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户脱贫计划
⑴ 贫困户帮扶计划
一、基本情况和贫困原因:该户是扶贫低保户,家庭人口有5人,劳动力2人。主要致贫原因是缺少劳动力和劳动技能。家里老人年事已高,且残疾;小孩还在读书,户主由于文凭低,又无相关技术,只能在外打打散工,全家收入偏低,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82.4元。
二、脱贫目标:计划2018年底实现脱贫,预计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7500元以上。
三、脱贫措施:
1、按照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资产性收益扶持措施,确保全部贫困人口每年有稳定的增收。
2、产业帮扶:扶持每年种植水稻 3亩、养鸡200只,预计产值25000元。
3、住房改造:协助2017年完成修缮新建住房改造任务,在施工技术指导方面提供帮助,落实住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
4、医保救助:帮助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银龄安康保险,协助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家庭成员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待遇, 60岁以上贫困人员能享受银龄安康保险,减轻医疗支出负担,防止因病更贫、因贫弃医。
5、社保保障:帮助贫困户18-60岁人员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使贫困人员老有所依,减少后顾之忧,减轻家庭负担。落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60岁以上贫困人员能享受能按时领取养老金,提高家庭收入。如有可能,争取申请为低保扶贫对象,落实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政策兜底脱贫措施。帮扶该贫困户家庭成员解决就业问题,介绍到效益好的企业就业。
⑵ 2020年村级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精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政策部署,加快全镇贫困人口脱贫步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顺利实现古镇2020年贫困户如期脱贫的建设目标,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全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行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目标,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工作要求,以政策落实为抓手,在基础设施建设、四带一自产业发展、金融贷款贴息、351和180政策落实。
房屋修缮计划五个方面的落实上持续发力,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不断提高,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至2019年全镇实现1654户4425人脱贫。目前全镇剩余未脱贫户25户70人。
二、脱贫攻坚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巩固全镇脱贫攻坚成果,为2020年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2、基本原则
镇政府主导,村级负责。古镇党委政府负责扶贫工作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村“两委”负责具体落实,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精准扶贫。将2016年以来脱贫的贫困户和未脱贫户作为主要帮扶对象,逐户分析致贫原因。
精准制定脱贫或巩固方案,落实帮扶责任,构建精准扶贫管理体系。落实政策,强化保障。聚焦两不愁。围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继续做好“四带一自”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做好技能培训,开发公益岗位,有序发放光伏扶贫等资产收益资金。
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聚焦三保障。镇村两级全面排查医疗健康、住房保障、贫困学生上学及安全饮用水问题,及时落实省市县委政策部署,强化政策保障。
3、目标任务
实现减贫增收。减贫人口,全镇2020年实现25户70人脱贫。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积极开展帮扶,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2020年预脱贫户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实现“两个不愁”。2020年底,完全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
无论丰年灾年,贫困户基本生活有效保障,吃穿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实现“三个保障”。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保障政策,实现教育资助、健康扶贫政策、危房改造应享尽享。
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1、推进政策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镇4月底前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工作,5月底前全面动工实施,9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
一是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工程。
二是加大村组道路建设力度,统筹建设村庄通畅工程和村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三是加快农村水、电、网等设施改造,实现全镇11村街基础设施共同发展。
2、推进工作落实充实帮扶力度。
古镇25户70人未脱贫户由双人包保,即在公职人员为帮扶责任人的基础之上,增加一名由包组干部、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成员担任的联系人。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做到走访到位、排查问题到位、解决困难到位,切实提高帮扶工作成效加强政策宣传。
一是加强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宣传,树立正面和反面典型,引导贫困户充分利用小额贷款进行产业发展并按期还款。
二是继续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树立脱贫典型,通过对典型的奖补,向贫困户传达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的贫困户,借助“五互”活动,强化贫困户自我教育、相互督促意识。
三是以日常走访为契机,深入拓宽扶贫政策知晓度,已脱贫户分类管理。按照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龄结构和返贫风险以及分类管理的原则,脱贫户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关注政策兜底户和持续巩固户两类群体,消除返贫风险确保稳定脱贫。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举措。单位“一把手”带头,要把扶贫年度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住重点,抓出成效。完善脱贫攻坚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工作机制,确保所有行政村都有稳定的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⑶ 2O18年贫困户脱贫标准是多少
第一,有稳定持续的收入。2018年人均收入不低于3200元。持续稳定说的是要有自己的产业或者门路,收入能够稳定。暂时性大额收入不算。
第二,医疗有保证。简单的说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贫困。
第三,教育有保证,学生能够上学,不能产生因没钱上学而不上学。
第四,住房有保证。住房说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问题出现伤亡现象。危房必须要经过危房改造。
第五,饮水有保证,必须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来水,饮水卫生有保证。
(3)农村贫困户脱贫计划扩展阅读:
第一步:预退出。2015年年底,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退出规划,计划今后两年每年减贫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2016年和2017年年初,县将根据贫困户退出规划及上年度减贫计划执行情况,下达贫困户退出计划(减贫计划,下同),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
乡(镇)在县下达的年度退出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村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贫困退出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年度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
第二步:精准扶持。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第三步:摸底调查。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附后)。
第四步:民主评议。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参加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必须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对贫困户家庭较了解的村民、村小组干部或村干部。
村民代表大会对年度拟退出对象的初选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的缓解、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历年来得到扶持的贫困户应先列为拟退出对象。
第五步:入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处理。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
⑷ 如何为贫困户制定脱贫方案计划
这个问题,如果省委,直接来问在乡镇地方官员的问题,看这些官员们怎么回答回就会知道一些问题,在一起答到市县问这个问题,这就是方案,计划是省委的事,要问为什么越是穷地方,这些地方官,为什么当的久,时间长十几二十年三年,年年一样,这就是地方党
⑸ 农村贫困户脱贫了还是享受国家政策不变吗
农村贫困户脱贫后就再不享受原有的政策,脱贫后跟着共产党走进小康社会,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⑹ 农村贫困户办理脱贫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基金的救助对象 1.急、危、重大疾病患者,如各类癌症病人、白血病、尿毒症、急重疾病住院病人以及住院手术患者,可申请大病救助。据悉,1999年至2004年底,我区救急基金共为大病对象补助27万余元。 2.下岗待业低保困难户、社会贫困户和“三元靠”人员等。自1999年至2004年底,在国际妇女节、劳动节、世界红十字会日、中秋、春节等期间,先后通过“送温暖”活动,为以上人员送去各类物资等价值近22万元。 二、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及申批 1.申请条件 申请救助者必须是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1年);或者是居住3年以上的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能聘用的外来员工,或者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的农村户口。 2.大病救助的申报材料 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等。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 3.大病救助的申批程序 申请者填写申请救助表后,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教育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三、救助未发放的原则 1.救助款的额度,一般结合申助者伤病情形与困难程度及区红十字基金运转情况的确度,控制在500-2500元之间,重复申请者予以严格控制,原则上当年不受理重复申请。 2.属定向捐助的救助款按《市红十字救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