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户贫困户
① 贫困户四不退是什么
你好,事实上是退出扶贫对象的四个不退出。
精准扶贫的“四不”原则通常是指“不留死角”入户调查、“不漏一户”双审双评、“不留盲区”三级公示、“不出差错”信息录入。
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严格执行中省扶贫对象认定与脱贫退出的相关政策规定,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不论脱贫户的退出还是新增户的纳入都要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四不退”和“三纳入”要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残联发〔2016〕62号和陕民发〔2016〕63号文件精神,把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口家庭作为重点对象,尽量纳入进来。饮水安全及饮水困难在“不愁吃”的衡量范围内,作为贫困户脱贫的重要认定标准。
二是不仅要做好省标贫困人口尤其是要做好国标贫困人口的核查认定与信息采集更新工作,这方面我们过去重视不够,可能会影响国家对我省脱贫工作的考核和评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不仅要做好当年脱贫、返贫对象的动态调整与信息更新,而且要做好往年脱贫对象和尚未脱贫对象的信息更新工作,特别是要采集完善“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指标信息,为各级考核评估提供更加全面详实的依据。
这次动态调整和信息更新能否经得起考验,关键看调查认定工作做得细不细、实不实。各地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逐人调查核实,摸清核准情况,据实予以认定,相关人员要签字画押,并做好登记和资料备案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数据脱贫”情况的发生。驻村工作队要全程参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市县扶贫部门要派专人深入镇村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希望能够帮到你。
② 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 标准和流程出来了
您好!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全国各地的标准并不完全一样。现以巫山县为例举例如下:
一、识别标准
贫困户和脱贫户的识别,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严格按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方法进行识别。
1.四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2016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且为尚未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救助政策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2.七不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能评定贫困户:
一是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3.一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即: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并真正实现了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
4.三不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
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尚未明显见效的;
三是建档立卡“回头看”后今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二、识别流程
1.新增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
新增贫困户、返贫户通过“八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
第二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
第三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四步农户确认
第五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七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八步数据比对清洗。
2.脱贫户识别流程
脱贫户通过“七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
第二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贫困户认可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六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七步数据比对清洗。
③ 农村贫困户有什么等级
有以下等级: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④ 低保户与贫困户的区别
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①低保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后有国家补贴的家庭;
②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
2.入选条件
①低保户表现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或者期满后仍然未就业的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市水平的;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须是当地户口;
②贫困户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并可以提供病例单的;家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五保户,贫困户家庭;其它条件导致家庭收入过低的。
3.享受待遇
①低保户的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给于的补助的金额也不相同;
②贫困户的达到“吃不愁,穿不愁”两不愁;达到“住房、医疗、教育”这三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贫困户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使贫困户有长久稳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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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建档立卡的过程
1.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2.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5.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7.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⑤ 什么是贫困户四个一致
贫困户四个一致,即国家系统、县大数据平台、扶贫手册和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相一致。
⑥ 精准贫困户4人分到的房屋不足七十平米两室附合国家扶贫政策吗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主要是贫困户。
贫困户根据不同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种:
1.扶贫户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相应要求,但有一定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农户。
2.五保户
在五保供养工作中指出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
3.低保户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主要是由于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疾病残废、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生活上很大程度上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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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要求
1.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2.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
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3.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⑦ 什么是贫困户,贫困户有哪些条件哪些条件符合贫困户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⑧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8)4户贫困户扩展阅读
1986年,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1990年,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1995年,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2014年,贫困标准2800元/年。2015年,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贫困标准3146元/年。2017年,贫困标准3335元/年。2018年,贫困标准3535元/年。2019年,贫困标准3747元/年。2020年贫困标准4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