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机关
⑴ 公安机关的送达回执是什么意思
1、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回执是取保候审程序中的法律文书。简单的说就是办案机关要把当事人取保候审的事告诉居住地派出所,由居住地派出所对其监管。回执,就是用来证明办案机关履行了告知执行机关(派出所)的证明。
2、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以《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执行地为本地,但办案部门与执行派出所非同一部门的,办案部门应当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送达执行派出所,送达回执附卷。
执行地为异地,办案部门应当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以挂号信形式邮寄送达,邮寄挂号信凭证附卷
⑵ 行政机关文书送达参照法院的送达地址确认行不行
按实际情况,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⑶ 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除公告送达外,都应附上送达回证。这句话对吗
对。
行政处罚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⑷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和决定书,在其他手段无法送达前提下,通过行政机关的网站公告栏公告能否视为已公告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无法送达的采取公告送达,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成年家属,代收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有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如果需送达的法律文书是调解而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送交受送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有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无论怎样只要是民事判决书生效,并且在有效期限内,当事人是否接收到都认为已经收到,拒绝签收的那么法院也可以继续按照判决生效日期执行。法院会用其他方法送达的,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就生效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就生效。
⑸ 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详细点
送达方式: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5种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已经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如受送达人不居住在送达机关的辖区内,送达机关可以委托受送达人居住地的机关代为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其部队的政治机关转交;如果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可以通过其所在的监狱或者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送达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邮寄送达即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送达机关如通过邮寄送达,应当将送达文书交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挂号的回执为送达凭证,回执上收件人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是将送达文书公诸于世的一种送达方式。此种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其方法有张贴广告、登报、广播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还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⑹ 送达方式有哪些
送达是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直接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
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
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公告送达
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1]
⑺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送达拘留所执行什么意思
指被公安机关将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的人,移送到拘留所并交付执行,拘留所依法办理入所手续后即为送达。拘留所将会限制违规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期限满后再进行释放。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法律对行政拘留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
(7)送达机关扩展阅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⑻ 马上金融说文书已送达当地机关是真的吗
这意思不就是被起诉了吗?这种东西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为了让你尽快还款。因为他们是有权利起诉的。
⑼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哪种方式送达
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最普遍的是直接送达。
⑽ 律师能代替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文书吗
对于行政文书的送达《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有6种,不需要律师代替送达,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应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收,如果有委托人的,应由交代理人签收;
2、留置送达,适用于当事人不愿意签收,《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转交送达的对象一般是军人或是被监禁人员,此类现象一般不存在。
4、委托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不在本辖区内,直接送达有一定困难,委托受送达人居住地区的行政机关(法院)代为送达,这种情况由于受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业务范围的局限,一般不会发生。
5、公告送达应在一定的报刊上刊登公告送达,但必须经60日才视为送达,花钱费时,这样还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的规定,所以公告送达应当在送达方式中予以排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邮寄送达必须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这种送达有时可避免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但受送达人签字的回执在邮政部门因程序繁杂有时难以查寻。而行政机关又应提交受送达人签收的回执作为证据材料。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合法说明的除外。
这样,各行政机关在送达法律文书时进行公证送达,可以认定为一种能够避免当事人拒签,有关在场人和见证人不愿意签名等留置送达方式中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