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不符
1. 贫困户,房子修好一半,扶贫办的说不符合贫困户,怎这办,
贫困户,房子修好一半,扶贫办的说不符合贫困户,去当民政部门咨询其中原因,如果你的确不符合条件,你只有自己掏腰包把房子修好。如果符合条件,扶贫办会补发修房全部资金。
2. 不符合条件吃低保,扶贫,可以享受吗,真正困难户没有解决,弄虚作假,
带残没有田地的。经济来源也没有的。不能吃低保吃不上地板吗不能吃低保吃不上低保。家里身体健康。条件好的。有能力的家里富裕的。能吃上低保。在是什么?这是什么道理?
3. 贫困户八不准正策是什么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低保不公的问题,汉川市制定了简单、易操作的农村低保 “五必须”、“八不准”办法。
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准纳入农村低保:
1、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其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45岁以下,夫妻双方身体健康,无特殊困难的;
3、有电脑、空调、冰箱等高档非生活必须品或汽车、卡车等车辆的;
4、近期购买商品房的或进行高标准装修的;
5、有私营项目且收入稳定的;
6、不配合调查,或瞒报的;
7、经济条件好单独把弱势群体分离出来办低保等。
(3)贫困户不符扩展阅读: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
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4. 如果一个人不符合贫困户,但还胡胡搅蛮缠要入贫困户应该怎么和他解释
和这样的人说再多也是对牛弹琴。
把制度标准告诉他就可以了。
让他不满意去找政府。
5. 儿子与父亲分家了,儿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父母符合,父母可以申请吗
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是以户为单位的,儿子与父亲分家了,儿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但是分家后的父母是一个单独的一户,只要你父母这一户的经济困难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农村贫困户标准,你的父母这一户是可以申请农村贫困户,享受国家政策的扶持照顾的。
6. 不符合贫困户怎么举报
确定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你可以举报,但不一定有用,
1、本人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确为贫困人口?
2、即使你的条件满足申报要求,但可能一个批次人数有限制。
7. 我是贫困户,国家精准扶贫贷款,我为何不符合要求
有些你懂的
8.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政策告知书与事实不符应该怎么吧
村东搬到村西,穷窝还在村里,填表搬迁城里,结果政府还是给盖在村里。
9. 精准识别贫困户那9类人不纳入识别
下面九类:
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
2.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
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
4.私营业主和股东的;
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
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
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
8.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
9.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
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生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但属于该清单中一、三、四、六、八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
(9)贫困户不符扩展阅读:
对照省九条负面清单,通过审计或数据清洗比对,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准,按照“怎么进”就“怎么出”的原则,必须坚决予以剔除。但下列情况要酌情考虑。
1.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虽然确实不符合比对有关条件、有“硬伤”情况,但因大病、大灾等原因支出压力过大、负担过重,造成该户生活确实困难,且该户识别程序履行到位并有完整记录,经再次评议、公示程序,本村村民无异议,该户可作为扶贫对象保留。
2.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虽然确实不符合比对有关条件、有“硬伤”情况,但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包括住房仍是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落实,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子女辍学。
该户识别程序(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环节)履行到位并有完整记录,本村村民无异议,该户可作为扶贫对象保留。
3.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实施精准扶贫及数据核查以后(2016年元月以后),通过自身发展、精准帮扶、身份发生变化等而达到有关条件的,可以率先作为脱贫对象予以处理,不能作为“硬伤户”剔除。
对上述情形,需建立台帐,逐户说明“硬伤”情况、保留原因并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