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年休假
1.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请假条怎么写
标题(居中):请假条
上款(顶格写可以批准假期的领导姓氏和职务名称,比如李局长):
因(回自己想个理答由,一般说身体原因也可以)原因,申请休带薪年假,请假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恳请批准为盼。
(靠右) 请假人:x x x
(靠右) 2016年XX月XX日
2. 机关工作人员工龄三十年以上年休假多少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您应该可以有15天年休假。但如果您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或者请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未扣除您工资,或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话,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
3. 机关工作人员工龄三十年以上年休假多少天
可以休年假15天,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是不跨年的,具体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机关年休假扩展阅读:
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况: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没有休年假,年假折算成工资的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时间如何确定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 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年休假问题
你说的这个参考我没见过 而且从来没有三天年假的说法 只有5 10 15天三个档次
今年和去年不一样了 工作年限修改了
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五天
五年以上十五年以内的十天
十五年以上的十五天
而且工作年限按整年算 我们这边叫虚年 就是你12月份正式工作 这也算一年
2000年正式在编的话 可以算2000-2010年 工作年限11年 即使按你的说法 是第三个档次的
最后那个10年 11年的 没看懂
6.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主要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该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带薪休假的时长是根据工龄计算的:一、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以下情形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2、支付年休假工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本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计算办法
第八条 工作来人员应休年休假自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带薪年休假时间: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从达到规定年限的下月起享受) 。其中,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调入的人员以及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转业(复原)士官、退伍士兵,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时应随附在原单位的休假情况证明。如在原单位没有休年休假的,所在单位应在当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
1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天数包括周六周日吗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天数不包括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中国政府网今天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