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但审计过程中发现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影响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财政资金的安全,亟待改进与完善。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关键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基础性保证。有的单位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淡薄,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认为内控制度是财务部门的事,有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把关。单位的会计人员扮演“付款员”的角色,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只注重制度的制定,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导致内控制度的制定走过场,内部控制仅仅为“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应付财政检查及审计部门审计的装饰品,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全面,没有覆盖到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各个岗位及业务环节,个别单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职务由一个人担任,有的单位即使岗位分开设置,但在实际工作上并没有严格执行,导致少数单位出纳挪用贪污公款长期未被发现。单位固定资产长期处于无专人管理状态,管账不管物、管物不管账的现象严重,损坏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三)监督约束弱化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无内审机构或形同虚设,对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不能起到监督作用,内部控制失效。同时财政管理部门重资金分配,轻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议(一)增强内部控制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性,真正树立起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形成一个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相对完整、有章可循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首先进行分工控制,对单位内各部门定岗定职,明确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的有效分离,互相牵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其次实行业务流程控制,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及报销程序。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所产生的票据,必须进行严格的把关,规范单位财务审批程序和制度。三要加强资金和财产安全控制,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出现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三)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一审、二帮、三促”的作用。由于内审部门对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情况比较了解,应建立定期的内控制度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改进措施,帮助有关控制部门逐步加强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使内部会计控制起到应有的作用。(本文内容仅为个人观点,文责自负)(本文内容仅为个人观点,文责自负)
⑵ 如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
(一)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搞好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在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实施改革的时候,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各行业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行业主管部门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势必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应强调与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特别要求的是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设,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曝光;二是加强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合作,形成有力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的权威性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发生;三是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外部监督者,应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绩效理念,规范收入分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全面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单位的依法理财积极性,以及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自觉性。
(三)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化管理
一是在审计目标上,坚持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和优化内部控制相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审查评价既要揭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缺陷和漏洞,更要持续不懈地促进内部控制的优化,为行政事业单位科学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在审计方式上,实现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审计结合,审计重心前移,实施全过程跟踪、“同步”控制和突出“环节”控制,不但关注控制过程,还重点控制结果,达到降低风险成本,突出增值目标;三是在审计形式上,坚持整合审计和单一审计相结合.既可以采取全面内部控制或专项内部控制审计的形式,也可根据“整合审计”理念,将内部控制审计与和业务审计、信息技术审计、财务审计有机整合起来;四是在审计内容上,坚持全面内部控制审计与专项内部控制审计相结合。一方面,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查评价;另一方面,还可以对政策贯彻落实、业务管理、财务收支、信息安全等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
(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提高审计人员的判断能力
一是加强对内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通过举办审计项目现场观摩会、评比会等形式,使内审人员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以客观、公正态度参与审计项目检查,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协调好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赢得被审计对象的信任和尊重;三是完善内审人员业绩考评办法,要充分引入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奖罚并重,择优上岗,把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绩效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激发内审人员积极性,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有机统一。同时对审计监督应作为而不作为、作为不到位、作为效率低下,应追究相关内审人员责任,有效地保证内审工作质量。
(五)健全内控审计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建设,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单位面临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制度,随时关注现有流程中的控制措施是否全面涵盖了风险,这些控制措施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形成了充分的控制证据,控制措施是否在相关规章制度中予以体现。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及时修正或建立新的内控制度。不断的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使审计工作具有权威性,避免使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一纸空谈。
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哪些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
4、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
5、内部控制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⑷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实施内部审计的认识存有偏差。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各级政府领导,还是部门、单位的领导大都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具有生产功能,没有成本核算,财务只是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的一些收支行为进行的记账活动,没有必要再开展内部审计。这种认识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所改变,但是近年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偏差,认为近年财政部门实施了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物资的购买实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再开展内部审计了,有些领导将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对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认识发生了错位。这些错误的观念,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2.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到位。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履行独立检查职能的部门,其任务是检查和评价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活动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经法规。内部审计对其所检查的经济业务活动要提出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其基本要求是内部审计要具有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内审工作就很难开展。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设置状况是:少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大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虽然也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但基本上没有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而是与财务部门两块牌子一班人马;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虽然配备了审计人员,却没有相应的独立审计机构,如有些单位将所属内审机构置于监察室或纪委之下,根本谈不上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只有极少数较大的隶属省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才有一个不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
3.内部审计的领导层次不清,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受限。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特征决定其领导层次愈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才愈有保障。然而,纵观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层次状况,不难发现,很大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分管的,少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纪检书记分管的,甚至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管的。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如果是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分管审计,显然内部审计监督基本难以真正发挥其作用;如果是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分管审计,由于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一般不过问财务、物资财产管理,一般情况下难以完成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如果是财务负责人兼管内部审计工作,那么实施内部审计就难以达到独立审计的要求,这样的监督只能是流于形式。
4.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不准确,目标不能做到与时俱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应在服从、服务于本部门、本单位总体目标的前提下适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而实际工作中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往往不能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其工作目标,致使审计工作目标脱离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因而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虽然也制定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但实际工作中,忽视了内部审计操作和管理中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没有对审计工作目标进行科学的分解,并在此前提下,辅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责任制度。甚至有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定位在按照领导的意图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开支进行整顿,应付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往往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常常处于例行公事的应付局面之中,从而影响了审计目标的实现,致使内审效果不理想。
5.内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内审的要求。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专业知识,即当前的内审人员不仅要掌握审计、财务知识,更要掌握经济学及其它方面的知识。但目前,从数量上看,内审人员还不能适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从结构上来看,一方面,内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多是年龄较大财务人员,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大部分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或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这些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阅历,但对审计工作还不胜任,而且这支队伍也不稳定。从审计人员自身来说,有的是安于现状,有的是对内部审计工作岗位不满意,因而不能及时更新知识和充实审计知识。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6.内审工作内容过于单一,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仅限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纠正违纪违规事项,实施审计的事后监督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的加快,必将给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财会人员素质的提高,账务处理上的差错将会越来越少,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一财务收支审计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拓宽自身的工作内容才能适应现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7.制度不完善,导致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中,除了一些行业部门制定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外,与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相比,国家审计机关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定详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这种法规的滞后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显得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基本上是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因此在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设的过程中,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的抵制,使审计意见和建议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8.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同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相比较,内部审计工作有较大的灵活性,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内部财经监督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虽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行业主管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但是仔细分析将不难发现,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属于一种会计导向型审计,它主要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疏忽引发的错误,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计划是否完成,政策是否遵守等。这种会计导向型的内部审计在目前所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属比较好的。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是按照领导的意图随意开展,既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也没有按照规章操作,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序状态之中,如超出职责范围审计、操作程序违规、审计方法和手段不当等,从而既影响审计的效率效果,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的产生。
二、解决当前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主要措施
1.通过综合手段,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不能削弱,只能加强。要把审计与强化内部经济监督管理联系起来。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行政发文、政府审计、财政监督等手段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工、财务人员、具体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者对搞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才能不断拓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路子,才能更好地发挥出内部审计保驾护航,服务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的作用。
2.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搞好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在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实施改革的时候,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各行业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行业主管部门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势必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应强调与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特别要求的是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设,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3.正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把定位点确立在为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其各项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根据这种定位,衡量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的标准,也主要应看其在定位点上的作用发挥得如何,而不能单纯地看查出了多少违纪违规问题和多少违纪违规金额。行政事业单位要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思想从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去观察、分析和处理审计工作中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提出决策依据和可行性建议,为领导的决策服务,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后果,立足于帮助,使之改正或找出妥善的解决办法,恰当作出处理和给出建议。要正确地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只讲监督不讲服务,也不能只讲服务不讲监督,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要把二者统一起来。
4.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开展内部审计。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从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范;其次,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控制制度和激励机制以及责任制度,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5.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通过实施“三个结合”不断改革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即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二是微观审计与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出建议;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6.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内部审计工作队伍的目标,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学习和培训、开展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讨,不断总结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等途径,大力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使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以适应新形势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好他们的激励、待遇等问题,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要严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入口质量关,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为人正直的同志调整到内部审计岗位上来;三是要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与财务人员一样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后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更新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内容,增强业务技能,以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要明确审计人员职责,严肃审计纪律,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这决定了审计队伍的素质应该更高、审计纪律更严。
⑸ 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的意义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的意义是:
1、提高行政运行效率
法定的或授予的公共权力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率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效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简化办事程序,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能力和效率的重要措施。
2、 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国家掌握着巨大的资源,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承担着管理和使用的职责。一定要有一套严密的制约机制,杜绝人情交易和暗箱操作,让交易在阳光下进行,杜绝低价、违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节约行政管理成本
外部监管力量有限,很难作到时时刻刻和全面的监督,关键还是要自己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控制制度,制定刚性标准,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4、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反腐败的重要举措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大大减少行政体制上的漏洞,降低了贪污受贿的机率,从一个侧面也保护了领导干部。
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风险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风险如下:
1、单位经济活动事项清单
帮助单位梳理建立包括单位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合同业务、资产业务和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类经济活动事项清单,明确单位各类经济活动事项的主要业务环节和工作流程,如图5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事项清单。
2、单位经济活动管理制度优化方案
帮助单位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制度梳理、评估、优化三个步骤开展,以外部政策法规为依据,结合单位内部管理需求,对现有制度文件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优化完善内控制度内容结构。
3、单位经济活动管理业优化方案
帮助单位梳理并优化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包括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合同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等的管理组织、业务流程以及优化实施方案等,具体按照现状梳理、诊断评估和管理优化三个步骤开展,单位经济活动优化方案如图7:单位经济活动业务优化方案。
(6)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扩展阅读:
开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廉洁工作会议上指出:
“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客观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建章立制,以规范调研、会议、出访以及住房等管理过程。
实现单位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13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⑺ 请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整改方案如何写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整改方案你可以这样写,写一些你们平时用的什么最多,例如车旅费,出差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控制指标写一下就可以了,谢谢望采纳……
⑻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原则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7]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第二章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
第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布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十条
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
组织和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当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报送。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内部控制培训会相关材料等。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五章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本地区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逐级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强化分析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切实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更好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按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确定对象,并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⑼ 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怎么填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写可以按照风险评估、单位层面内部控制、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评价与监督、风险清单等不同方面内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报告还需要包括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要求、内部环境评价、控制活动评价、自我评价的实施、监督与改进模块。
拓展资料: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