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缺点
Ⅰ 罗斯福生平缺点
以下是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生平简介: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1882.1.30-1945.4.12)是美国第32任总统,出生于纽约。父亲詹姆斯·罗斯福是一个百万富翁。母亲萨拉·德拉诺比父亲小26岁。罗斯福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10年任纽约州参议员。1913年任海军部副部长。1921年因患脊髓灰质炎致残。1928年任纽约州长。1932年竞选总统获胜。执政后,以“新政”对付经济危机,颇有成效,故获得1936年、1940年、1944年大选连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初,美国采取不介入政策,但对希特勒采取强硬手段,以“租借法”支持同盟国。1941年底,美国参战。罗斯福代表美国两次参加同盟国“三巨头”会议。罗斯福政府提出了轴心国必须无条件投降的原则并得到了实施。罗斯福提出了建立联合国的构想,也得到了实施。63岁时由于脑溢血去世。
1905年,罗斯福与安娜·艾利诺结婚。艾利诺是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女,结婚时西奥多·罗斯福还在任职期间,总统亲自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们有五子一女。
以下则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家庭情况。
安娜·艾利诺·罗斯福·多尔·伯蒂格·郝斯特德
罗斯福与安娜·艾利诺·罗斯福的第一个孩子,独女
生于:1906年5月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75年12月1日 死亡年龄:69岁零7个月
死因:癌症 教育:私立学校,康奈尔大学
职业:主妇,母亲,新闻作家
配偶:克蒂斯·迪恩·多尔;约翰·伯蒂格;詹姆斯·艾迪森·郝斯特德
子女人数:多尔2人;伯蒂格和郝斯特德无
作为富兰克林和艾利诺·罗斯福唯一的女儿,安娜·艾利诺7岁时随父母来到华盛顿,之后她继续就读于女校。艾利诺曾讲安娜受到的管制太严了,并承认这对孩子的教育毫无益处。因为母亲对如何带孩子一无所知,所以有时她会做蠢事。一次,艾利诺把小安娜放在铁笼中挂在屋外,她相信呼吸新鲜空气会对女儿的健康成长有益,可邻居对此大惊,威胁要号召大家反对虐待儿童。
1925年,安娜从学校毕业。她高高的个子,棕色的头发。专制的祖母萨拉·富兰克林把她带到国外,安娜当时不想上大学,这令祖母很满意,她警告安娜别当“学究”,以免因为男人害怕而成个老姑娘。但安娜不愁嫁不出去,事实上,她一生结了三次婚。
安娜没听祖母的劝告,而是决定上大学。她喜爱户外运动,也喜欢动物,于是,到了康奈尔大学学习农业。20岁时,安娜因嫁给大她10岁的股票经纪人克蒂斯·多尔而中止了学业。她向多尔解释为什么结婚时直言不讳:“我想结婚就结婚,因为我想逃避。”安娜所指的是母亲与祖母之间的拉锯战。可想而知,安娜的婚姻不会长久。她与丈夫在结婚六年并生有二子后离异。自此,安娜的父亲就任总统,全家搬到了白宫。
在父亲1931年首次竞选总统时,安娜遇到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约翰·伯蒂格,并爱上了他。虽然芝加哥论坛报坚决支持共和党,并在罗斯福任职期间猛烈攻击他本人及其政策,但报纸的态度并没有影响安娜和伯蒂格的结合。他们于1935年结婚。伯蒂格离开论坛报转而从事公共关系工作。此后在罗斯福的另一敌人威廉·兰道夫·赫斯特的帮助下,他当上了西雅图路透邮报的编辑。
赫斯特与罗斯福的关系受到公众的批评,安娜夫妇便离开了西雅图,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买了一家导购报纸,期望能将它办成日报。他们倾其所有投资办报,还向安娜的母亲和弟弟杰米借钱,但终究还是失败。他们的婚姻也宣告失败。伯蒂格离开了凤凰城,而安娜继续奋斗到1948年夏天。面对强烈的反对,安娜自卫道:“我喜欢与反动垄断作斗争,我痛恨他们现在这个国家的这么多领域内获胜。”1949年她与约翰离婚。伯蒂格再婚,但是1950年10月29日,他从纽约一家旅馆的七楼上跳楼自杀。
安娜不屈不挠,又重新开始。1952年她嫁给了詹姆斯·A·郝斯特德医生。郝斯特德医生对身心疗法非常感兴趣。安娜夫妇在加州过着平静的生活,偶尔去伊朗或华盛顿出游。作为福布莱特学者,郝斯特德医生也是华盛顿退伍军人管理局的一员。1960年这对夫妇在伊朗建了一所医学院。
这对夫妇后来回到纽约,1975年安娜因喉癌去世,葬在她的出生地海德公园。安娜和多尔的儿子把姓由多尔改为罗斯福。
詹姆斯·罗斯福
罗斯福和安娜·艾利诺·罗斯福的第二个孩子,长子
生于:1907年12月2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91年8月13日 死亡年龄:85岁零9个月
死因:中风,长期帕金森症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哈佛大学,波士顿大学法学院
职业:商人,政治家,教师
配偶:贝西·库欣;罗麦乐·特丽莎·斯内德;格来迪斯·
艾琳·欧文斯
子女人数:库欣3人;斯内德和欧文斯无。
人称富兰克林与艾利诺的长子继承了父亲的魅力、无尽的精力以及父亲演讲和雄辩的才能。詹姆斯26岁时父亲当选了总统。他在男子学校格罗顿预科学校毕业后上了哈佛大学,最后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完成学业。毕业后他进入了保险业。
被称为“杰米”的詹姆斯曾担任父亲在马萨诸塞州的竞选班子负责人,父亲当选总统后,杰米认为他也应该有责任为父亲新政府的成员任命提些建议。然而此举遭到公众的极力反对。于是杰米出走欧洲。他再次回到美国后,据传曾被考虑为总统秘书人选,但由于公众的强烈反对,富兰克林不得不放弃这一打算。但不管怎样,杰米还是有自己的想法。
1935年,年近而立之年的杰米担任国家粮食发酵公司的总裁,生产工业用酒精。这次公众又从这位总统之子身上挑出了毛病,有传言说公司的后台与黑手党有联系,而且杰米是因为他的总统之子身份才当选的。杰米又成了众矢之的。他辞了职,声称因为时间冲突,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此后,杰米做为总统助理随父亲到南美洲参加了美洲会议。他的官衔是海军中校。此举又遭到非议,他又辞了职,但仍为父亲服务。
1938年杰米重操保险业,成为年轻人中有资产25-100万美元的“大款”。这次公众大怒。杰米在一次广播中发言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但他还是离开了保险业转向电影业,很快就做了格得韦恩电影公司的总裁,并最终创建了自己的电影厂而且生产了西部片。
二战中,杰米任海军上尉并被派到中东和远东任视察员。为了上前线,他不得不搬出父亲来迫使上级相信溃疡不会妨碍他执行任务。他是正确的。他不仅参加了战斗,还因勇敢获得了银星勋章,他随军转战瓜达尔卡纳尔、特拉瓦和中东太平洋地区。
1945年罗斯福总统去世。战争结束后,杰米离开部队回到加州担任民主党发言人。
马上,杰米与沃伦伯爵竞选加州州长一职,他没有成功,但他的政治生涯并未自此而告终。他不费吹灰之力便连续担任了六届洛杉矶国会选区的众议院议员,还于1965年至1966年任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成员,但他最终还是辞去了这一职务回到了商界,有争议的是他于1972年加入了尼克松的民主党一方。80年代他更加关注政治,并建立了国家保障社会安定和医疗委员会。
晚年,杰米回到加州并继续在各大学任职。他死于加州的新港湾。
富兰克林·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三个孩子,次子
生于:1909年3月18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09年11月8日 死亡年龄:8个月
死因:流感?
富兰克林与艾利诺的第三个孩子是第一个与父亲同名的孩子,他不足九个月就夭折了。可想而知,这给罗斯福家带来了多大的打击,这个孩子生长在一个有影响的家庭,他的早亡带来的痛苦不言而知。这位20世纪的总统巨人在1909年尚未成名,历史上也只记载了西奥多·罗斯福的一个并不富有的远亲家死了一个人,仅此而已。
艾略特·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四个孩子,第三个儿子
生于:1910年9月2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90年10月27日 死亡年龄:80岁零1个月
死因:心脏病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
职业:商人,士兵,作家
配偶:伊丽莎白·勃朗宁·多纳;鲁丝·约瑟芬·古金斯;费雅·爱默森;米诺娃·贝尔·罗斯;比波蒂
子女人数:多纳1人;古金斯3人;其他无
艾略特出生不久,父亲便入选纽约州议会。他是五个长大成人孩子中的第三个,在海德公园长大。和其他兄弟一样,他也上了格罗顿预科学校,但是他打破家庭传统,并没有继续上学,而是开始了工作。他进入了广告界,在父亲任总统前已小有成就。
艾略特一直对飞行有着浓厚的兴趣,并最终成了飞行界的著名专家。正是这一爱好使他与安东尼·弗尼偶然相识,而当艾略特替德国弗克飞机制造商说话时则引来了头条新闻,并给罗斯福的敌人提供了借口攻击罗斯福。由于这一丑闻,艾略特回到了广播界并在第二个妻子的家乡得克萨斯州福特沃斯的一个农场定居下来。他的第二个妻子是这里的继承人鲁丝·约瑟芬·古金斯。
美国加入二战前,艾略特被任命为美国空军上尉,他再次打破了罗斯福家族参加海军的传统,尽管他的兄弟和西奥多叔叔在海军熟人很多。二战中他被授予美国空军奖章、荣誉军团勋章,及空军荣誉十字橡树勋章。他还受命担任英国空军司令,获得了法国荣誉勋章和戴高乐棕榈勋章。但当国会讨论将艾略特提升为准将时,南达科他州的参议员布什菲尔德反对说:“罗伯特·E·李将军在军中服役36年才被提升为准将,艾森豪威尔30年,波什宁将军24年,麦克阿瑟将军21年。”但虽有异议,艾略特服役四年后还是被升为了准将。
布什菲尔德的观点被新闻界加以发挥渲染。报纸上讲艾略特的狗从欧洲回来受的待遇都比那些没有总统父亲的下层士兵强。据传艾略特为把狗带回来还撞伤了一个士兵。新闻界为狗的事还专门集会了一天。
艾略特的生活也总是充满矛盾。据披露,战前,他在1939年借了20万美元而只偿还了4000美元。又据传因为他是总统的儿子,余下的债被抹掉了。艾略特为自己辩解说那20万是他妻子的,经国会听证会审议也毫无结果。
战后,艾略特在葡萄牙养了一阵阿拉伯马。60年代他回到美国并被选为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湾市市长。
另一段时间,他在《赫斯特报》任飞行编辑。这一职业成了他生活平衡的支点。1946年他的头一部关于父亲的书《他所看到的》出版。书被认为大部分并不是为罗斯福添彩,伦敦的一位评论家甚至讲这本书除了证明伟人经常有愚蠢的孩子外,什么都没有。但是,事实证明这位评论家错了,不论是他对书的评论还是对艾略特在机械方面的兴趣的评论都是错误的。艾略特又写了13本书,同时还发展了许多其他的爱好。书的风格和主题常常遭到批评,有时他在书中关于家庭成员生活细节的详尽描述使得兄弟姐妹不得不公开否认。另一本书中他又把母亲艾利诺描写得像警犬安吉拉·兰斯布瑞一样来解决白宫里的问题。
在周游世界并不时更换居住地后,艾略特在亚利桑纳州斯科特斯代尔去世。虽然是总统的儿子,很难想象同时期的其他人能像他一样成功地对付因身为总统之子而受到的攻击。在细细品味了人生之后,艾略特离开了人世。
小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五个孩子,第四个儿子
生于:1914年8月17日
出生地:佐治亚州新布朗斯维克市坎波白罗
卒于:1988年8月17日 死亡年龄:74岁
死因:不明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哈佛大学,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职业:律师,政治家
配偶:埃塞尔·杜邦;苏珊娜·普尔林;费利卡·什夫·瓦博格·萨诺夫;帕特西亚·欧克斯
子女人数:杜邦2人;普尔林2人;其他无
1933年父亲任总统时,小富兰克林已近19岁。同年他从格罗顿毕业并显示了他在学业和体育方面的才能。小富兰克林去法国、英国和西班牙旅行了一圈后,回来进了哈佛继续学习。
由于新闻界一直在捕捉罗斯福家的消息,小富兰克林的大学生活便成了他们的目标。他们试图从中找到些有趣、逗人甚至是丑闻的消息来满足公众的好奇心。小富兰克林讨厌对他私生活的这种干预。他天生不是怕事的人,一次他抓住一个记者的相机当场摔了个粉碎,从而为缺少富兰克林的消息的报界创造了一个故事。
1937年,小富兰克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追到了埃塞尔·杜邦。杜邦家族瞧不起富兰克林的父亲。由于这一婚姻颇具“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味道,公众对其中的细节更是贪求。新婚中的富兰克林不仅完成了哈佛的学业,还在弗吉尼亚法学院获得了法学位。他开始在华尔街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年薪2000美元。这在当时也是少得可怜的,但在大萧条时期有份工作已很不错了。
和同时期的其他人不同,小富兰克林终生坚持为社会公益事业效力,并没有在发财后就放弃。1965年他被约翰逊总统任命为机会均等委员会主席。他的社会意识促使他从事公共事业,反对种族歧视,并为提高老兵待遇而努力。杜鲁门总统任命小富兰克林为美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年轻的小富兰克林还参加过竞选,1949年到1954年他当选为纽约市20区的自由民主党议员。1966年他竞选纽约州长失败。
小富兰克林作为海军军官在二战中也载誉而归,他指挥一艘护航驱逐舰在大西洋和太平洋战场作战。他获得了银星勋章、红心将章及其他许多荣誉。
这位美国最有名的总统之子不仅政绩出色,而且在商业上也有成就,他曾拥有莫亚特汽车公司在美国的经销权。但虽有财富,他的四次婚姻使他在美国社会认可的“蓝皮书”--社会登记中被除名。虽然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社会“蓝皮书”一度认为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
小富兰克林回顾他的生活时说,作为总统的儿子并未影响他的生活:“美国没有贵族家庭,只有显赫家庭。”他认为每一代人都应靠勇气和才智独自成功。
约翰·阿斯平沃尔·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六个孩子,第五个儿子
生于:1916年3月1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81年4月27日 死亡年龄:68岁零1个月
死因:心脏病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哈佛大学
职业:商人
配偶:安妮·林赛·克拉克;艾琳·波得·麦克阿尔平
子女人数:克拉克3人;麦克阿尔平无
1933年约翰7岁时,父亲就任总统,他和罗斯福家其他的孩子一样,很快就因调皮捣蛋出了名。他的母亲却说这个小儿子是“我的孩子中最守规矩的”,当时(1937年),他们正在欧洲旅游,约翰被控把香槟喷到堪尼斯市市长的脸上,并用一束花打了市长。
回到美国不久,约翰便与波士顿初入社交界的安妮·林赛·克拉克结了婚。婚礼在马萨诸塞州举行,规模盛大,一路上聚集了3万观者。婚后,约翰在波士顿的一家进货店做事,周薪18.50美元。报界很赞赏这个年轻人的行动,并把他与其他富商的孩子对比。一家报纸这样写道:
罗斯福家的小儿子约翰·罗斯福幸福地成家后独立生活。他找了份工作,并将学习经商。这远比加入纨绔子第的行列、在鸡尾酒会中荒废光阴、挥霍父母的钱财(像许多人那样)要强得多。
美国加入二战后,约翰参加了海军直到战争结束。父亲在战争即将结束时去世,而约翰当时不在美国。此后他回到美国又开始经商,任费连子公司下一家服装连锁店的经理。约翰的私生活不同于家庭其他成员。1947年他的名字突然出现在《生活》杂志上,伴之以一幅约翰在公司的大照片。
除了1957年回到纽约时他试图竞选市长外,约翰对政界不太感兴趣,这不同于其他从政的兄弟们,但他在幕后支持他人。在纽约,他担任巴奇·哈赛·斯图尔特盾牌徽章公司的副总裁,他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为慈善事业集资上,包括建立小儿麻痹基金会,因为他父亲即因此而落下残疾。
Ⅱ 浙江事业单位面试真题
1、2016浙江事业单位统考面试包含3个题目,考生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在上午8:30开始面试。
2、所谓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
Ⅲ 我国听证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完善
我国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
(一)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过去一段时间内计划经济在国内占主导地位,反映在行政领域就表现为政府的指令性计划或命令性计划等,这也影响了行政机关长期以来轻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观点。伴随着中国法治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人们开始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及于关注,知情权作为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显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形成的错误认识,听证制度作为公民了解政府有关信息的制度性保障,在实践中未得到有效执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正式的听证制度仅在《行政处罚法》中有所规定
正式的听证制度仅在《行政处罚法》中有所规定,其余尚处于立法实践阶段,这就使得有些行政机关对其持漠视的态度,该听证的未听证,或者无故拖延听证等情况时有发生,再加上对行政相对人的轻视态度,听证制度在我国行政机关的执行状况不理想。
2、行政首长制在听证过程中仍占主导地位
目前,学者们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听证笔录是否作为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从西方的案件排它性原则来看,听证笔录为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但就中国的国情而言,行政机关系统长期奉行行政首长制,在听证结束后,行政决定的最终形成还有赖于行政首长的裁决。另一方面,听证后采纳证据、认定事实仍不能避免,原因在于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总体素质较低,要完全依赖于听证过程中质证的证据做出行政裁决尚不可能作到。
3、公民听证意识有待相对较低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的“听证会热”为我国听证制度作了一次广泛的宣传。不尽人意的是这些听证会在举行过程中存在着不少违反听证程序的做法,媒体对听证制度认识上存在误区从而导致了错误报道,混淆了广大人民对听证制度的认识,误将听证会等同于一般的座谈会,这对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进一步规范听证会的制度刻不容缓。同时加强全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总体素质也十分必要。
4、对听证主持人缺乏相应的制度性保障
听证程序的实施质量如何,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听证主持人,他与程序公正紧密相关。正如美国学者伯纳德•施瓦茨教授所强调的,“由公正、超党派的审讯官主持的公正听证是行政裁决程序的精髓。如同法院的法官所做的裁决一样,行政官员在听证中所做的裁决也必须由公正、超党派的审讯官做出。如果审讯官或者行政机关受到法律偏见的影响,那么行政裁决则是无效的。”为了确保听证主持人的独立性,首先必须在制度上确保其能独立地行使有关听证的权利,这就有待于在今后的立法中加强和确保听证主持人法律独立性的相关法律制度,实现听证主持人制度化。而另一方面,提高行政官员队伍自身的整体素质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对听证制度的一些完善
1、广泛开展全民听证制度的宣传活动
有关政府部门应积极组织行政庭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即时反馈给主管政府。一方面可以解决听证代表制中存在的不具广泛代表性的难题,另一方面听证主持人可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提前做好准备,从而在听证过程中正确地引导听证会的顺利进行,实现行政听证制度的公正与效率的。
2、建立相应的违反听证程序的救济制度与之相配合
有权利就有救济,否则权利难以得到及时、合理的保障。在实践中违反听证程序有两种情形:一是应当听证而未听证;二是在听证中违反听证程序的法律规定。针对此,笔者建议,可在今后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中增加相应的条款规定,完善其相应的救济法律制度。
3、确保行政听证制度法制统一性
程序的价值在于落实法律的执行,在以《行政处罚法》为突破口的各种单行行政法律、法规中分别规定相应的听证制度,在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然而由于出发点不同,会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因此在将来要修定的《行政程序法》中对行政听证制度的定义、基本原则、基本步骤等做出详细的明确规定显得十分必要。
四、从宪政角度对听证制度的认识
宪政的核心思想是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以文章上部分为基础,对我国听证制度做一个简单的评价。
(一)听证会和公民基本权利
举行听证会,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理由如下:大部分行政行为会对公民基本权利产生限制,合法的行政行为意味着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限制。从法理上说,法律应尽可能扩大公民的自由,对其的限制是迫不得已的。就公法和私法而言,公法应该充分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表现为对当事人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同时由于公权力本身的局限,特别在经济领域,需要注重个人自治。听证会制度,在行政权力扩张的背景下,无疑成为克服公权力运行缺点,保障个人权利和发挥个人作用的重要制度。
(二)公权力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协调
尽管听证会体现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但是听证会本身并不等同于民主。民主是建立在一人一票、机会均等、多数决定原则之上的决策程序,而听证会只是政府机关决策前的一种征求意见程序,听证会本身并不决策。正因为如此,听证会的运作过程与民主的运作过程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比如,民主决策过程由投票产生代表,每名代表有同样的投票权,而听证会的参加人由政府机关选择,参加人以其专业知识而不是投票权影响决策;民主必须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决策,而听证会完全有可能采纳少数派的意见。这样,听证会的参加人构成及其专业素质对于听证会的成功与否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以摇号、抓阄、抽签或者选举等“民主”方式选择听证会的参加人,首先就是对听证会程序与民主程序的一种误读和错误嫁接。
实际上在听证制度中以民主的方式过于追求对公权力的限制,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对个人自治的过分张扬,也不利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以此,必须注重权力和权利的协调。协调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违宪审查制度和听证制度。在违宪审查中,判断某一个涉及对基本权利可能做出限制的公权力行为是否违宪,通常采取的标准是比例原则和利益衡量理论,即在正当目的前提下(通常是公共利益需要),最低限度基础上,把对某一项基本权利进行限制所获得的利益和由于该限制所丧失的利益进行比较,在可以判断前者的价值高于后者的情形下,才对该项权利做出适当的限制。在听证制度中,主要通过听证程序的设置和听证者的意见对行政决策的拘束力来实现的。
(三)听证程序的意义
即使在一个高度法治化的国家里,由于人性和利益的驱动,我们很难确定的说某个行政行为完全排除了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如卢梭所说,“一个国家官员代表了三种意志,一是他本人的,一是他所在集团的,一是国家的”。行政权本身就含有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它的扩张必然引起人们的担忧。由于违宪审查的事后救济和非专业化特点,听证制度迅速发展起来。但另一面,与违宪审查相比,听证制度中对公权力的限制理性化较低,在听证中权利对权力的约束不同于司法。即在违宪审查中,被法院认为合法和合理的行政行为,有可能在听证中被否决(当然听证参加者不具有决定权),原因在于听证结果是意志自由选择下的结果。
Ⅳ 社会化手段包括哪些形式
政策工具又称政府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和途径,是政策目标与结果之间的桥梁。政策工具有多种分类方法,可以将基本的政府工具分为市场化工具、工商管理技术和社会手段三类。其中,社会化手段指政府更多地利用社会资源,在一种互动的基础上来实现政策目标。具体来说,社会化手段类型的政策工具包括以下几种:
(1)社区治理
①在我国大力发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实践中,社区治理是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其实现形式主要包括:
a.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等,在社区内通过建立各种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医疗站、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对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实行社区照顾。
b.调动社区居民不定期地参加保护社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c.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等。
②优点:a.不花或者很少花政府的钱;b.调动公民积极参与,受到广泛的支持和欢迎。
③缺点。社区治理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往往只能作为一种辅助工具来使用。
(2)个人与家庭
①安装警报器预防火灾,锁上房门防止偷盗等是最早的也是最基本的个人服务方式。人们自己包扎伤口或者自己存钱以保证退休后的生活,都是个人服务行为;作为一个服务单位,家庭是人们在住房、健康、教育、福利和养老等方面最古老也最有效的服务部门,家庭为成员提供了广泛而又重要的服务。
②优点。作为一种政策工具,个人与家庭可以做好政府无法做或做不好的许多事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
③缺点。家庭只能作为一种辅助工具来使用。
(3)志愿者组织
①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志愿者组织的活动免受国家强制力和经济利益分配的约束。在传统社会里,志愿者组织或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大量的社会服务,尤其是从事公益事业,现代福利国家的出现曾一度降低志愿者服务的重要程度。
②志愿者服务的优点
a.创新。指拥有创造性地迅速确认并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是志愿者服务最大的优点。
b.由志愿者提供社会服务可以减少对政府行动的需要或减轻政府的负担。
③志愿者服务的缺点
a.其应用范围有限,大量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不能通过这种手段来处理。
b.志愿者组织容易蜕化变成准官僚机构,从而降低了其效能和效益。
(4)公私伙伴关系
①公私伙伴关系的含义
a.广义上指公共和私营部门共同参与生产与提供物品和服务的任何安排;
b.指一些复杂的、多方参与的并被民营化了的基础设施项目;
c.指企业、社会贤达和地方政府为改善城市状况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
②公私伙伴关系的典型形式
a.租赁/购买—建设—经营(LBO/BBO)。指民营企业从政府手中租用或收购基础设施,在特许权下改造、扩建并经营该基础设施。可以根据特许权向用户收取费用,同时向政府交纳一定的特许费。
b.建设—转让—经营(BTO)。指民营企业投资兴建新的基础设施,建成后把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然后可以经营该基础设施20~40年,在此期间向用户收取费用。
c.建设—拥有—经营(BOO)。指民营部门在永久性的特许权下,投资兴建,拥有并经营基础设施。
③公私伙伴关系的优点
a.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它可以利用民间资本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帮助政府发展基础设施。
b.民间投资者和有经验的商业借贷者的参与,有助于更好保证一个项目在技术上和财政上的可行性,分担一些本来由公共部门承担的风险。
c.在开展合作项目中,民营部门可以促进技术转让,并为政府部门培训人才。
④公私伙伴关系的缺点
a.公私伙伴关系有多种形式,每一种形式都十分复杂,需要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双方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才能成功。
b.竞争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但在这些形式中引入竞争却需要高超的技能。
c.存在如何适当而合理地分担风险的问题。
(5)公众参与及听证会
①公众参与的制度是指公众被赋予在国家决策上的发言权,公众可以依照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形式反映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提出各方面的建议。公众参与是衡量现代社会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②公众参与及听证会的形式:a.直接选举;b.全民公决;c.公共决策听证会。
Ⅳ IPO的主要优点和缺点有哪些
IPO的主要优点和缺点如下:
1、优点
(1)募集资金,吸引投资者;
(2)增强流通性;
(3)提高知名度和员工认同感;
(4)回报个人和风险投资;
(5)利于完善企业制度,便于管理。
2、坏处
(1)审计成本增加,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
(2)募股上市后,上市公司影响加大路演和定价时易于被券商炒作;
(3)失去对公司的控制,风投等容易获利退场。
(5)听证会缺点扩展阅读:
一、IPO的发行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IPO参与的角色:
1、公司及其董事:准备及修订盈利和现金流量预测、批准招股书、签署承销协议、路演。
2、保荐人:安排时间表、协调顾问工作、准备招股书草稿和上市申请、建议股票定价。
3、申报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准备会计师报告、复核盈利及营运资金预测。
4、公司律师:安排公司重组、复核相关法律确认书、确定承销协议。
5、保荐人律师:考虑公司组织结构、审核招股书、编制承销协议。
6、证券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和招股说明书、举行听证会。
7、股票过户登记处:拟制股票和还款支票、大量印制股票。
8、印刷者和翻译者:起草和翻译上市材料、大量印刷上市文件。
Ⅵ 卓文萱资料
http://ke..com/view/584356.htm
Ⅶ 罗成军的致命弱点是
其实任何地球上对人类来说已经习以为常的细菌或者微生物都可能成为外星来客的致命杀手,也算是"水土不服"吧.影片在开头和结尾都有暗示,最后的画外音(人类没有枉死,也没有白活)淡化了这个问题,事实上也是在告诉观众,外星人来错了地方,地球不是只要消灭了人类就可以占领的,没有经过亿万年的适应和演化,你是不可能溶入这个生态体系的.
Ⅷ 民主监督有什么意义
意义
1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回和国家工作人答员的工作。
2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Ⅸ 日系车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日系车有以下优点与缺点;
优点:日系车精致、日系车燃油经济性好、日系车性价比高;
缺点:中国人的爱国情节、日系车材料廉价、日系车安全性能令人担忧。
日系车优点:
1、日系车精致
现在可能很难感受出来日系车比欧系车精致了,因为毕竟全球同质化很严重,在用料和装配工艺上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现在所说的精致性,更应该说是“人性化”,日车系在设计上往往比欧美车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比如日系车的车内空间感,往往是车的轴距并不占优势,但是车内空间却更大更舒适。
2、日系车燃油经济性好
这源自日系厂商对新技术的投入很大,并且深挖传统内燃机的升功率。其技术代表是丰田的VVT、本田的VTEC这样的气门控制技术,同样也有小型涡轮增压技术等。而且日系车强调的经济性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仅是油耗低,更要耐用和维修费用低,所以日系车更多是改进自然吸气发动机。日系车为了降低成本,在部分位置的材料强度上没有欧系车扎实,可是现在汽车安全设计主要还是看车身结构。
而日系车一直强调的溃缩吸能和独特的保护结构是完全可以达到同样高等级安全保护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日系车在美国市场依然受到热捧,并且在碰撞测试中并不落后的原因。
3、日系车性价比高
同样的钱在别的系买不到的配置,但是在日系车里可以买到。
日系车缺点:
1、中国人的爱国情节
另外就是国内某些原因,导致人们对于日系车的误解很多,正如网友所言也许它最大的缺点就是日系二字。
2、日系车材料廉价
日系车的主要缺点在材料选择上可能比较廉价,外观看起来不够大气,不大适合商业行政人员
3、日系车安全性能令人担忧
车身较轻、节约成本的痕迹较多,有人指出,日系车的钢板较薄,安全系数降低,不过节油和安全好像一对天敌,一个上去了,另一个就要降下来。
日系车后防撞梁对乘员的保护很重要,但日本车20万以下的不安装,20万以上的车中,CRV没安装,天籁安装但很薄;日系车所用的JFS钢号规格是以抗拉强度为标准的,而无论是590钢还是980钢,与抗拉强度动辄1000多的欧美系车相比有一定差距。除此之外,他们在这种最高强度钢的使用上也与欧美车系存在一定差别。
(9)听证会缺点扩展阅读
连续召回 日本制造受到质疑
日系车凭借安全、经济性等优势打动了国人的心,并成为其他品牌仿效楷模,日本制造成为全球汽车制造业的标尺。2010年美国刹车门事件让丰田迅速走下神坛。受召回事件的影响,丰田巨额亏损、股价缩水四分之一、赴美接受国会听证会质询。
这次召回事件随后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丰田称在中国大陆市场投放的汽车没有使用相同的存在缺陷的发动机或配件,不实施召回。在质检总局干预下,丰田态度180度大转变,在华召回7.5万辆,但仅占850万全球召回规模的0.88%。
丰田事件,已经不再是关乎日本汽车工业的问题,日本制造正在遭受着广泛的质疑。由丰田带头,本田、日产、铃木、大发等日本汽车企业相继爆发召回门,虽然马自达和斯巴鲁暂时没有被参与其中,但消费者对日系车的支持已大不如前。日本汽车制造开始受到质疑。
德系三强垄断豪车市场
在品牌影响力方面,日系车弱于德系 。J.D.Power数据显示,宝马、奔驰和奥迪是意向购车者心中影响力最高的品牌。丰田的皇冠和雷克萨斯曾是非常热销的产品,在近年德系三大豪华车疯狂扩张时,它们却处于萎缩状态。打价格战已无法赶上德系三强,能否尽快增强品牌认同感和信赖感仍然是日系豪华车面临的最重要考验。
忽视低端市场 错失中国车市黄金期
节油环保一直是日系车引以为豪的特点,但由于缺乏增压技术,为提高驾驶性能,日系车一般只能是增加排量,这与中国目前的以排量为依据汽车的政策导向相违背,这也使得日系车在低端市场份额流失,而低端市场是近几年增长最快的市场。
日系车不再如从前受热捧,本田飞度在去年的每月销量徘徊在2000辆左右,丰田雅力士今年仍然看不到换代迹象。如果说本田还受制于车型少的话,丰田车型众多,但却迟迟不导入新车。广本、一汽丰田等合资企业除了例行的改款和换代车型外,在最近5年内几乎无全新产品导入。
日系车创新不足难获消费者好感
虽然常常有人诟病大众的技术过剩,但这些缺点却成为当今的优势,人们开始更加崇尚技术含量,认同德系品牌。当德系车不断尝试引入新的产品形态,比如旅行车、miniVan、豪华旅行车等产品,同时把最先进的发动机技术和变速箱技术引入到中国市场,并进行艰难的本土化生产过程。
Ⅹ 公共政策体制存在缺陷的原因在哪里
[摘要]公共政策执行体制是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根本性因素。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体制性原因主要是官僚制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公共政策执行参与体制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存在问题所致。公共政策有效执行需要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创新。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执行体制
[作者简介]高建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D6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8)12-0064-04公共政策有效执行是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政策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既有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公共政策目标群体、公共政策执行环境等因素,也有公共政策执行体制的因素。本文试从公共政策执行体制的角度对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基于制度功能的视野分析史密斯认为:“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环境因素四者,为政策执行过程中所牵涉到的重大因素。”实际上,公共政策执行体制是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根本性因素。这是因为,在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中,无论是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因素、公共政策目标群体因素还是其他因素,其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取决于公共政策执行体制的完善与否。丁煌指出:“在现行制度存在缺陷的条件下,各个政策执行主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导致政策执行阻滞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理陛的选择。如果制度条件能够得以完善,政策执行主体的行为自然会随之改进。”
所谓公共政策执行体制,“是指承担公共政策执行任务的机构、人员与规范公共政策执行活动的各种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总称”。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关系密切,可以从制度功能的视角得以理解。俞宪忠在《制度现代化解构》一文中指出:“在人类文明演化变迁的历史进程中,制度优化始终是人类首先关注的重要对象,不仅要求生产力方面的科学技术创新,而且更要求制度本身的最优选择和最佳安排等制度创新,很多事实表明制度创新会比科技创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关于制度的功能,丁煌认为:“首先,制度是人们有效地开展社会活动的一种工具。人们创造制度是因为制度有用,它可以弥补理性的不及和无奈;其次,制度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了一个本利结构和奖惩机制。它向人们揭示了做什么事情和怎么做可以得到怎样的利益和好处,不做和不这样做需要受到怎样的制裁和惩罚;最后,制度还为我们观察和理解人类的社会政治经济活动和行为提供了一把钥匙。”
王诗宗认为:“外在制度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内在制度的不足,而且使制度适用于大型社会,有益于广泛的社会秩序的形成。”徐育苗认为:“政治制度的功能作用至少有四个方面:一是规范政治权力的运作;二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三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四是保证公民的政治参与。”杨龙、戴扬认为:“其一般意义上的功能涉及三个方面:第一,使复杂的人际交往过程变得更易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易于发生;第二,制度既保护又限制个人自由领域,它使人们尽可能多地享有自由领域,这意味着拥有尽可能多的合意选择;制度的第三个功能是安全功能,它有助于缓解个人间和群体间的冲突。”
从制度功能的视角出发,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对公共政策有效执行起到保障作用。作为制度形式的公共政策执行体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其主要作用机理是:公共政策执行体制通过对公共政策执行者的权力进行监督和约束,通过监督和约束从而达到控制公共政策执行者公共政策执行偏差行为。美国学者雷恩和拉比诺维茨在《执行的理论观》一书中就提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重要性。他们把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纲领发展阶段、资源分配阶段和监督阶段。其中的监督阶段主要是对政策执行过程与成果加以评估,确认执行者所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监督、审计和评估三种形式等。萨巴蒂尔和马兹曼尼安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一个分析框架》一文中也提到公共政策执行体制的重要性。他们把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各个阶段的因素分为三类:政策问题的可处理性、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以及政策本身以外的因素。在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中,他们就提出要“执行机构间与机构内部的层级整合”和“建构执行机关的决定规则”等等。
第二,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为公共政策有效执行提供了制度规范和秩序。公共政策执行体制是政治权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为实现社会政治的有序运行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约定。如政治权力确定政治权力的主体,规定政治权力由谁行使、属于谁;政治制度保障政治主体对政治权力的有效行使,不受侵犯;公共政策执行体制规定政治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政治主体活动的实现;公共政策执行体制规定对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监督的范围和方式,限制政治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权益不受侵犯等等,这种法定约定对于保证公共政策有效执行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和秩序性满足。丁煌指出:“人们的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制度。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那么人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只能是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的混乱或者低效率
第三,不好的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则会对公共政策有效执行构成阻碍。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分配不合理、权责不明的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则会造成公共政策执行内耗和消极抵抗,不利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乔成邦、李军超认为:“传统体制下许多政府部门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服务对象是谁,往往是为了政策执行而执行政策,为了体制的需要而执行政策,甚至为了迎合上级的好恶而执行政策。由于传统的政策执行只注重投入,不注重产出,片面追求效率而不计成本,不衡量效果,因此也就很难取得效果,甚至投入越多效果越差,公众无法从政策中获得应有的好处。”二、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体制因素分析(一)官僚制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对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制限
官僚制体制曾经被认为是最理想的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模式由马克斯·韦伯所创立,用于解决组织效率和政策执行问题。在传统的官僚制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下,执行主体结构是与一元化垄断相适应的“官僚制”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主体与主体之间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统属与制约的不平等关系,联系的纽带多为命令或指令,强调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观意味着:决策的重要性完全取决于它是在科层的哪一层作出的;因此,最重要的决策是由政府机构的最高人物作出的。而处于科层等级低层的人们,只是执行这些决策罢了。”
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的官僚制模式近年来遭受 学者们的批评和指责。其批评和指责集中在:(1)过多关注中央行动者的目标和策略,其他行动者在执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被忽略了;(2)为了应付不确定性,各种组织都不可避免地拥有自由裁量权,基层官员的活动也将由此产生“控制赤字”,因为他们发展出了应付压力的各种办法;(3)过分强调中央的目标,不但忽视了基层官员的适应策略,也忽视了政府活动的以外结果。埃尔莫尔认为:“科层等级结构的关系越束紧,为保证所需的监督和决策点数目便越多,异变和拖延的机会便越多,下级对上级指导的依赖便大,对个人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依赖便越少。”此外,官僚制公共政策执行体制关注的是纵向权力上的制约与控制,而对横向权力的配置控制不足,当“将公共政策执行任务分派给多个行政组织进行实施”时,“由于执行新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的分散性,极有可能导致责任的互相推诿,信息的不通畅、执行工作的难以协调以及执行责任无法追究等一系列公共政策执行困境”。
(二)公共政策执行参与体制的不足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
张国庆指出,“阳光之下鲜有罪恶”;“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一切腐败行为就难以滋生与蔓延;从政策接受主体的角度来说,信息公开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保证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政策的制定,保证公民行使监督权,切实保护自己的权利”。然而,从我国公民公共政策执行参与的现状而言,我国公民公共政策执行参与的力度和广度似嫌不足:一方面,从国家制度层面上,国家虽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实施了听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但“过于强调粗放式的政策执行方式,忽视专业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造成追求短期效应的形式主义盛行”;在某种情况下,公民公共政策执行参与体制内渠道不多、也不畅通,这与公共政策执行者的“官本位”思想有关。“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一个多方利益主体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相互博弈的过程。”“政府若支持公众参与,扩大信息透明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政府的权力。由于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它可带来利益,减少权力就意味着利益寻租可能减少。”另一方面,从公民自身的角度看,公民公共政策执行参与的动力不足,存在消极参与或不愿参与的情况。“公共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公共物品,它涉及全体公众,具有非竞争性和排它的不可能性,因此,公共政策的这种特性就决定了公民在公共政策参与中具有搭便车的动机,即个人不为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承担任何成本也能为自己带来收益。”
当然,当公共政策执行危及到公共政策目标群体的利益时,如果体制内参与渠道不顺畅,则有可能导致“以法抗争”的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三)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缺损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
因此,加强对公共政策执行者的政策执行监督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然而,由于现实和体制的原因,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存在“虚监”、“失监”和责任追究无法落实的情形。如丁煌指出:“就我国的政策执行系统来看,由于监督机关实质上是属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其人事任免权、调动权均掌握在当地党政首脑手中,使监督机关成为当地党政机关的附属品。”作为公共政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而言,我国的公共政策执行责任追究也还处于理念和概念建构之中,深层次的责任追究制度无论在理论还是现实实践上还处于探索之中。此外,在中国现有的公共政策执行环境中,公共政策执行责任追究在没有上级和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大多都流于形式。如我国现行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这就说明,所谓引咎辞职,甚至是免职,都有可能是异地交流任职或成为升迁的前奏,公共政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的缺损或流于形式由此可见一斑。
三、创新公共政策有效执行体制之策略选择(一)重组公共政策执行结构体制,创新公共政策执行运行机制。第一,科学设置公共政策执行机构。在目前“公共政策执行”成为公共政策理论和实践关注的焦点的情况下以及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启示,笔者认为,公共政策决策与公共政策执行分离是一个较好的范式选择,即在决策、执行职能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形成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决策局和执行局。执行部门和决策部门之间是绩效合同关系,按照决策部门的法规、政策、办法运作,实现决策部门规定的责任、目标和任务。第二,合理划分公共政策执行权力。从纵向上说,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权力,做到集权和分权的统一,特别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自主权。从横向上说,一方面,要整合各部门执行权力,防止“政出多门”、“多龙治水”现象;另一方面,要做好横向间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典型的公共政策执行是发生在一个复杂的府际间关系网络上,其中多元参与者经常抱持分歧而且冲突的目标与期望;基于此,各种层次的府际关系运作能否顺畅无碍,自然与政策执行的效果息息相关。”第三,探索公共政策执行新途径。公共政策执行既要重视传统自上而下官僚制公共政策执行模式,也要注重采用自下而上公共政策执行模式;既要充分发挥自上而下官僚制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管理“控制”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自下而上公共政策执行模式中基层官员的主观能动作用。“离问题越近,其影响问题的能力就越大。换言之,复杂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不依赖于官僚层级的控制,而是依赖于处理问题最恰当的地方之自由裁量权的最大化。”此外,还要注重网络治理模式的运用。“网络是由各种各样的行动者构成的,每个行动者都有自己的目标,且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网络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依赖;网络行动者采取合作的策略活动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二)加强公共政策执行参与体制建设,提高公共政策目标群体公共政策执行参与程度。公共政策目标群体参与公共政策执行,不仅可以提高公共政策执行的社会认同度和接受度,而且还有助于减少公共政策执行者政策执行偏差和执行腐败行为,有助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和公共政策目标群体的利益不致受损。为此,一方面,作为公共政策执行者,应充分敞开公共政策执行参与渠道,在当前“通过对话、协商、公开辩论乃至全民公决渠道把公众纳入公共决策过程已不再是一件观念上难以接受、技术上无法克服的事情”的情况下,不仅要充分发挥体制性的公共政策执行参与机制,如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政协的参政作用,健全人民来信来访制度,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制度等等,还要不断开辟新的公共政策执行参与渠道,如举行公共政策执行听证会、建立公共政策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公共政策执行活动和公共政策信息的公开化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了解权,允许公众对公共政策执行进行公开辩论或公开批评,公众直接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的投票表决等等;另一方面,作为公共政策目标群体,也要自觉地主动地参与公共政策执行全过程,克服公共政策目标群体公共政策执行参与不足和参与“搭便车”现象,应建立正常的公民公共政策执行参与制度,允许在合法利益未得到解决之前有合法的“抗争”的权利等等。
(三)建立和完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给予监督者一定的权威和权力,特别是上级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权威和权力,防止出现因控制权力过软导致“令不行、禁不止”的现象;其次,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功能、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以党的监督为先导,权力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为动力的监督体系。同时,公共政策制定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要加大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使公共政策执行者时时感受到执行的压力,不敢懈怠;再次,完善公共政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政策理解偏差、贯彻不力、执行失误、甚至违背政策、对抗政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政策执行人员和相关领导要追究其执行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玩忽职守、擅自篡改政策或使政策执行发生严重偏差和严重后果的故意行为要追究执行者和领导者的法律责任,该处理的处理,该制裁的制裁,使其在法律的边界内不敢擅自作为;完善公共政策执行责任追究方法,对玩忽职守、贯彻不力、执行失误、对抗政策等的政策执行人员该撤职的撤职、该免职的免职,该开除的开除,永不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