
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
无锡市鼋头渚
江苏省连云港海滨疗养院
连云港墟沟海棠路105号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浦口区珠江镇黄山岭路69号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市国际教育园科华路28号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盐城市解放南路263号
盐城市建军西路156号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常州市锦绣路18号
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淮安市黄河北路
江苏省医学会
南京市中央路42号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J. 江苏省卫生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卫生、中医药、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省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