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听证
1. 什么是听证能否举例说明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例如,近年来,公益事业部门在一些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收费项目涨价之前常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消费者的意见,让老百姓对公共事业发表意见,让老百姓参与公共事业收费的制订,让决策在阳光下进行。同以往相比这是一种进步,值得肯定。无疑,听证会是了解民意、发扬民主的一种好形式。
2. 行政处罚完毕还能要求听证吗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另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的范围作了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限定听证案件的范围,是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既保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效率,也注重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民主程序建设。但是,听证并不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只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才举行听证。
3.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但是处以大额罚款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能听证吗
你好,你这个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 听证后行政机关能再补充调查吗
案件查获后,经调查取证,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俞某拟作出没收卷烟的处罚。因案值较大,在作出最终处罚决定之前,该局按法定程序组织了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当事人提出了新的异议。针对这些异议,调查人员能否再进行调查以补充证据?如果补充了证据,是否需要再举行听证?说法听证程序虽然具有救济的效果,但本质上只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程序,仍属行政程序。听证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目的在于查清事实、核实证据,难免会有新的异议出现,有的需要听证后才能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这是处罚作出之前的一条总括性规定,因此这里的陈述和申辩应包括听证程序中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时限为作出最终行政行为之前,听证后补充证据是合法的。
对于补充的证据是否应当再次启动听证程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关键看补充的证据在具体案件中的作用和价值,以及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影响,特别是案件的定性、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有没有变化。因此比较妥当的处理规则是,如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补充的证据不改变原先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拟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等,可以不经听证而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向当事人作必要的说明;反之,行政机关应再次举行听证。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烟草专卖局
5. 公示行为能不能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这就是依职权主动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6. 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后多久能听证
1、收到再审申请受理通知书,大概一个月到两个月之间,法院会召开听证会。
2、因为法院要将再审申请书向被申请方送达,被申请方也要准备的。而且审查期限是三个月,法院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进入再审的决定。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
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7. 对于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听证对劳动监察的行政处理能不能要求听证
劳动监察的行政处理应该不能要求听证,因为这实际上是一个责令改正行为,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起诉,但是不能要求听证。如果同时有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到听证金额的,那么可以申请听证。
8. 行政机关能否主动进行听证
你好,行政机关是可以依职权主动举行听证的。
9. 再审结束后还能听证吗
如果进入审判程序,就不能再进行听证了
,但是却有需要调查的事实除外
10. 行政许可被撤销后能不能听证是不是申请了就必须听证
行政许可被撤销是可以提出听证要求的。至于申请之后去不去参加听证是申请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