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条机关
贴封条是复一种行政强制措制施,是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物品进行查封,就是对相关物品财产贴上封条,不准擅自动用;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
Ⅱ 擅自撕毁行政执法机关封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擅自撕毁行政执法机关封条的处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封条机关扩展阅读:
2018年8月16日,湖北省鄂州市花湖开发区安监局对一服装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厂区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法人王某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3日,安监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该服装厂仍然没有整改到位。
2018年8月24日,为防止隐患导致事故,花湖开发区安监局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并根据程序提前24小时告知服装厂,将相关信息报供电部门后,对该服装厂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在该服装厂配电箱上贴上封条,要求停业整顿落实整改。
工厂停电后,王某才重视安全生产整改问题,并作出相应整改,王某自认为这次整改安监局复查肯定能通过,在安监局工作人员还没有复查时,王某以工厂设备需要用电调试、维修为由,擅自将配电箱封条撕毁,并恢复供电。
2018年9月4日,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杨叶派出所接到花湖开发区安监局移送案件,案件中反映辖区内某服装公司法人王某擅自撕毁封条开工生产,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某到案后对自己擅自撕毁安监局封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王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Ⅲ 贴封条有什么规定
贴封条有规定,执法中贴的封条不准私自撕毁。如果是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
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好像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15天,有必要可以再延期15天),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
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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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封条的法律依据: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有关规定,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
撕毁法院封条触犯法律-宝鸡日报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
Ⅳ 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封条大小之规定
一、对此,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实践中,完全根据需要来选择大小。
三、即使对封条的贴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封条一般贴在显眼位置,要让人容易看到。对于可开启的被查封物,封条就要贴在被查封物的开启位置,要让被查封物在不损坏封条的前提下无法开启。
Ⅳ 撕公安局的封条怎么办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案情的需要,对涉及案件的物品、场所进行查封,目的是为了侦查案件。擅自撕毁公安机关的封条,是违法的,可能会被自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撕毁了,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主动认错,以求得公安机关的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Ⅵ 关于公安机关贴封条的问题
1、应确定公安查封的性质,涉及的罪名;
2、侦查机关只能依法查封与案情有关的财产及其他回资料;
3、期限以法答律规定的侦查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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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封条触犯法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有关规定,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Ⅶ 封条是什么机关发出才有效呢
除了公捡法扣关外,行政执法机关的封条是有效的,这些机关都是执法单仡。
Ⅷ 擅自撕毁行政执法机关封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
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Ⅸ 撕毁政府封条会有什麼处罚吗
撕毁政府封条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9)封条机关扩展阅读
2014年,市民刘兰将某房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按合同约定支付其房屋拆迁补偿款35万余元。由于房产公司难以出示有效证据,且双方签署了拆迁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败诉,同年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房产公司无视已生效的判决书,不进行任何赔付工作。去年4月,法院执行局依法将该公司的财务室贴上封条。后来,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该公司查看,发现封条被撕毁,里面有不少人在工作。执行法官立即拿出手机拍照取证,并询问是谁撕毁了封条,最终得知,是公司经理命令员工撕毁了封条。
根据相关法律,撕毁法院封条,按情节性质不同,可处以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拘留15日。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公司负责人当即承认错误,并向法院写了书面检查,偿还了一直拖欠的案款及利息。
办案法官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本案中,撕毁法院封条擅自进入被查封办公室,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或阻碍执行是违法行为,鉴于被执行人及时悔改,法院决定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