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站电话
『壹』 福州市卫生防疫站电话
您好!
根据福州卫生局的《福州市疾控中心名录》信息,福州市卫生防疫站(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为0591-87119225
『贰』 温州卫生防疫站的电话和地址多少呢
市防疫站在信河街应道观巷。
区防疫站在县后巷(离五马街和解放路的交叉口很近,走路大约10分钟):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防疫站
地址:温州市县后巷36号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292520
『叁』 天津市卫生防疫站电话多少及详细地址 急需!!!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河北区华龙道72号
电话:(022)24333401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肆』 各省市防疫站的电话和名称! 跪求!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名录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东城区卫生防疫站 东城区北兵马司胡同
西城区卫生防疫站 西城区马甸裕中西里28号
崇文门卫生防疫站 崇文区天坛南里12号
宣武区卫生防疫站 宣武区长春街34号
朝阳区卫生防疫站 朝阳区华威里25号
海淀区卫生防疫站 海淀区海淀镇彩和坊24号
丰台区卫生防疫站 丰台区西安街3号
石景山卫生防疫站 石景山区石景山医院南侧
门头沟卫生防疫站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9号
房山区卫生防疫站 房山区保健路
顺义区卫生防疫站 顺义区府前中街
通州区卫生防疫站 通州区新城南关2号
大兴县卫生防疫站 大兴县兴政街17号
平谷县卫生防疫站 平谷县府前街25号
怀柔县卫生防疫站 怀柔县青春路北环岛
密云县卫生防疫站 密云县密云镇季庄村
昌平县卫生防疫站 昌平县和平街4号
延庆县卫生防疫站 延庆县金城街16号
给你来个北京的。建议你到网络上搜索一下你想要的那些。比如湖北省的卫生防疫站,就搜索“湖北 卫生防疫站”,一般都会查到的
『伍』 成都市有那些卫生防疫站
1.成都市防疫站(烟袋巷附近)
2.成都市锦江区卫生防疫站
地址:成都市内桂王容桥北街27号
邮编:610017
电话:(028)6745129
3.成都市青羊区卫生防疫站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红墙巷37号
邮编:610031
电话:(028)6641963
4.成都市武侯区卫生防疫站
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
邮编:610041
电话:(028)5193722
5.成都市成华区卫生防疫站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368号
邮编:610051
电话:(028)4333610
6.成都市龙泉区防疫站
地址:成都市龙泉区龙泉镇
邮编:610100
电话:(028)4852323
7.成都市青白江区防疫站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
邮编:610300
电话:(028)3302264
『陆』 赤峰市卫生防疫站电话是多少
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6-5891160 5891159
『柒』 求助,谁知道卫生防疫站的电话
你是哪个地区?
『捌』 哈尔滨市卫生卫生防疫站电话多少号
医疗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64号
邮政编码:150018
电话区号:0451
联系电话:84615565
负责人姓名:徐宏杰
希望对你有帮助.
『玖』 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工作时间、电话
一、工作时间建议打电话询问,以官方的回复最为准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的健康证全西安通用。
二、电话:(029)82694538 传真:(029)82211952
地址:中国·西安·建东街3号邮编:710054
注: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已更名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传染病、寄生虫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病原生物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9)卫生防疫站电话扩展阅读
陕西省疾控中心样品送检注意事项:
一、建议委托客户送样前与我中心样品受理部门电话咨询或预约。
二、客户送检样品首先填写检验申请表,与本中心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方须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同时须由客户代表和中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中心受理部门依据委托方需求出具检验委托单,核算检验检测费用,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三、样品送检要求
(一)健康相关产品
1、产品检验需提供市售包装样品,新产品可用临时包装或近似市售包装。包装上标签中至少应包含样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送检样品名称应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并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要求;
2、客户送检须提供以下产品相关材料:
(1)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
(2)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
(3)特殊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及依据、相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4)检验需要的其他材料。
3、客户按各类产品的检验用量要求,一次性送足检验样品,样品数量按检验用量的3倍收取,其中1份用作检验,1份用作复核检验,1份用作仲裁检验。同次送验样品必须为同批号/生产日期(保健食品为3个批次),非同次送样的同批号/生产日期的样品不予受理。
(二)生活饮用水送检要求
1、生活饮用水送检须与我中心预约送检日期。
2、客户自行采集水样,采样容器的选择、洗涤,采样方法,采样体积,样品保存、运输等应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相关要求。如客户测定微生物学指标,可与本中心提前联系索取采样容器。
3、客户按照约定日期采样,并尽快送我中心开展检测。
(三)现场检测相关要求
1、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作业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请提前联系我中心监测所,联系电话029-82256602。
2、医院洁净手术室、辅助用房、供应室检测,净化车间空气检测,洁净实验室检测等请提前联系我中心消毒生防所,029-82217444。
四、客户在交清检验费用后方可正式开始检验检测工作,若交费延迟,则预计完成日期按实际交费日期顺延。
五、检验完成后,客户凭有效凭证在业务管理办公室领取检验报告。
六、客户对本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有异议或需更改的,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