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
1.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什么时候发
就目前来看,就是很多局级领导也说不清楚。不过听说重庆从今年10月份开始绩效。
2. 乡镇卫生院防保科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目 录
一、2012年度工作任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二、2012年公共卫生服版务均等化项目考核细权则(300分)
1、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老年保健管理(100分)
2、健康教育、卫生协管、免疫规划、传染病报告(100分)
3、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农合报帐、三统管理(100分)
三、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300分)
1、调剂配药、药品养护、明码标价、库房管理(100分)
2、首诊负责、门诊登记、传染填卡、病历书写(100分)
3、门诊治疗、护理记录、操作规范、病房管理(100分)
四、医院内外卫生整洁,周五卫生检查,辖区负责(100分)
3.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区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治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治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
1、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2、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治理责任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3、以“工作量和效率、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治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治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治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
5、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3,0.2由医院支付。
6、临床(内、外、妇、手术)、医技绩效分配比例为1:0.9,临床医护绩效分配比例为1:0.9。
四、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科室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科室效益绩效: 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五、医院核算单位
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B超室、心脑电、理疗科等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第二章、医生个人绩效核算办法及科室效益核算办法 科室个人系数分别为:副高1.2,中级1.1,助级1.0,员级0.9 高级工1.05,中级工0.95,初级工、普工0.85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诊疗人数(以挂号票为准)每人次提0.5元计算到医生个人。
2、门诊医生介绍一例住院病人,奖励10元。
3、本院职工、乡村医生介绍一例外乡镇病人内科病人每例奖励30元,外科手术病人每例奖励50元。
4、完成工作量×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5、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心脑电)、化验收入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
(二)医技科室人员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提取比=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工作量比率×有关考核指标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计入科室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
(三)临床科室人员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工作量比率×有关考核指标 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检查、治疗、手术、化验、药品收入等。
不计算科室收入的项目:救护车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治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检查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外、妇按检查收入的70%计算支出(包括放射、心脑电等);
化验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按化验收入的70%计算支出;
院外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15%,外、妇按手术收入的30%计算支出;
医疗垃圾处理费支出: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日数×2元×40% 四、手术麻醉科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工作量比率×有关考核指标 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
收入:实现的全部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治疗、手术、麻醉、药品等。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科间转帐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院内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按手术收入的15%计算支出;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农合办、财务科、防保站、药剂科、后勤科、收款处、供应室
其他科室:绩效工资=【平均奖(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平均奖想10%】×有关考核指标
第三章 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见附件)
第四章 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治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带出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三、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四、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X光诊断、化验、彩超、心电、脑电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工资。
六、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
七、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1、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对于新购设备、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支出较大时,可以申请成本分期扣除,或延长折旧期。
3、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4、科室材料等支出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责任人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全年通算该科室成本。
5、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全年通算调整。
6、进修人员绩效工资按本科平均数60%的标准发放。 7、新分配学生和新调入职工六个月内不享受绩效工资,满六个月后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奖金。
8、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各临床及辅助检查科室、药剂科、总务科等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绩效核算。
9、以往有关考核分配政策、规定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0、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4.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包括几个方面有基本工资吗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 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5.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
级 别 评价周期 奖金发放时间
经理级员工 季度评价 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 季度评价 季度
销售代表 月度评价 月度
普通员工 季度评价 季度
操作工 月度评价 月度
*注:
① 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时间区间:1月1日-12月31日。
② 评价在次年的1月31日前结束。
③ 在每个评价周期结束后,评价人要与评价人面谈,并把面谈结果写在面谈记录中。
④ 年度评价一般在每年的12月底开始。在年度评价时,要总结一年的绩效表现,整理当年所有的面谈记录,作为绩效评价的附件。
6. 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怎么算
也有同感,不知哪位大师能提供一些经验和方案:P :hug: :victory:
7.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
我是乡镇卫生院的穷得都想要饭了去北京,病人说我们白衣天使黑心肠,可钱也没到我们的口袋;这种状况是卫生局造成的,医患矛盾的尖锐,是国家甩包袱的结果,大部分的卫生收入都流入院长,药商,中介的口袋了,三个像我这样的医生才挣得过一个老师,我们只要求;我们挣得钱由国家保存再按工资标准发给我们别让院长再给我们糟蹋了
8. 乡镇卫生院临时工绩效工资怎样发啊
你不是医生或者护士呀?
估计会有不同,但不会大幅度提升。
9. 乡镇卫生院护士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都在搞这个绩效工资,其实就是走个形式,只要你和以往一样,1300元还是不成问题的。呵呵。不要担心了。
10.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参考方案
(仅供参考)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平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表一: xx卫生院岗位绩效分配表 岗位类型 聘用类型 职系 岗位等级 岗位 岗位系数 考核分配系数 (A、B、C、D、E、F) 专业技术岗位 在编人员 临床职系 防保职系 初级十三级 住院医师 1.1 1.1 1.05 1.0 0.95 0.9 初级十二级 住院医师 0.8 初级十一级 住院医师 0.8 中级十级 主治医师 1.1 编外人员 护理职系 四级 三级 护士 0.9 二级 护师 0.9 编外人员 药技职系 四级三级 药士 0.85 二级 药师 0.85 管理岗位 在编人员 行政职系 九级(科员级) 管理岗位(院长) 1.0 表二: xx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中级 一级 680 1 10 7 81 13 183 19 303 25 423 2 21 8 95 14 203 20 323 26 443 3 32 9 111 15 223 21 343 27 463 初级 二级 620 4 43 10 127 16 143 22 363 28 483 三级 580 5 55 11 145 17 263 23 383 29 503 四级 550 6 67 12 163 18 283 24 403 30 523
八、绩效工资的确定
(一)、全院绩效工资控制总额=卫生院绩效考核部分(可发放绩效工资)+财政发放岗位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 (二)、卫生院可发绩效工资=月业务收入——8%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修购基金——员工社会保障支出——员工固定支出——公用经费(药品成本、低值易耗支出及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 (三)财政发放岗位绩效工资=在编人员岗位绩效工资
三、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式:
1、在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在人员聘用定岗的前提下,聘用人员一律按新聘用职务(技术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对全员聘用后未聘人员,从未聘的下月起按待岗人员发放工资,待岗期间生活费按月发放,发放工资额包括原技术职务工资。待岗人员不得享受岗效工资、年度奖金、业绩工资等待遇。
3、实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的档案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四、县妇幼保健站工资分配的基本内容: 职工工资由职务(技术)工资、活津贴、保健津贴、岗效工资、业绩工资等项目构成。 岗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从职工活津贴中预扣50%的金额和年终奖金作为当年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兑现的浮动工资。
五、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1、基础工资的发放:凡受聘人员,发放基础工资项目是:基础职务工资+活津贴50%+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政策性补贴(护龄津贴、知补、边远补贴、粮差等)编制工资册,按月发放。 2、岗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规定,将预扣50%的活津贴和财政拨给年末奖金,与当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经过年终考核评定等次,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岗效工资。 如职工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职工受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 3、业绩工资的提取与发放:业绩工资的经费来源,从开展医疗保健工作纯收入中提取部分金额,每月从职工活津贴中扣取30%的金额,参与业绩工资分配。根据职工工作的质量与创造经济价值和降低成本消耗的情况,确定业绩工资的发放标准。 (1)各科室业务纯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比例 保健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 妇产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0%; B超室从业务纯收入中提取5%; 药房纯收入中提取5%; 检验室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的经费作为化验员发放的业绩工资。 (2)为推动相关科室业务工作的开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各科室送检的化验项目、检查费、B超纯收入中各提2%,药费纯收入中提取0.5%的经费,作为各科室内部分配的业绩工资。 (3)业务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计算方法: 科室纯收入 总收入 (减除) 各种消耗(各种材料费、办公用品开支、电话费、水电费等) (减除)药品收入 (减除)各种辅助检查费(减除) 保健津贴 (减除)夜班费(减除)加班费(减除) 手术劳务费(减除) 医疗器械折旧与维修费==== 纯收入 (4)发放业绩工资办法: 业绩工资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分配给职工的业绩工资与其贡献的大小、工作出勤的多少挂钩,实行奖勤罚懒,打破平均主义。按照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方法。
将职工出勤考核与发放业绩工资结合起来,当月考核,当月兑现业绩工资。 1分配业绩工资标准: 实际出勤天数×分配系数+30%活津贴=应得业绩工资 站长: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副站长: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1; 办公室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05; 统计员兼会计: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0; 保健科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妇保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儿保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妇产科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妇产科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护士长: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1; 护理人员: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药房负责人: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1; 药管员: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化验员:从检验纯收入中提取25%作为化验员的业绩工资; 收费员: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0.8; 2科室由于人员安排不当而缺班,需要其它科室派员顶班工作,扣出被受授科室日平均业绩工资,作为代班科室业绩工资的补充分配。 3提取业绩工资核算,由会计按月核算各科室的收入和成本消耗,算出各科结余的纯收入。根据出勤考核与分配系数计算各科室应分配的业绩工资,将收入核算情况、职工考勤情况、兑现业绩工资分配情况报送站长审核批准后,才能发放业绩工资。 4职工本月连续旷工2天,或本月累计旷工3天;本月事假累计10天,或病假累计15天者,不得享受当月发放的业绩工资。 5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发放20%的活津贴。 4、职务津贴: 站内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职务津贴发放标准。 站长:职务津贴每月50元; 副站长:职务津贴每月30元; 科主任(包括护士长):职务津贴每月20元; 药房负责人:职务津贴每月15元。 职务津贴按月发放,如某科室发生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或差错事故,按照《处罚实施方案》的规定,停发有关科室负责人的职务津贴,并酌情扣取当月的业绩工资。 5、如职工发生差错事故,按照《处罚实施方案》的规定,扣取责任人的业绩工资和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补偿单位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