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央政府现在怎样对农村扶贫计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扶贫政策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体制改革推动式扶贫
始于1978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于缓解农村贫困,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下降,使农民收入迅速增加。此外,国家还采取措施使社会财富的分配逐步向农民倾斜。
(二)大规模开发式扶贫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决定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对自然条件较差、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进行综合开发,以解决贫困地区人口的温饱问题,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与此同时,我国专门性的扶贫开发领导机构“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从此,我国在全国农村范围内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政府扶贫的指导方针改变了以往单纯救济的扶贫方式,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确立了开发式扶贫的指导方针。
(三)重点攻坚式扶贫
从1991年起针对生产生活条件极为恶劣、脱贫致富难度较大的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集中帮扶行动。在这一期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对象、措施和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为落实扶贫攻坚计划,中央多次召开扶贫工作会议。经过努力,2001年5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攻坚计划基本完成。
(四)参与式扶贫开发
进入21世纪,我国农村的扶贫开发面临着新的困难。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成为迫切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2001年5月中央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总结了以往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部署了今后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会议的精神,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新纲要注重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 并且意识到疾病是使农户陷入贫困的一个主要因素,扶贫规划强调参与式扶贫、以村为单位进行综合开发。新纲要承认城乡间人口流动是扶贫的一个重要途径, 并采取新的政策举措使农村居民更容易从城镇新出现的工作机会中获益。
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7年的1479万人,低收入人口也从2000年的6213万减少到2007年的2841万。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
二、当前我国农村扶贫政策面临的新挑战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农村扶贫开发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市场经济中,农村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处于不平等的市场竞争地位,资金和资源的流失和投资倾斜使贫困地区稀缺的资源大量向发达地区流动,贫困地区的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矛盾
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方向。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贫困地区不仅存在着经济规模、经济基础、经济实力的差距和发展阶段的差距,而且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经济效益也不如发达地区。此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很重要的方面是要求贫困人口素质有相应的提高,贫困农户应该具备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这在农村贫困地区显得比较落后和缺乏。并且贫困地区在追求经济效益,尽早摆脱贫困的主导思想支配下,常常不能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往往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基础)政府推动型扶贫的局限性和问题日益显现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各方面环境与条件的改变,以政府行政推动为主导的扶贫方式及实施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日益显露。表现为,一是政府的资金供给能力有限,难以满足社会对扶贫资金的需求。二是多部门参与和部门利益的存在使政府扶贫开发易出现难以协调的矛盾,并很有可能出现相互削弱甚至抵消工作成果的情况。三是由于政府对扶贫资金的管理过于宏观,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影响了扶贫资金尤其是有偿资金效益的发挥。四是政府官员的高度流动性既不利于扶贫政策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官员以负责的态度保证扶贫任务的落实,造成扶贫项目的短期行为比较普遍。
(四)特殊贫困地区矛盾突出
目前,在14.8万个贫困村当中,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33%;在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和地方病高发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以及42个沿边境的扶贫重点县超过40%。在贫困人口总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这些地区需要移民的农户比例明显提高。此外,革命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全国237个革命老区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7%。
(五)农村脱贫人口的返贫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表现为返贫率高,返贫的区域集中性与分散性同时并存,具有频繁性。返贫蚕食着扶贫开发的成果,往往使广大干部群众多年的辛勤努力在瞬间化为乌有。同时,对贫困人群的经济基础、挣脱欲望、自信心打击巨大,一旦重陷贫困境地,不仅当初的努力付之东流,而且重新脱贫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六)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加剧
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传统农业受到巨大冲击,而首当其冲将是贫困地区以种、养为主的科技含量低的农产品销售,农民收入也将可能因此大幅度减少。
三、农村扶贫政策的新要求
(一)要加快扶贫政策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发方式和扶贫思路等方面的创新
在管理体制上,要强化扶贫工作责任,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专门的经费,有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来指导和约束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经费的使用,项目的运行要按期完工,发挥效益,项目资金的使用得到监督。此外,要调整扶贫工作重心,适应新阶段贫困人口大分散、小集中的特征,由重点扶贫县转向重点扶镇、扶村、扶户。
在运行机制上,要完善扶贫开发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扶贫、市场运作”的扶贫开发模式,着力增强扶贫能力,培育多元化的扶贫开发主体,实现各种扶贫资源优化组合,提高扶贫开发效益。与此同时,要完善扶贫资金投入和运营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以扶贫资金投入为导向,以农户自己投入为主体,以信贷、外资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此外,要完善协作帮扶机制,协作帮扶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运行机制中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主要内容,是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的有力补充。协作帮扶有利于减轻政府扶贫压力,也有利于地区之间的交流,还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合作。
在开发方式上,一是以产业为支撑。产业层次低,结构不合理,是贫困地区的共性。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选择调整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科技为动力,大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开发潜力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把产业化经营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二是以特色为主攻,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要发挥比较优势,整合优势资源,提高科技含量,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优化农副产品结构,发展龙头加工企业,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完善服务市场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三是以项目为载体。改变过去单一抓粮的思维模式和重点扶持短平快项目等急功近利的做法,突出扎根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支柱产业开发,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提高基层组织领导、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为切入点,坚持两手齐抓,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㈡ 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的特殊贫困群体
少数民族、残疾人和妇女,是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殊贫困群体。中国政府重视这些特殊贫困群体的扶贫开发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他们与其他贫困人口同时脱贫。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条件等原因,相当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据中国有关部门统计,到1994年,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西部,涉及5个自治区、20个自治州、49个自治县。全国34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有257个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针对这一情况,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政策、措施方面给予了重点倾斜和特殊照顾。
特殊照顾,提高标准,扩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范围。1986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标准为1985年农民人均收入低于150元,而民族自治地方县的标准则放宽到低于200元。对于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县(旗),扶持标准分别为1984年至1986年三年平均农牧民人均收入低于300元和200元。1994年确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时,也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了特殊照顾,在全国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有257个,占43.4%。
中央资金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为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不仅扶贫资金的分配重点向西藏等五个自治区以及云南、贵州、青海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西部省份倾斜,而且还专门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据统计,从1994年到2000年,国家共向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投入资金432.53亿元,占全国总投资的38.4%。其中,财政资金194.15亿元(含以工代赈资金127.22亿元),占全国的40%;信贷资金238.38亿元,占全国的37.8%。在西藏,近六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投入资金12.2亿元,实施了多个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经过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中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发生率大幅度下降。据统计,全国五个自治区和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贫困人口由1995年的2086万人下降到1999年的1185万人,四年减少了90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95年的15.6%下降到1999年的8.7%,下降了6.9个百分点。西藏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由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特殊扶贫开发和救助措施,使西藏农村牧区长期贫困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贫困人口由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48万人减少到目前的7万多人。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五个自治区和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的23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5年的630元增加到1998年的1189元,增长88.7%,高于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平均增长水平28.7个百分点。从1994年到1999年,广西49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06元上升到1836元,人均粮食产量由310公斤上升到380公斤,在全国民族地区率先实现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到2000年底,国家在西藏重点扶持的18个贫困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316元,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新疆牧区牧民定居半定居比例由1994年的49.5%上升到1999年的80%。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到1999年,五个自治区和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共解决了2163.5万人、2934.7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新增基本农田2626.5万亩,围栏草场672万亩;修建县、乡、村公路6.75万公里。到1999年底,广西全区实现了乡乡通公路,49个贫困县中95%的村通了汽车,全区95%的村通了电并基本实现通电视,85%的村通了电话。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残疾人扶贫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社会群体。中国现有6000多万残疾人,约占总人口的5%,其中80%生活在农村。他们当中有相当数量因自身残疾的影响以及外界环境的障碍,生活处于贫困状态。据调查测算,1992年全国有贫困残疾人约2000万。在农村的贫困残疾人中,30%生活在592个国定贫困县。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和关心残疾人扶贫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将残疾人扶贫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国家扶贫计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经中国政府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都有残疾人扶贫配套实施方案。1998年国家专门制定《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确定残疾人扶贫的目标、任务、途径、措施、政策,对残疾人扶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地方各级政府也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制定本地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落实责任,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安排专项贷款,开展残疾人扶贫。从1992年起,国家设立康复扶贫专项贷款,对贫困残疾人予以扶持。到2000年,累计投放贷款26亿元。近年来,各地还大力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到人,将小额信贷作为残疾人扶贫的主要方式。河南、贵州、内蒙古、云南、黑龙江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残疾人专项扶贫中,推行小额信贷的比例已超过70%。
--加强基层残联扶贫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1998年3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门还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2000年)》,对加强基层残联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要求。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0年底,全国已建立县级残疾人服务社2238个,占县(市、区)总数的80.2%;乡镇残疾人服务社28427个,占乡镇总数的60%,初步形成了农村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扶贫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选择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开发项目和方式。针对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有很多困难,残疾人扶贫开发的重点是扶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植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支柱产业相配套,兼顾残疾人特点的项目;选择资金覆盖面大、效益到户率高、与直接提高贫困残疾人收入有密切联系的项目。
经过努力,中国贫困残疾人口数量明显减少,近十年有1000万人解决了温饱,到2000年底贫困残疾人口下降到979万人。
妇女扶贫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妇女脱困问题,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与脱贫行动。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组织的支持和带动下,农村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众多妇女脱盲,一些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并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成为贫困地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带头人。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通过建立扶贫联系点、联系户,开展文化技术培训和小额信贷,组织贫困地区妇女劳务输出、手拉手互助,以及兴办妇女扶贫项目等多种形式,先后帮助347万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国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贫困妇女,支持各种帮助贫困地区妇女的社会救济活动。如救助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专门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的春蕾计划、援助西部缺水地区妇女的母亲水窖工程等,为加快农村妇女脱困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到2000年5月,幸福工程已投入资金1.45亿元,救助107472人,受惠人口达48.3万人。到2000年7月,春蕾计划共集资3.3亿元,使105万失学女童重返学校。

㈢ 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的组织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汪洋国务院副总理副组长:江泽林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永富扶贫办主任贾廷安总政治部副主任韩俊中央农办副主任何立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宫蒲光民政部副部长胡静林财政部副部长余欣荣农业部副部长潘功胜人民银行副行长成员:吴玉良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郭卫民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冉万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李勇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陈存根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王超外交部副部长鲁昕教育部副部长张来武科技部副部长辛国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罗黎明国家民委副主任邱小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德霖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吴晓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晖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翁孟勇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矫勇水利部副部长童道驰商务部部长助理杨志今文化部副部长王培安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徐福顺国资委副主任田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为民统计局副局长张建龙林业局局长吴文学旅游局副局长黄守宏国研室副主任周慕冰银监会副主席姚刚证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保监会副主席刘琦能源局副局长余邦利中国铁路总公司总会计师楼文龙农业银行副行长邹天敬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刘国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晓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崔郁全国妇联副主席程凯中国残联副理事长谢经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0月16日

㈣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2-2020)年》提出的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
A
㈤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2年)》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
(1)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效调节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版。“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都必须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权年度财政预算”、对贫困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2分) (2)国家通过对财政收支方向、结构的调整和控制,促进经济结构合理优化。“要针对目前贫困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贫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结构和布局的优化。(3分) (3)财政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对贫困地区的投资,特别是扶贫资金“落实到贫困乡、村,重点用于改变基本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分)
㈥ (14分)材料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
(1 4分)① “财政扶贫资金落实到贫困乡、村”,体现了财政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分)② “扶贫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体现了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2分)③对贫困地区的投资,特别是扶贫资金“落实到乡、村,重点用于改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体现了财政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作用。(2分) (2)材料说明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2分) 作用:①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2分);②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2分);③税收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2分)。
㈦ 国家的扶贫标准是什么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 (一)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特别是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十分艰巨。同时,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为扶贫开发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三)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意义重大。扶贫开发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局。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国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一、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五)工作方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中央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持力度。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有差异的扶持措施。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倡健康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共享减贫经验和资源。继续办好扶贫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二、目标任务 (七)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八)主要任务 ——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到2020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特色优势产业。到2015年,力争实现1户1项增收项目。到2020年,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饮水安全。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生产生活用电。到2015年,全面解决贫困地区无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大幅度减少西部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无电人口数量。到2020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交通。到2015年,提高贫困地区县城通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比例,除西藏外,西部地区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推进村庄内道路硬化,实现村村通班车,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农村危房改造。到2015年,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800万户。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教育。到2015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有较大提高;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提高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水平;扫除青壮年文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医疗卫生。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逐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 ——公共文化。到2015年,基本建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已通电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力争实现每个县拥有1家数字电影院,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到2020年,健全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以公共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社会保障。到201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口和计划生育。到2015年,力争重点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到2020年,重点县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林业和生态。到2015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底增加1.5个百分点。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底增加3.5个百分点。 三、对象范围 (九)扶贫对象。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 (十)连片特困地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是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对跨省片区规划的指导和协调,集中力量,分批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所属连片特困地区负总责,在国家指导下,以县为基础制定和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规划。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确定若干连片特困地区,统筹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十一)重点县和贫困村。要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原定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办法,采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数量逐步减少。重点县减少的省份,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四、专项扶贫 (十二)易地扶贫搬迁。坚持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扶贫对象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引导其他移民搬迁项目优先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加强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衔接,共同促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有序搬迁,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着力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移民,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十三)整村推进。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下而上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以县为平台,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建设公益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加强整村推进后续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巩固提高扶贫开发成果。贫困村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整乡推进、连片开发。 (十四)以工代赈。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草场)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十五)产业扶贫。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植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大力推进旅游扶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引导和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 (十六)就业促进。完善雨露计划。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对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 (十七)扶贫试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针对特殊情况和问题,积极开展边境地区扶贫、地方病防治与扶贫开发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其他特困区域和群体扶贫试点,扩大互助资金、连片开发、彩票公益金扶贫、科技扶贫等试点。 (十八)革命老区建设。国家对贫困地区的革命老区县给予重点扶持。 五、行业扶贫 (十九)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并完成本行业国家确定的扶贫任务。 (二十)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农、林、牧、渔产业指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主导产品、名牌产品、优势产品,大力扶持建设各类批发市场和边贸市场。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开发当地资源,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十一)开展科技扶贫。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继续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副县(市)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重点县工作。 (二十二)完善基础设施。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土地平整,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扶持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抓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大牧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力度。加快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配送物流。继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重点县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三)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边远贫困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继续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民族地区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关心特殊教育,加大对各级各类残疾学生扶助力度。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招生协作计划。贫困地区劳动力进城务工,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积极开展就业培训。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二十四)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提高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二十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社区建设。做好村庄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帮助贫困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二十六)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带动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大力支持退牧还草工程。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恢复天然草原植被和生态功能。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六、社会扶贫 (二十七)加强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国家重点科研院校、军队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参加定点扶贫,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参与定点扶贫工作。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和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定点扶贫力争对重点县全覆盖。各定点扶贫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扶贫。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发挥党政领导定点帮扶的示范效应。 (二十八)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双方要制定规划,在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干部交流、人员培训以及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积极配合,发挥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行业对口帮扶,应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相衔接。积极推进东中部地区支援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完善对口帮扶的制度和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组织开展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九)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作用。坚持把地方扶贫开发所需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部队应本着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和人才、科技、装备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实现军地优势互补。 (三十)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众组织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 七、国际合作 (三十一) 略 八、政策保障 (三十二)政策体系。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综合效益。实现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对扶贫工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 (三十三)财税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力度。对贫困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十四)投资倾斜。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电建设等支持力度。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 (三十五)金融服务。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六)产业扶持。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加强贫困地区市场建设。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政策。 (三十七)土地使用。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项目安排上,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三十八)生态建设。在贫困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重视贫困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十九)人才保障。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制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对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要关心爱护,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 (四十)重点群体。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贫困问题。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九、组织领导 (四十一)略 (四十二)略 (四十三)略 (四十四)略 (四十五)略 (四十六)略 (四十七)略 (四十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纲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十九)本纲要由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
㈧ 国务院扶贫开发是从哪年开始的
国务院扶贫开发是从1986年开始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当时称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 国务院扶贫开发的阶段: 大规模有针对性扶贫计划的展开(1986—1993年)。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并对传统的救济式扶贫进行彻底改革,确定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1994—2000年)。 这一阶段是以1994年3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公布实施为标志。该计划明确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由此,中国扶贫开发进入了最艰难的攻坚阶段。 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2001—2010年)。 200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虽然还叫“扶贫开发”,但扶贫工作重点与瞄准对象已经做了重大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县放到西部地区;贫困村成为基本瞄准对象,扶贫资金覆盖到非重点县的贫困村。 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这是今后10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将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 
(8)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扩展阅读: 扶贫开发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中央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持力度。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有差异的扶持措施。 3、部门协作,合力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4、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5、社会帮扶,共同致富。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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