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听证会
① 民事诉讼中听证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中听复证和开庭的制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诉讼中听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有关法律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两者的性质不同
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因此听证大多属于行政程序,而开庭是司法程序。
3、两者的职能分工不同
听证一般解决执行程序性问题,而审判程序开庭则涉及诉权或实体权利,是对整个案件的审理与进行决策。
4、两者的作用不同
听证必须为庭审工作做准备,或者是发挥其调节功能,调解结案,来减轻庭审的负担。在有些民事审判中,调解是不可或缺的先行程序。因此听证是为开庭做准备的,通过听证可以决定是否需要审理,庭审则是正规的审判程序。
② 法庭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听证会/聆讯(Hearing)是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
③ 听证会是在法院举行的吗
不是
要看听证会的内容和主办方是谁
听证会的种类很多
举行听证会的
地点是不固定的
可以在任何一个
有条件举办听证会的场所举行
④ 民事案件一审法院开庭前必须开听证会吗
民事案件一审法院开庭前绝对不会开听证会。
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直接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较为复杂疑难的案件,法院可能会提前安排证据交换,不叫听证会。
⑤ 执行听证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下列案件适用执行听证: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
2、当事人对变更或追加其为被执行主体不服的;
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4、需依职权裁定中止、终结执行的;
5、多个债权人申请对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
6、重大议案的执行监督案件;
7、当事人对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案件。
(5)法庭听证会扩展阅读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⑥ 法院听证会
法院听证会
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
什么是听证会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⑦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开听证会,违法吗
违法。
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自己享有权利(所有权、抵押权、租赁权等),在案外人异议中,法院的执行行为一般是不违法的,案外人通过提交证据证明表面上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实际是案外人的财产。这两种异议的救济渠道大不一样。
执行异议通过向上级法院复议的方式救济,案外人异议裁决后,不管是申请执行人还是案外人,要在裁决后10日内提起诉讼解决。现在回到你题目的本身,就目前来看,最好在异议程序中听证,不听证书面审查也没有大的问题。如果不服裁决结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法庭听证会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
(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除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被执行人以执行依据生效之前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第八条 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既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查。
⑧ 高院审请再审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第一、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第二、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
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
第四、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8)法庭听证会扩展阅读:
听证会纪律事项。
常见听证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分为如下几点:
1、全体参会人员须佩戴会务组制发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参加会议。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3、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4、考虑到听证代表发言时间有限,本次听证会不安排旁听代表发言和新闻记者提问。旁听代表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旁听代表意见表》,会后交给会务组。
5、听证会代表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听证代表发言时,其他听证代表经主持人同意后可插话,但要尽量简短。发言时请讲普通话。
6、听证代表初次发言请作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之内。如时间许可,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
7、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发言内容请集中在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和对方案提出意见上。最后要表明自己对调价方案的意见。
8、会后请听证代表留下,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全体与会人员须将会务组制发的证件交回给会务组。
⑨ 法院听证会有什么作用
法院保全的财产,案外人可以对该财产提出自己的主张,认为保全财产是自己享有所有权或者能中止执行的权利,案外人提出案外人异议的期限是执行完毕前。你是申请执行人吧?你参加听证可以对案外人提出的证据发表听证意见,认为案外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对执行标的其享有权属。同时,如果法院裁定案外人异议成立,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收到裁定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予以执行,这叫执行许可之诉;反之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异议,案外人也可以在15日内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案外人异议的裁定送达后,如果没有在15日内提起诉讼,该裁定生效。如果申请执行人或者案外人提起诉讼,则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发生效力。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实质就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最后,对于你提到责任由谁付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都由申请执行人自负。所以,申请执行人一定要认真对待案外人提出的案外人异议,赢的就能执行,输了很可能就不能执行了。
⑩ 法院听证会后可以立即执行裁定吗
十五日。 相关法条抄如下: 《中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