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
⑴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正2006)4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闽)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才中介机构:
结合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现就经省人事厅或设区市人事局(除厦门市外)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中的代理人员(下称代理人员)的有关档案工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凡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代理人员,由人才中介机构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档案工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在本人档案中记载。其中,原执行职员工资标准的,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套改;原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套改。
二、上述代理人员,一律按2006年6月30日经过政府人事部门核定职务工资对应的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套改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并按套改后档案工资调整养老保险费缴交标准。2006年7月1日后,上述代理人员若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由所在单位聘任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可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调整核定档案工资,并按调整后的档案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对上述代理人员,人才中介机构应及时为其设立工资台帐,办理记载档案工资事宜。在代理期间,本人及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经过档案所在人才中介机构确认签章后,可报同级人事工资部门核准记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龄连续计算。今后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时,按规定予以调整记载档案工资,并相应调整社保缴费标准。
四、上述代理人员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由人才中介机构办理其档案工资转移衔接手续,提供档案工资记载表、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等相关材料,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认后,由录(聘)用单位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工资、认定连续工龄,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
五、其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但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代理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工作人员后,由人才中介机构提供其经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或核签的报到证或保留其全民所有制人员身份手续的文件、经人才中介机构复核签章的各阶段用人单位实际在岗工作考核材料、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档案工资记载表等相关材料,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认后,由人才中介机构办理其档案工资转移衔接手续。录(聘)用单位根据政府人事部门签章鉴认的档案工资记载表等材料,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工资、认定连续工龄,并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追加工资基金。
六、本文所提到的档案工资,作为已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代理人员调整社保缴费标准的参考因素,也作为代理人员重新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的工资衔接参考因素,不作为其现所在服务单位发放实际工资的依据。
七、代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人才中介机构办理退休确认手续。其中,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由人才机构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发退休养老金。
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代理人员,2006年6月30日前已确认办理退休手续的,经同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签章后,可以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2006年7月1日后达到退休条件的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代理人员,经其所在人才中介机构确认签章后,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计发退休养老金。上述符合退休条件人员今后遇国家调整退休费标准时,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养老金标准。
八、本文从2006年7月1日执行,过去规定与上述意见有不一致的,按上述意见执行。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⑵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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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因为生老病残死等风险和自然灾害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所引发的风险,是对收入分配不公的一种社会调节和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客观要求。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包括竞争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法律公平,保护每个市场竞争者的合法利益,而建立公平市场环境是政府的责任,同时对市场竞争引发的收入分配不公需要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加以调节,维护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从实际看,我国现在只对企业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导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和难以进行正常的人员流动,客观上不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促进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形成和人才合理流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事业单位分布领域广,单位数量多,人员队伍庞大,具有三千多万职工,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经过多年运行,事业单位客观上也存在诸多弊端,如职能界定不清,供养人口太多,财政负担沉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各类事业单位由于取得经费的渠道不一样,职工收入和养老待遇差别较大,引发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相互攀比等矛盾。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事业单位改革将按行政职能型、公益服务型、经营型三类划分,保留公益服务型事业单位,其他改为机关和企业。这不仅可以大幅削减事业单位规模和职工人数,减轻各级财政负担,而且可以提高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效率,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创造条件。当前中国的事业单位改革难在哪里?难在如何破解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依赖财政供给的惯性,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养老待遇仍然由财政资金保障。下一步通过建立事业单位之间统一规范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之间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收入分配及养老待遇的大体均衡,这不仅有利于建立全社会统一、规范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且为深化整个事业单位改革创造至关重要的条件。
⑶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什么时候报名
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年4月24日 作者: 人气:1347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晋人薪【2006】1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现将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2006】39号)转发给你们。鉴于该项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申报。
报名时间:4月24日至29日,报名地点:晋江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85690922 85681138
晋江市人事局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6】3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现就2006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单位中在岗的工勤人员,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根据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新调入、录用人员),未参加地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考核,以后可按照2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逐级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或工作年限15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能上能下的初级工,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或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技术工种工作15年以上(其中从事本工种工作6年以上)的中级工,或从事本工种20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其他在岗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表现良好,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单位同意,也可根据下列条件自愿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在岗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合同制、临时性人员,没有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考核,在取得初级工岗位证书后,今后可按照25号文件逐级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2、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技术人员,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相似的,根据其工作年限、专业年限可直接报考相应的技术工种等级;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不同的,应从初级工开始逐级参加考核。
(三)上述报考者中,凡符合有关奖励先进、学历以及发明革新、竟赛获奖者的规定,可以破格申报的,按照我厅《关于二00四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4】53号)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总体安排,从本文下达之日起至2006年5月19日止。其中:
1、个人报名阶段
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协助报名人员填涂《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其中“考生类型”一栏由单位人事部门填涂。
2、单位审核阶段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平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考核合格者统一由单位主管人事部门造册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登记表》、《信息卡》、《花名册》填写内容必须与考生实际情况相符,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中有转岗、获奖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
3、省属、中属单位于2006年5月17日至19日三天到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报名。报名地点:省政府大院40号楼。各设区市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设区市人事局确定。
4、各设区市所属单位高级工《花名册》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复审认定,各设区市《信息卡》的信息采录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工考机构负责进行或送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录入整理,能上能下时间截至2006年5月31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课程考核都合格的工勤人员,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我厅《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发放管理荼的通知》(闽人薪【1996】22号)规定的办法颂发相应左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发证日期一律核定为2006年12月31日。
2、各地区、部门、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大力度开展工勤人员技术岗位等级考聘分开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指导,帮助改进和完善这项工作。
3、各地区、部门更要注意把关。特别是对自愿参加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审核,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厅工考中心,以便进行沟通反馈。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涉及到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工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细致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把握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做好服务工作,提高荼效率,并注意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工作中遇到有问题,请与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53487、87857748
⑷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
没人讲课的,只要时长就行了。
⑸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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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福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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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成型于1978年。当时国务院下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其内容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抚恤善后等。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改变退休金实行现收现付、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1993年,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退休金的计发基数、比例标准做了详细规定。1994年开始,云南、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开展试点工作。据原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截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是各地试点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也各不相同。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所属10个国家局管理的242个科研机构、中央所属的178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原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改革了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化、企业化管理,这些转制的科研机构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公务员和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部分财政供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和试点基础上分别制定,要求已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继续完善和规范。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对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作了规定。
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70%—90%计发(退职人员按50%—70%计发)。
2009年,为推动事业发展,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约束功能,经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分三步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职职工领取绩效工资,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因此,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的基本退休费;二是属地化的生活补贴,即替代绩效工资的部分。
2008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年1月,国务院要求5个试点省份正式启动此项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
⑺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内2014年9月30日以前符合国家容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中,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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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2015年福建省值机关事业单位体检起止时间
这个没有固定时间吧,一般是每个单位到医院排队,然后确定最后时间,
基本上集中在十一,十二月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