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主送机关
❶ 哪些公文可以省略主送机关
1、公文的一些文种通常是不需要标注主送机关的,例如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周知性文件如公告、通告、公报,规范性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办法,计划性文件如方案、规划、计划,还有决议、决定、会议纪要,等等。
2、要把这些无主送机关的文件发出去,除了公开发布的形式以外,其他文件多是被作为上行报告或者下行通知的附件来发布、传递的,而报告和转文性通知是必须标注主送机关的。
3、可省的还有会议纪要、工作要点、通报等。其实说省也不是真没有,这些公文只是在正文前不写主送机关,但在正文结束后必须注明发送范围,成文日期也移至标题下面。要把这些无主送机关的文件发出去,除公开发布的形式以外,其文件多是被作为上行报告或者下行通知的附件来发布的,报告和转文性通知是必须标注主送机关。
❷ 公文的主送机关是指就是发送机关对吗
你说的是不是发文处理签中“发送机关(单位)”或“主送机关(单位)”哟?你可以参看“http://ke..com/view/897975.htm”,里面有介绍的。
不过我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对主送机关即的理解直白一点就是需要制发的这个文件的受理部门(文件是发给谁,谁就是这个文件的主送机关,呵呵),它既可以是上级部门、平级部门、下级单位以及没有隶属关系的相关部门等。
但愿我说得不会错太多,仅供参考,文件要求,我觉得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地区都不会一样,不用太在意,没有多少人会在意或细看文件关键内容以外的东东,不过发送机关倒是千万不要整错了,呵呵
❸ 公文中主送机关多个要按什么顺序写 抄送机关多个又是什么顺序
首先是“先外后内”,即把同是下一级的各地方政府放在前,本机关的职能部门放在后。
其次是依党政军群之先后顺序。这个原则在党的文件中体现最明显。
在“泛称主送”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有规律的。通常是同级同类机关之间用顿号,同级不同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主送机关结束之后用冒号。
(3)公文的主送机关扩展阅读:
抄送机关名称标注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用横线把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名称前加“抄送”2字用3号仿宋体字左边空1字排字,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末尾用句号。一行不够用二行,二行与冒号后对齐。
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
❹ 一份完整的公文,必须具有主送机关名称
你好!
当然
否则谁知到这个公文要谁阅办啊?
如有疑问,请追问。
❺ 哪些公文可省略主送机关
1、公文的一些文种通常是不需要标注主送机关的,例如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周知性文件专如公告、通属告、公报,规范性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办法,计划性文件如方案、规划、计划,还有决议、决定、会议纪要,等等。
2、要把这些无主送机关的文件发出去,除了公开发布的形式以外,其他文件多是被作为上行报告或者下行通知的附件来发布、传递的,而报告和转文性通知是必须标注主送机关的。
3、可省的还有会议纪要、工作要点、通报等。其实说省也不是真没有,这些公文只是在正文前不写主送机关,但在正文结束后必须注明发送范围,成文日期也移至标题下面。要把这些无主送机关的文件发出去,除公开发布的形式以外,其文件多是被作为上行报告或者下行通知的附件来发布的,报告和转文性通知是必须标注主送机关。
❻ 公文里的发文机关,主办机关和主送机关分别是什么概念,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给好评
先用通俗的话解释下这三个概念吧:
1、发文机关:指的就是发出这份公文的机关。一份文件可以是一个机关单独行文,也可以是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判断发文机关,比较直观的办法,就是看一份文件的“红头”部分(规范的名称叫“发文机关标志”)。一个机关单独行文的文件头的式样一般是这样的:
2、主办机关:理解了上个概念中多个机关联合行文的概念,也就好理解主办机关的概念了。当有多个发文机关时,这几个发文机关中为主办理的那个机关就是“主办机关”。这个主办机关的确定,主要是看发文事项与那个部门的工作、业务范围联系最紧密,或者由那个部门落实最得力。比如如果是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校园五四红旗手”荣誉称号,两部门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是团中央;再如果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某某工作先进院校”荣誉称号,两部门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可能就应该是教育部了。"主办机关"这个概念在公文中最主要的作用有两点:一是不论有多少个发文机关,文件的发文编号是按照主办机关的编号来的;二是在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头上,主办机关一般会默认排印在最上部。
3、主送机关:也就是这份文件要发给(或者送给)哪个机关使用。最简单的就是看文件正文中我们俗称的“抬头”部分,主送机关都会在“抬头”中一一列出的。
这三个概念中,前两个概念是有相互联系的。前面已经说了,一份公文,“发文机关”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机关联合行文。而联合行文的机关中,肯定其中一个是主办机关。
第三个概念和前两个没有什么联系。“发文机关”和“主办机关”是指的文件制发的主体而言的,“主送机关”则指的是文件发往的对象。
先说这些吧,对于这三个概念,尽量都是采用了比较口语话的解释,也许不太严谨,但是应该更好理解。如果还有不明确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
❼ 公文中主送、抄送、报送、发文机关分别指什么
发文机关就是文件起草发文单位;主送机关可以是上级也可以是下级部门,主回要看文答件的内容是什么,如请示报告等内容的文件,那就是上级,而规定、通知、制度等内容,主要是对下级;抄送机关以般是与发文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对文年的内容有关系,但不可强制执行,可参照执行,也可作为了解,才用抄送的形式。
❽ 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都是一个,但有的公文可以没有主送机关
这种说法不准确。
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
上行文主送机关是一个;下行文主送机关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如果是普发下行文,主送机关可以省略。
需要注意的是:主送机关省略,不等于没有主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