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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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Ⅱ 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吗,应该按照领导分布的工作项目来写,同时写上开展这项工作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比如说答,档案管理,你可以围绕档案的分类要求去写,做好分门别类工作,让领导能及时找到需要的东西.也可以查阅一下以前人员是如何写的内容,结合你自己的体会就可以了.
Ⅲ 政府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办公室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
1.档案管理体制
(1)办公室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方法进行,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机要档案室、各科室组成档案管理网络。
(2)办公室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各科室须明确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3)档案室成员应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职责范围
(1)机要档案室是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门科室,职责与权限按照办公室档案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2)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档案工作,机要档案室必须定期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
二、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
(1)办公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文件材料及牌匾等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办公室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长期(三十年)和短期(十年)两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种类也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有暂存、十五年和二十五年。
(3)凡对办公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2.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办公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大事记、政务信息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办公室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4)各科室要把归档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4.归档手续
(1)凡属移交档案室的文件均应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移交档案一律移交原件。
(2)向机要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利用
1.档案信息工作重点服务于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非办公室人员或其他单位查阅档案时,需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3.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4.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秽,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批注;不准剪裁档案。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机要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2、档案室应该保持整洁、并配备防盗、防火、防高温、防霉、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室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3、查阅机要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4、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按规定进行,不准由个人随意鉴定、销毁。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必须定由两人以上负责,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和签名。
七、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主任的领导,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要档案员负责做好机要文件的整理、分类,做好收文登记、分发文件、领导传阅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3、通讯员要积极配合档案人员的工作,把需要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准确的送到领导办公室,待领导批阅完毕后及时交由机要档案人员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丢弃文件。在传送文件过程中,要增强保密意识,高度负责,保证不丢失、不损坏文件。
4、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5、 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根据归档的范围和要求,制订、整理本科室各类档案材料,按规定向机要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手续齐全。
6、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接受机要档案室的指导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任务。
(3)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和加强乡镇档案工作,促进乡镇档案的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乡镇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乡镇档案是指乡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工作、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是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乡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应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配备档案人员,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档案部门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纳入分管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解决好档案库房、装具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高温等设施。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应有档案人员办公室、阅档室,配置标准铁皮柜、木制橱和复印机、计算机、摄像机等现代技术设备。
第四条 乡镇档案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集中管理本乡镇机关档案;乡镇档案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乡镇档案室(馆)应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各类档案按下列方法排列编目:
1、文书档案的排列与编目。卷内文件排列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一分文件做到正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在一个全宗内,首先分年度,然后分保管期限排列,先排永久卷,后排长期、短期卷。在同一种保管期限内,按党委类、政府类、人大政协类、工青妇、协会类进行排列,每一类目内,先排本级,再排上级、后排下级的案卷。
2、会计档案的排列与编目。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财务报告和其他四个属类分年度排列、编号。也可先分年度,再按属类排列、编号。但在一个乡镇内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3、科技档案的排列与编目。科技档案分为产品、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基本建设、设备仪器档案四大类。每个大类内按单个项目(即一个产品、一个课题、一项工程、一台设备仪器)的顺序排列编目。并保持其文件材料的系统和完整性,便于满足用户利用的要求。
4、声像档案的排列与编目。声像档案按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碟等载体,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每年度各自编一个流水号。
5、实物档案。实物档案按照荣誉性实物、废止印章、题词书画、名优产品分类整理,各自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编一个流水号。
6、专门档案,如计划生育、婚姻、户籍、人事、司法、土地、社会保险等专门档案,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排列、编号。
网络-乡镇档案管理办法
Ⅳ 机关事业单位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是管档案的都知道.
Ⅳ 求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山东师范大学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档案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设立档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设立档案馆,挂靠校长办公室。
3、各部、处、室、学院、直属单位,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视情况配备一名或多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4、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现代化管理技能。
(5)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制订落实本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和档案参考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积极开展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Ⅵ 社保局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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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确保垦区社会保险系统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局,分局社保局办公室为两级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农牧场社保局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三级社保机构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业务科室负责业务文件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财务科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直接处理,办公室主任和专职文书,档案员应对本单位业务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职称,编制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及工作人员的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由政工科管理.
五,有立卷和归档职能的科室(办)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办公室移交档案,办公室档案员和科室(办)移交人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财务档案从立卷之起可以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但应指定由专人保管,超过一年必须按时移交.
六,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应会同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七,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垦区社保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组织召开的社保系统工作会议,社保系统专业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各种声像材料;
(2)本单位党组,行政领导会议(局务会议)材料;
(3)本单位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下级机构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单位及其内部职能部门业务运行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比结果等;
(6)反映业务活动和业务规范化管理的文件材料;
(7)反映业务活动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资料(重要基数),信息化处理(上传和下载)和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资料(包括备份的计算机盘,片),工作记录等;
(8)需建立和反映的各业务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
(9)对下级检查,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统计原始台帐,统计报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备份的计算机盘片等);
(11)本单位形成的凭证,帐薄,财务报表,其他财务资料和汇总的财务报表(备份的计算机盘片等);
(12)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调查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
(13)本单位购建办公楼,重大修缮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等文件材料等;
(14)本单位制定的条例,准则,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
(15)本单位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信及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6)本单位,本系统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材料;
(17)本单位(包括上报,下批)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试和评定,考核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勤人员名册,报表,以及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勤,评聘,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评优奖惩等文件材料;
(18)本单位和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为下级单位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9)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本单位的业务宣传,"CI"策划的定稿和印本,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宣传册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1)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22)其他按有关规定应予归档的文件材料.
3,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行政部门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往来文件.
4,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1)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典型材料统计报表,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等文件;
(2)下级单位(分局社保局)报送的政策性备案文件.
(二)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管期限由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垦区社保系统档案的保管期限除会计档案另作规定外,其他档案均列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
1,永久保存的档案:本单位制定的属于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的重要会议的重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会计决算报表,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单位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构成数据库的基础数据和系统运行的重要业务资料(包括备份的计算机盘片)及各基本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等.
2,属于长期和短期保存的档案由办公室会同应立卷和归档的业务科室共同制定保管期限,报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属于文件档案的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保管期限,报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档案销毁管理
按保管期限已经到期的档案和已无存查价值的档案可定期鉴定和销毁.属于业务或专业档案的由办公室主任和相关的业务科长,鉴定确认;属文书档案的由档案员和办公室主任共同确认.销毁前由档案员登记造册,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业务科长共同签字,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会计档案由总局和分局社保局组成保管单位,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总局社保局财务科应将保管超过一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办公室档案员统一管理;各分局社保局财务科应将分局和所属的农牧场社保局保管超过一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分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实现局统筹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会计档案,仍由农牧场社保局妥善保管).
(二)按年度形式分类法,档案员应将会议档案分成四类,即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种,垦区社保系统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明确为:
1,会计凭证:15年.
2,会计帐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为25年,其他15年.
3,会计报表:预算报表5年,年度决算报表永久,其他报表15年.
4,其他15年.
5,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清理后5年.
6,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5年.
7,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
8,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四)档案员应对会计档案分虽不同的类,按保管期限的长短依次排列案卷,做到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是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管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档案员应汇同财务科的有关人员共同编制完整的会计档案目录,以利查找,提供,利用.并共同对各分局的会计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九,档案保管制度
(一)存放档案必须有专门库房,并设有专柜,架,排架,排柜要科学和便于查找,做到科学管理,排列整齐,并健全检索工具.
(二)微缩胶片,照片,磁带,光盘,磁盘的保管要符合规定要求.备份的磁盘,光盘等重要业务数据资料要做到异地存放和保管.
(三)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四)库房要经常通风,做到整洁卫生.库房内不准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光,以确保安全和延长档案寿命.
(五)接收,借阅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和借阅手续.
(六)要经常检查永久性档案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及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档案一律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有借阅档案和归还档案时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借阅的档案不得中途转借他人.
(三)会计档案只能由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凭手续外借,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予借阅.
(四)所有档案要注意保管,保密,不得弄脏和乱划,涂抹,剪裁和拆毁.
(五)借阅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拍照.借阅档案的时限为7天,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如期满未用完时,应续办借阅手续.
Ⅶ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和调阅有哪些制度
政府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办公室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
1.档案管理体制
(1)办公室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方法进行,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机要档案室、各科室组成档案管理网络。
(2)办公室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各科室须明确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3)档案室成员应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职责范围
(1)机要档案室是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门科室,职责与权限按照办公室档案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2)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档案工作,机要档案室必须定期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 二、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
(1)办公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文件材料及牌匾等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办公室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长期(三十年)和短期(十年)两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种类也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有暂存、十五年和二十五年。 (3)凡对办公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2.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办公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大事记、政务信息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办公室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4)各科室要把归档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4.归档手续
(1)凡属移交档案室的文件均应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移交档案一律移交原件。 (2)向机要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利用
1.档案信息工作重点服务于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非办公室人员或其他单位查阅档案时,需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3.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4.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秽,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批注;不准剪裁档案。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机要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2、档案室应该保持整洁、并配备防盗、防火、防高温、防霉、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室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3、查阅机要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4、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按规定进行,不准由个人随意鉴定、销毁。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必须定由两人以上负责,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和签名。
七、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主任的领导,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
任务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要档案员负责做好机要文件的整理、分类,做好收文登记、分发文件、领
导传阅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3、通讯员要积极配合档案人员的工作,把需要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准确的送到领导办公室,待领导批阅完毕后及时交由机要档案人员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丢弃文件。在
传送文件过程中,要增强保密意识,高度负责,保证不丢失、不损坏文件。
4、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5、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根据归档的范围和要求,制订、整理本科室各类档案
材料,按规定向机要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手续齐全。
6、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接受机要档案室的指导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任务。
Ⅷ 部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0、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四、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专门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四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六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七、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八、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Ⅸ 求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