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印鉴
㈠ 如何根据内保条例处罚单位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是为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
(1)听证印鉴扩展阅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二)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四)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
(八)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二十条
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费用;
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到单位报警后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团体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㈡ 事业单位财务权力运行风险排查评定表怎么填
腐败风险防控预警实施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工作,有效遏制易诱发腐败风险,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廉政风险点及涉及部门
(一)学校收费
1、巧立名目乱收费:如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茶水费、早餐费、补课费等。
2、以学生自愿项目为借口的变相收费,如校服费、作业本费、保险费、防疫费等。
风险涉及部门:全校各部门及教师个人。
(二)干部人事任免
1、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荐后备干部,提名人选未经所在单位集体推荐。
2、不按组织程序进行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3、不召开党支部会,或不按程序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考察,不经过党支部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形成人事任免决定。
4、未按组织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5、实行竞争上岗的未按综合得分名次实行择优录取。
6、不按规定办理任免手续、任免文件与各级党组织研究意见不一致。
风险涉及单位个人:学校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三)大宗物资采购及学校基建项目
1、利用采购教学、办公、设备用品,为学生购买保险、订购报刊书籍及其它学习资料、校服等机会收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回扣,或者与这些单位的人员勾结、虚增购货款进行虚报冒领,或将公款转到购货单位,虚开发票报帐,然后提取现金进行独吞或私分。
2、利用负责教学辅导资料发行的机会,收受出版、印制单位的“劳务费”、“感谢费”、“奖金”等。
3、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质量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结算等环节,收受承建单位或个人的贿赂。
风险点涉及单位:学校校长,总务处及其他部门。
(四)资产及财务管理
1、本单位出纳、会计由领导亲友担任,致使领导及领导亲友侵吞、挪用公款。
2、总帐、现金不分,财务印鉴、印章及票据一人保管,致使一些财务人员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一把手直接管财务。
3、领导把关不严,甚至与财会人员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或虚拟各种支出、套取公款进行侵吞或私分。
4、将一些收费、创收款等转入“小金库”,搞暗箱操作。
5、教育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上,搞暗箱操作。
6、学校及单位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在租赁、承包、拍卖过程中,不阳光操作。
7、在学生食堂中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风险涉及单位:学校校长、财会人员及各部门。
(五)小学招生
1、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超范围、超年龄招生。
2、在教育各类考试、阅卷、录取中,不坚持标准,不严肃考风考纪,搞暗箱操作。
风险涉及单位:教导处。
(六)教师人事调动及教师招聘
1,学校私自录用(借用)或外流(外借)人员。
2、不经教育总支研究私自调动(借用)人员。
3、公开招聘人员未按综合得分名次实行择优录取。
4、学校没有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临时人员。
风险涉及单位:校长。
(七)教师职称评定
1、学校对职评精神不宣传贯彻。
2、学校对职评对象不公示。
3、学校隐瞒职评指标。
4、不严格执行职评标准,不严格审验相关证件。
风险涉及单位:校长及学校行政组。
(八)教师资格认定
1、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证件审查不严。
2、讲课评议的尺度把握不一。
3、放宽体检条件,把关不严。
风险涉及单位:校办公室、教科室。
(九)学生学籍管理
1、不按规定审查、办理学籍。
2、不按规定转出、转入学生。
3、对转学证、户口迁移证、休学医疗诊断证明审查把关不严。风险涉及单位:教导处。
(十)评先评模及年度考核
1、指标分配不均。
2、不按规定申报。
3、不进行公示。
4、不认真审查。
风险涉及单位:校长、校办公室、政教处。
(十一)贫困生资助
1、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
2、不及时、足额或变相发放学生资助款。
3、不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4、对贫困学生资助贷款的证明材料把关不严。
风险涉及单位:校长室、总务处。
(十二)教师以教谋私
1、有偿家教。
2、兜售资料。
3、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券。
4、私自收费。
5、接受家长宴请。
风险涉及单位:学校,教师个人。
(十三)执纪执法
1、内部审计过程中,审计结论不客观公正。
2、违纪案件调查不实事求是处理,不客观公正。
风险涉及单位:党支部、行政组。
二、加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措施
(一)全面绘制工作流程图和风险流程图,推进教育权力运行公开。绘制的工作流程图主要有:
1、新生注册和学籍变动管理工作流程图;
2、实行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流程图;
3、建设工作流程图;
4、学校内部人员任免工作流程图;
5、学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图;
6、各部门违反财经法规审计处理处罚工作流程图;
7、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
8、教师资格认定许可工作流程图;
9、教职工请假办理工作流程图;
10、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图;
11、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流程图;
12、学生学籍管理流程图;
13、小学招生流程图;
14、违纪案件查处流程图;
15、义务教育经费办理流程图;
16、学校财务流程图;
17、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图
18、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流程图;
19、干部任免流程图;
20、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1、教师教龄津贴审批工资流程图;
22、教职工工资福利审批流程图;
23、人事调动工作流程图;
24、教师年度考核流程图。
学校绘制的工作流程图,编印成册,做到人手一份,并要制成大幅挂图挂在醒目地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风险意识的增强。
(二)建立廉正风险教育防范机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开展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主题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先进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理论学习与廉政文化渗透相结合,运用多种教育形式,着力提高教育效果。、
2.加强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要立足教职员工思想道德实际,做到廉洁从教“十不准”,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做到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树立勤政廉政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执教为民、廉洁从教”的氛围。加强教职员工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
(三)建立康政风险制度防范机制,规范康洁从教行为。
1、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完善党支部会、行政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教师大会讨论,严格按照规定运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完善决策事前提交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听取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一把手不能管财经的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帐外帐”和“小金库”。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加强财务监管。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务行为。
3、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全员聘用,实行按需设岗、竞争执教、择优聘用。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挂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全面推行领导聘任制,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辞职、回避、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建立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4、完善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大力推行“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录取、考风考纪、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各类市级、区级教育统一考试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强化巡视员和监考员的培训,严格考试纪律,组织督考组成员加强对考风考纪的督察,加强招生录取监察,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上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5、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收杂费后的“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加强学校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正常发展需要。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完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房产租赁、经营承包、印刷发行、教辅资料订购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抓好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的监管,预防并制止干预招投标、规避招标问题的发生。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房产租赁、经营承包、印刷发行、教辅资料订购等推行市场运作,逐步实行招投标。
7、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校务公开领导体制,规范公开工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明确操作流程。公开目录须经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形成文件下发执行。要利用校务公开栏、收费公示栏,运用教代会、党政工联席会议、校情通报会等有效形式进行校务公开;要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行学校网站、校园网、电子公告屏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推动学校开通网上投诉、网上点题等公开运作平台,促进群众和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的良性互
动,通过参与、评议、听证和质询等形式,推动校务公开深入发展,促进学校规范办学。
㈢ 空头支票处罚向人行写申请书
空头支票的申辩书
1.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收到《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告知的专期限内,可以属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辩或要求听证,告知到期的,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将会收到《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决定书》;
2.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收到《决定书》后可以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的上级行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庭提出行政诉讼,人民银行当地的支行负责跟进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的5%但是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为维护贵单位的利益,签发支票时应确保出票账户有足以支付支票的金额,及加盖与预留银行印鉴一致的签章。
㈣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完整版(截止于2011年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手册》、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责:
(一)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 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四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一)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的具体职责范围;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1)
2、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批准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2、7.3.5款所列标准的行为;属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拟定董事报酬和津贴标准;
(18)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2)
3、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3)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2)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股东大会报告;
(4)经监事会监事表决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4)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7)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9)决定公司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的任免;
(10)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11)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2)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13)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也规定了副总经理得主要职权:
(1)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目前公司已经确立了分别由副总经理分管产品线、品牌线、运营线和管理线的分工安排;
(2)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总经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4)
5、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各项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为公司营造了科学、健康、公平、公正的人事环境,其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等,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招聘管理:
(1)目的:规范招聘流程,提高招聘的专业水平。
(2)主要流程和内容:各公司结合年度人力资源规划(计划)及公司现时经营需要,每年初向总部申报职位空缺信息。公司首先考虑内部的人力资源储备情况,然后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渠道选择、招聘信息发布严格按程序组织进行,对应聘资料进行筛选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专业人员组织面试。经过初试、复试和测评确定预选人员,再经过用人单位负责人面试,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人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录用除经过上述必要程序,还需要经公司领导面试。新职员在报到后必须统一进行脱产的入职培训。(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1)
2、薪酬管理:
(1)目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2)主要流程和内容: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地区行业薪酬调查结果、岗位评估结果、地区物价指数等确定薪金体系和标准,并由职工委员会、集团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各公司依据薪金体系,初步建议新员工薪金级别,经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单位第一负责人内部审批流程确认后,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公司每年上半年统一安排一次调薪,下半年再作补充性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2)
3、培训管理:
(1)目的:为了适应集团的业务发展、促使万科的培训开展服务于公司战略,明确培训职责的划分,保证培训有序、高效开展。
(2)主要内容: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和各一线公司专职培训人员拟订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费用预算;负责建设、完善以及调配培训资源;组织实施集团类的管理培训、专业培训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3)
4、休假管理:
(1)目的:规范职员的休假行为。
(2)主要流程和内容:由职员本人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送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进行备案和数据更新,根据数据更新情况发放薪酬,在做好工作交接后开始休假。(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4)
5、离职管理:
(1)目的:充分合理地分配企业内部资源,规范离职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明确离职审批的流程及权限。
(2)主要内容:职员明确离职意向或公司准备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后,所在部门需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及IT部门,冻结该职员信息访问的权限,包括万科局域网登录权限、电子邮件系统、文档管理系统、明源售楼系统、金蝶账务系统、成本管理系统、SAP人事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万网景个人网站等;职员离职时需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谈,并将面谈结果如实记录做好《面谈记录》并录入在SAP-HR系统;离职审批相关文档均采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进行传递和审批,一线公司在完成本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后,启动离职事件,在SAP-HR系统中录入离职信息,并停发工资,用邮件通知集团人事管理员,完成集团审批流程后,对其数据审核并生效。
申请和审批流程包括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5)
第五条 业务控制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专业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超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等。本制度所规定的业务控制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集团办公类和其它。
(一)工程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的招标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发计划管理等内容。包括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1、设计工程管理
公司实行严格的设计工程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方面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规范,其中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管理程序、项目设计技术指引、设计信息收集管理程序、万科南方地区住宅品部标准、新技术新材料认证及执行程序、住宅智能化性能标准、材料设备采购规定等;工程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地区项目工程业务对接关系、项目经理部设立与撤消程序、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程序、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程序、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检查管理程序、专业图设计审查管理程序、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项目中间验收管理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工程档案管理程序等。
2、目标成本管理
公司推行目标成本管理,建立了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目标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开发了成本管理软件。
目标成本是公司基于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根据听证会通过的目标定位报告中的预期售价和目标利润进行预先确定的,经过努力所要实现的成本指标。目标成本制定后,由成本管理部编制《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将成本目标分解到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和各个责任部门,在经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总经理签发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及时反映项目成本的动态情况,各公司每月编制成本信息月报,对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以便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施工图确定后的测算稿为最终目标成本,除规划条件、政府政策、市场环境有重大改变外不得修订。一般改变作为正常的成本动态变化在《项目动态成本月评估》中反映即可。工程施工和销售过程中,如果售价、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目标成本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备案。
3、过程控制制度
针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成本控制制度,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招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结算等各项管理办法。
对于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需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对于工程进度,公司有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运作的所有新项目,均需编制项目开发规划计划表,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执行。项目开发计划具有严肃性,确定后不可随意变更。确因经营需要,拟对项目开发计划作出重大变更,必须视情况报公司总部审批或备案。各子公司必须针对已有项目,动态编制最近24个月项目分期开发计划汇总表,该表包括所有已确定的、计划在最近24个月内进行开发活动的分期开发项目。各公司每月至少对该报表进行一次审查,监控项目进度,及时更新进度差异,并报送总部。
公司对工程款的支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由采购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填写项目工程付款审批表,写明项目完成情况,并附上所有相关资料,在工程部、外部监理人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上述手续完备之后进行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项目、工程、成本及财务部门统一意见后,发给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通知书》。承包单位将整理齐全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其进行审核并签字后,由成本管理部进行复审。如果工程结算并非在施工图总价包干的基础上进行,须选择确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外审结果经成本管理部复查,财务管理部复核后,由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示。最后由成本管理部组织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合同签署竣工结算价款协议书,并核对已付金额、应扣金额、保修款、余款等。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由总部工程管理部和项目开发计划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落实和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1-1——3-1-5)
(二)项目发展类:主要包括新项目发展制度、投标和竞拍管理办法、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公示项目红线外不利因素操作指南等。
公司设立地产项目投资听证会制度,有效地保障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地产项目投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重点介入项目
重点介入项目是指子公司的在所接触项目中,条件较为成熟即土地权属情况清晰、法律手续完备、市场情况较为清晰的项目。子公司认为可以报请总部进入听证会程序。
子公司向企划部提交项目资料,并申请成立项目发展小组。企划部根据子公司上报的《新项目情况通报表》,对项目土地权属情况、法律手续情况、市场情况及项目初步收益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批准成立项目发展小组。项目发展小组成立一周内(视项目紧迫性可适当改变),完成实地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项目发展意见和建议。子公司根据项目发展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跟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并向项目发展小组提交《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和《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听证会召开之前,项目发展小组向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总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及其它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和《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发展小组专业意见等资料,听证会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同意立项,则该项目通过。之后由管理层将通过听证委员会立项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董事会议案》等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大型的项目
大型的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土地的购置额超过4.7亿元人民币的项目。
大型的项目除执行如(1)所述程序外,需报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才可立项;特别大型的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超过净资产50%的),还需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能实施。
对通过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了跟踪评估管理制度。
3、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鉴于各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日渐规范,通过投标、竞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正成为取得项目用地的重要方式,为推动和规范这两种项目用地取得方式,公司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
在土地投标中对于单个投标项目,在投标、竞买底价4.7亿元人民币内授权董事长决定,向董事会通报有关情况,如超出4.7亿元人民币需向董事会报批。
项目发展类相关业务控制制度由集团企划部和审计法务部制定,并由集团企划部、营销部指导各一线公司进行项目发展和营销宣传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2-1——3-2-4)
(三)集团办公类:主要包括《集团投诉处理制度》和《文件管理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3-1——3-3-2)
(四)其它类: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办公室环境布置及功能配置指引》、《万科集团标准职位说明书》等。(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4-1——3-4-3)
第六条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
(一)会计核算控制:集团制定《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包括会计政策、岗位设置、会计操作流程、会计档案保管、财务交接、会计资料调阅、会计电算化及财务安全保障等各项控制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4“会计系统控制”中的4-1)
(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计划(预算)管理、资债项目管理、权益项目管理、或有事项管理、税务管理、票据印鉴管理方面的制度。重点项目包括:
1、费用控制
公司实行费用预算制度,每年年初由各级职能部门(包括子公司)编制本部门费用支出计划,经各级财务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向董事会汇报。部门职能总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如果突破年度预算,部门报专题费用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确定。部门预算总费用中的非经常发生项目,于预算报批时应附专项说明,于实际发生时仍应事前出具专题报告,按程序报批。
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财务部总经理维护费用管理制度的正常执行,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1万元以下付款,组织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分管部门副总审批分管部门的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认这些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总经理对1万元以上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具有立项权与否决权。
职员非公务事项不得从公司借支备用金。公司职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申请借支备用金时,财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并将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借支备用金应按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完善借款手续后方能办理借款。
各子公司根据经公司总部批准并下达的经营计划,对费用进行控制。公司制定统一的费用核算制度,各下属子公司按固定格式每月上报费用明细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差异及原因,从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财务汇报管理
各下属子公司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总部上报各种财务信息,其中,定期信息按固定格式编制,其中月报包括各种会计报表、反映销售及动态结算情况的经营信息表等;不定期信息包括总部要求的其他重大财务信息,如滚动的经营计划等。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也要求各下属子公司及时向总部汇报,总部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些经营信息经过总部财务部汇总分析后,通过月度经营例会汇报给公司管理层。通过财务汇报管理,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从而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每季度向董事会报送财务报表并汇报经营情况。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报出进行了规定,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对外报送,披露。其他定期报告也根据有关规定,经过董事会批准后及时报出。
3、会计入帐程序及会计资料保管
会计机构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才能入帐,原始凭证必须手续齐全、填列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
记账凭证应在业务发生并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后及时录入,不得积压。录入的记帐凭证需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过账;更正错误的方法必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档要求、调阅手续、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管理会计档案。
年度终了后,会计机构指定专人对上年度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人员移交清册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公司内单位之间调阅会计档案,需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持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需要复制的,需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并限期归还;对已入库会计档案的调阅,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登记。
4、相关的制度安排包括:《集团财务管理规则》、《目标成本管理实施手册》、《总部费用管理制度》、《总部费用报销及付款审批流程》、职务授权及代理方面的制度等。(具体内容见附件4“会计系统控制”中的4-2-1——4-2-7)
第七条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由集团总部IT中心和各一线IT人员共同进行,并由IT中心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则,主要包括《员工电脑使用指南V2》、《用户帐户管理规范》、《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5“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中的5-1——5-3)。
计算机管理系统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IT中心运营组负责集团总部的电脑维护、集团网络、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各地分公司有1-3名IT人员,隶属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分公司的电脑、网络的运维。
(二)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通过W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访问,NTFS等技术,以及文档加密系统对资料进行控制。
(三)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技术上,各业务系统都使用统一的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来控制基础数据的输入和报表等打印输出控制;管理上,通过《用户帐户管理规范》制度规范用户的使用,达到基础数据输入输出的准确性。
㈤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综合协调市管理中心内外政务及事务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协调联络及外地单位来访接洽,负责市管理中心对外接待工作。二、负责市管理中心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对外信息的拟写报送以及《青岛公积金》、公积金动态、参阅件及市管理中心大事记的编发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拟发文件的审修、送签及印发工作,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转办、传阅、督办及归档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及服务协调,做好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的起草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五、负责政务公开管理,做好金宏网络系统、门户网站、大屏幕以及查询机的维护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目标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以及市管理中心部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对外宣传报道及各类材料的印刷工作。八、负责市管理中心党组、行政及法人印鉴的管理使用以及各类印章的刻制、登记工作。九、负责市管理中心法人资格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工作。十、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以及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件、网站邮件、政府信箱及领导批示件的流转办理工作。十一、负责编制市管理中心年度预算及大宗设备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市管理中心经费会计管理并监督指导各管理处经费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市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分发及保管工作。十三、负责市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市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市管理中心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的监督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各管理处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工作。十六、负责市管理中心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十七、负责做好市管理中心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处
一、按照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负责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岗位设置等工作。二、负责干部职工的录用调配、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等工作。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四、负责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及评聘等具体工作。五、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归类、清查、整理、统计及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干部职工档案工资的核定、调整、晋级、统计年报及日常变更工作。七、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假期报批及日常考核等管理工作。八、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二、协助市管理中心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负责市管理中心内部行政管理的监察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行政效能工作状况的监督,做好行政效能投诉管理,抓好纠正部门及个人不正之风工作。五、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受理对市管理中心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参与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六、做好妇委会工作。
机关党委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负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落实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等工作。二、按照党的有关组织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各党支部的管理和换届等工作。三、按照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选拔培养、程序审核、教育管理等工作。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抓好各项党务日常管理工作。六、按照工会和共青团的有关章程,指导和协助工会、共青团开展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处
一、负责审计监督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对国家财经法规和市管理中心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的管理经费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三、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四、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购建、租入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审计。五、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六、参与市管理中心的风险管理、业务流程设计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向管理层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管理建议,并对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七、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做好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八、做好外部审计部门对市管理中心业务实施审计的配合工作并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会计处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二、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资金调拨和对各管理处住房资金的清算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财务报表的编制分析以及各类会计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五、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有关税收的申报和缴纳,以及定期存款和国债的购买、兑付和保管工作。六、负责市管理中心财务印鉴和各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工作,以及各类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保密等工作。七、负责对各管理处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以及做好各管理处会计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贷款处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二、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三、负责做好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以及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培训工作。四、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目标,并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考核。五、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和相关协议文本的拟制、使用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七、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常催收的管理工作、贷款呆账核销工作以及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和研究工作。
归集处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二、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三、负责做好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以及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培训工作。四、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目标,并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考核。五、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合同文本和相关协议文本的拟制、使用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
科技信息处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科技工作中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市管理中心科技信息管理的政策、规定。二、负责市管理中心信息安全管理的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计算机业务软硬件的发布实施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授权下的应用软件开发、优化、维护及相关技术文档资料的编写整理工作。五、负责市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以及通讯线路、端口的申请及网络维护工作。六、负责市管理中心信息数据的备份及管理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系统故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八、负责市管理中心电子化设备的集中采购及维护管理工作。九、负责对市管理中心计算机设备使用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
法律事务处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工作。二、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投诉的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信访件的办理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处罚(处理)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四、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诉讼以及贷款担保资产的处置工作。五、负责市管理中心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六、负责对外法律、仲裁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其他法律事务问题的调查、办理与协调工作。
客户服务处
一、负责完成来电信息的录入、受理、办理、反馈、回访、存档等工作。对受理的事项,不漏办,不误办。二、负责完成客户对市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来电的咨询、解答、查询工作。三、负责完成接听客户对住房公积金的工作需求、建议和表扬以及投诉事项,及时建立《受理单》通过转办方式给相关职能处室,按服务规范提供高效、便捷、准确的服务。四、负责汇总热线信息和数据资料,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月、季、年等报表方式,为领导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情况、指导和决策住房公积金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数据。五、负责制定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制度,组织客服人员每年定期进行服务礼仪、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