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江河镉污染
① (2013百色一模)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发生镉污染事件,如图是镉元素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信息,从该图
A、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在原子里,原子序数=核外电子数=48,所以镉原子核外有48个电子,故说法正确.
B、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该元素的名称是镉,属于金属元素,故说法错误.
C、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镉元素的原子序数为48,故说法错误.
D、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镉的相对原子质量为112.4,不是112.4g,因为相对原子质量是个比值,故说法错误.
故选A.
② 2012年1月份以来,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备受关注.污染河段长达30公里,严重威胁着两岸群众的饮水安全.
(1)CdCl2中镉元素与氯元素的质量比为:112:(35.5×2)=112:71;
(2)氯化镉中镉的质量分数为
112 |
112+35.5×2 |
1L河水中镉的质量为:0.138mg×61.2%=0.084mg
因为0.084mg/L>0.005㎎/L,
所以该河段水中氯化镉含量超标.
故答案为:(1)112:71;
(2)该河段水中氯化镉含量超标.
③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善后处置
镉污染消息最早2012年1月15号传出来了,2012年1月18号的时候通知了柳州,但是在过年那几天除夕、初一的时候,恰恰是有关方面信息的一个静默期。
2012年1月30日下午,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涉嫌造成此次污染事件的企业进行了通报。通过采取除镉、调水稀释等综合应对措施,目前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超标约80倍降到超标25倍左右,事件态势仍在控制之中。同时首次公布河池市人民政府已经责令流域内涉重金属企业停产排查整顿的消息。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河池市政府已责令流域内涉重金属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顿。事件中涉嫌违法排污的河池市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目前有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自治区环保厅调集广西环境监察人员对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出现新的污染。广西将进一步开展事件责任调查,严肃查处肇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在广西范围内全面开展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整治专项行动。
记者2012年1月3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广西河池市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已派员对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展开调查,将根据核实情况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对违法违规造成重大污染、给人民群众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严重失职、渎职或放任、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人员,要坚决查处、绝不迁就;对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之前已经公布的7名被拘留的责任人,有3人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另外4人来自金城江鸿泉立德粉厂。
2012年2月1日,中共广西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向媒体介绍说,目前发现的涉嫌非法排污企业只有两家,当局在跨省抓捕其中一个企业的主要疑犯时,因媒体提前披露该企业而导致抓捕失败。“就因为当时媒体把它捅出去,所以我们在外省追捕扑空了,就是差几个小时的时间”。
同日,广西河池市市长何辛幸在此间宣布,此次镉污染事件对企业的违法排污查处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机关已对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8名相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3名是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5人系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2012年2月1日,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一名出资人在外地归案。另有4名责任人还在通缉追捕中。
截止2012年2月2日,司法机关已经对9名涉嫌违法排污的相关企业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金城江鸿泉立德粉厂6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人,另有3名责任人还在通缉追捕中。 2012年2月3日,广西官方在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龙江河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等9名责任人被处理。广西监察厅副厅长雷永达在发布会上称,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责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广西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决定对以下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1、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韦毅,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韦太高,作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城区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5、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蓝永顺,作为城区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6、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区分局副局长潘朗明,作为分管企业注册的部门领导,在非法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工商年检登记时予以审批,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7、河池市金城江区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卫华,作为分管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8、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韦永福,作为城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雷永达称,对这次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广西纪委、监察厅将继续深入调查,对严重失职、渎职或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等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迁就,坚决予以严惩。 针对河池渔民和网箱养殖户遭受的经济损失,广西河池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黎丽在昨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承诺,政府将帮助养殖户对污染企业进行索赔。黎丽表示,河池将根据渔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按要求禁止受污染的鱼类流通,待受污染水体达标稳定后,及时开展污染水域渔业资源受损失的情况调查和评估;对污染未达标的水域,进行暂时封闭,实行禁渔禁养;进一步进行养殖鱼类损失价格的评估,及时公布赔偿程序,确保养殖户的生产生活;对水体达标的河段,指导养殖户恢复生产。
④ 2012年1月份以来,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备受关注.污染河段长达30公里,严重威胁着两岸群众的饮水安全.
(1)CdCl2中镉元素与氯元素的质量比为:112:(35.5×2)=112:71;
(2)氯化镉中镉内的质量分容数为
112 |
112+35.5×2 |
1L河水中镉的质量为:0.138mg×61.2%=0.084mg
因为0.084mg/L>0.005㎎/L,
所以该河段水中氯化镉含量超标.
故答案为:(1)112:71;
(2)该河段水中氯化镉含量超标.
⑤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处理是什么原理
我猜嘛……可能是,呐,首先,聚合氯化铝易溶于水,有较强的架桥吸附性,碱化度比其它铝盐专、铁盐高。然后由属于氢氧化镉在水中溶解度很小。所以目标是将镉离子转化成氢氧化镉,然后通过聚合氯化铝的吸附作用完成沉淀。
1、聚合氯化铝溶于水:[AL2(OH)nCL6-n]m+H2O→[AL2(OH)3(OH)3]+(H+)+(Cl-) (水解,未配平)(NaOH中的(OH-)可促进水解)
2、可能是(Cd2+)+2NaOH=Cd(OH)2+2Na+ ,或者是(Cd2+)+[AL2(OH)3(OH)3]→
Cd(OH)2↓+ (Al3+)(复分解反应,未配平)(根据量多量少,可能是后者)
3、吸附沉淀。
就这样吧……
⑥ 2012年春节,广西龙江发生的镉污染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镉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信息如图所示,下列说法中
A、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原子序数=质子数,所以镉原子核内有48个质子,故A正确. B、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原子序数=电子数,所以镉原子核内有48个电子,但是镉离子核外不是48个电子,故B错误. C、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镉的相对原子质量为112.4,故C正确. D、根据元素周期表中的一格中获取的信息,该元素的名称是镉,属于金属元素,故D正确. 故选B. |
⑦ 新华社电 记者2012年2月3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镉污染)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
小题1:B 小题2:B ⑧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判决结果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大化县法院于2013年7月16日对2012年初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的龙江河镉污染事件11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 ⑨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牵涉到化学的方面、、急、、、 看视频啦,中科院的教授有现场讲解的啊,记得是说加入食用碱,让镉金属沉淀到河底 ⑩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伴随事件 抢购瓶装水 热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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