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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内控

发布时间: 2020-11-23 05:59:34

① 篮球场地施工方案

篮球场施工技术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电厂海滨电力园#3、4、5、6楼间2个篮球场、1个网球场和2个停车场及其附属的照明、排水设施、围栏和路肩、人行通道等。其中篮球场1184平米,网球场614.4平米,路肩、人行通道铺砖783.4平米,停车场967平米,网球场钢丝网围栏427平米、篮球场围栏64平米,p排水沟168米。
二、EPDM地面网球场、篮球场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地基层
球场地进行定位放样及标高测量后,计算挖深土方深度及立方数,并根据开挖土方的深度和方量,确定使用人工或者机械来施工,确定使用推土机还是装载机施工.在开始施工前,需计划开挖路线,开挖顺序,堆土区域,运土车辆的行车路线。
工程机械使用时,必须有专人来指挥,确保不发生机械伤人的事故.
不管是人工还是机械开挖,特别是装载车辆运土的时候,都有很大的灰尘,所以要注意经常洒水,防止土方起尘,避免伤害人体健康.因为工地离办公楼,住宅楼很近,应多注意防尘,不要因为灰尘而影响职工工作、休息。
对于工程施工散落在园内的泥土,必须及时清理,保持电力园的清洁。
土方开挖时,要严格控制开挖的深度,避免因超挖而带来的回填.超挖对基础造成了不必要扰动,也对基础的处理不利。
(1)原基础改造挖土方:
整个场地进行定位,标高测量后,计算挖深土方厚度及平方数,开始施工,此工序包括清除表土,开挖土方,余土外运,整平埸地,夯实素土.
(2)平整,压实场地:
施工测量人员,测出中线高程及横向坡度,用刮平机整平到规定高程,控制土层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之内进行碾压。
压路机辗压吨重宜采用8-12t,方向沿纵向路中辗压,行车速度25-30m/min,重叠辗压平整坚实为止,一般碾压5至8遍。
压路机碾压路基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a、碾压前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b、根据现场压实试验提供的松铺厚度和控制压实遍数进行压实控制。
c、路基填土压实时,采用18-21T光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进行碾压;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第一遍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
d、各种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开始时用慢速,最大时速不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重迭50cm,对三轮压路机重迭后轮宽的l/2,前后相联两区段纵向重迭1米;做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使用夯锤压实时,首遍各夯位应紧靠,如有间隙应不大于15CM。次遍夯位应压在首遍夯位的缝隙上。如此连续夯实,直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2、碎石垫层
素土基层报验合格后及时按图纸设计要求,采用碎石作垫层。测量员放好垫层边线,按设计要求控制垫层的长宽和厚度。厚度为10cm,要求垫层平整并夯实。
3,沥青混凝土层
(1) 沥青混合料的拌制
沥青混合料的拌制在场内采用拌和机械拌制.拌制程序为集料掺配,加热烘干,称量,然后同称量后的热沥青在一起拌和,形成沥青拌和料。
沥青混合料的拌制需在一定温度下进行,拌和温度一般控制在150℃-170℃,具体温度根据沥青和混合料的类型确定.沥青与混合料在拌和前须经检验合格,拌和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无白花料,无离析,无结团结块,无沥青过热发焦等现象。
(2) 运输
沥青混合料采用翻斗车运输到摊铺地点.混合料送到摊铺地点的温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为防止沥青与车厢的粘结,车厢底板上应涂薄层掺水柴油(油:水为1:3)。
(3) 摊铺
基层准备:基层必须平整,坚实,干燥,标高和横坡符合要求.对基层缺陷用沥青碎石材料填补。
沥青混合料摊铺:在球场两侧距路面边沿30cm-50cm处,测放每10m(曲线上为每5m)一个钎或测墩,用水准仪按球场设计纵坡及横坡计算各测点高程,根据施工余量下返测设高程,在测钎或测墩上挂上钢丝绳,用倒链紧固至钢丝绳无下垂挠度。
用摊铺机按松铺厚度以4—6m/min的速度,匀速,连续地进行摊铺作业,并每隔5—10m对摊铺厚度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摊铺机熨平板高度后再前进。
(4) 压实
当摊铺前进30-60m后,量测摊铺面沥青混合料温度为110℃-120℃时,开始上双轮光滚压路机进行碾压.在路幅宽度内应由边到中,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碾压.重叠轮宽1/2以上.静压一遍后,在同一横断面选点测定压实度.复压时采用振动压路机压实3-4遍,每遍压实后均测定压实度,直至设计要求的压实度.然后再以双轮光滚压路机进行终压赶光1-2遍.
(5)摊铺沥青时预埋好围网网架的铁制预埋件。
4,EPDM弹性橡胶面层
在沥青混凝土基础表面涂刷一层(1.5mm)粘结剂,其作用:
填补平整沥青表层.
提高沥青混凝土表面的软化点,防止日晒高温下发生软化现象.
提高沥青混凝土层同EPDM特制橡胶颗粒层的粘合力.
5,EPDM橡胶面层部分
材 料:彩色EPDM橡胶颗粒:具有高弹性,耐晒,耐磨,耐老化,防霉,防滑,不褪色等性能
施工工艺:
a.按配方要求,将各组份定量送到施工现场。
b.搅拌:先放入甲,乙组份搅拌3分钟,加入催化剂搅拌2分钟,均匀后将料倒入摊铺区域内。
c.用铝合金刮板将胶料刮平,保证各部位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d.修边:用油灰刀将边部接缝接好。
6,画线部份
a. 材料:弹性丙烯酸聚氨酯画线漆.
材料特点:耐磨,不变色,附着力强.
b. 用鉴定过的钢尺,经纬仪放设点位线,各点位数据参照体育工艺的要求,内控相对误差为±0—±1/10000.
c. 按点位线及色别喷漆。
7、围栏施工
在基础施工时预埋好围网网架的铁制预埋件,拉网采用包塑钢丝网,安装拉网用专用工具拉紧,然后用便铁条及自钻螺丝钉固定。
三、混凝土地面篮球场地施工技术方案
1、地基层,施工方法同上。
2、碎石垫层,施工方法同上。
3、C20混凝土面层
(1)、原材料准备
A.水泥 :选用PO.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注意水泥存放的有效期,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同时注意存量,保证有充足的水泥存量,以保证后继工程的施工需要。
B.黄沙:采用长江河砂,砂的细度模数控制在2.3~3.0中砂.
C.碎石:采用单粒级配碎石,立堆放时注意材料型号分仓堆放,严格禁止混合堆放.
D.施工用水:用洁净的河水或井水,水内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
(2)、安装模板
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弯道等非标准部位以及小型工程也可采用木模板。模板应无损伤,有足够的强度,内侧应光洁、平整、顺直,局部变形不得大于3mm,振捣时模板横向最大挠曲应小于4mm,高度应与混凝土面板厚度一致,误差不超过±2mm,纵缝模板平缝的拉杆穿孔眼位应准确,企口缝则其企口舌部或凹槽的长度误差为钢模板±1mm,木模板±2mm。
(3)、混凝土的拌和及运输
A﹑严格按通过设计和试配选定配合比拌和混凝土,用电子称计量,每盘称量必须准确,其客许偏差为:水泥﹢2﹪、砂石+2﹪、水﹢1﹪,每次拌和前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量二次,及时配制混泥土施工配合比,并实行挂牌施工,严格按配合比施工.
B﹑拌和好的混凝土应颜色均匀一致,出料时无离析和泌水现象,当有离析现象时,必须进行二次搅拌;拌和量应按使用的需要量拌和;混凝土的拌和速度按拌和机生产厂家的说明牌标定的速度拌和;从所有材料进搅拌筒到混泥土从搅拌筒排出,其最少拌和时间应不小于2分钟。
C﹑混凝土用专用混凝土运输车运送,在运输过程中和装卸过程中,不得出现离析、泌水等现象,其运送速度应使浇筑能连续作业,路途中不得漏浆、撒料。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离析、泌水等现象,应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砼的离析、泌水等现象,到达现场砼如果有少量离析、泌水等现象,应用人工再次拌和,不允许用加水或其它方法来改变混凝土的稠度,以保证砼的质量。
(4)、混凝土浇筑
A、混凝土混合料浇筑前,应对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的污垢清理干净,模板内侧应刷脱模剂,且接缝严密,不漏浆,钢筋及预埋件的定位、数量,模板的清洁度、结构尺寸、线形等再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B、施工现场工作面无积水,应保持干爽,不得在水下直接浇筑混凝土。
C、混凝土浇注时,混凝土尽量倒在靠近要浇筑的部分,尽量不要再次移动其位置,以免发生离析及钢筋、模板和其他预埋件的位移,混凝土下料时,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超过2m时必须用串筒或溜槽等设施,串筒或溜槽的坡度不应太陡,以免导致混凝土拌和料的离析。
D、浇筑混凝土时应用5CM的插入式振动棒振捣密实,振捣间距应控制在振动作用半径范围内,一般为30cm。振捣应循序进行,振点的间距应保证各点的作用范围有部分重叠,即不应有漏振、过振及欠振现象发生。﹙每振点的振动持续时间应能保证混凝土获得足够的捣实,振捣程度-般以混凝土表面呈现水泥浆和不再沉入为度。﹚
E﹑每棒振捣完成,应将振捣棒徐徐提出。同时避免振捣棒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以免造成模板、钢筋及预埋件位置的位移。
F、混凝土浇筑至顶部时,宜采用二次振捣及二次抹面,如有泌水现象,应予排除砼表面的水。
G﹑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检查模板和支架的坚固性和稳定性,随时进行必要的加固,保证砼浇筑工作的顺利进行,浇筑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模板的支持架和改变模板的支撑点,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对混凝土表面应及时修整﹑抹平,完毕后再抹第二遍并压光,当气候不良时,应用塑料布覆盖加以防护,但在开始养生前,覆盖物不得直接接触混凝土表面,以免影响砼表面的美观。
H、振捣后,可用滚杠或振动梁以及抹石机进行复平,以保证表面平整和进一步增强板面强度的均匀性。
(5)浇筑混凝土时预埋好围网网架的铁制预埋件。
(6)、混凝土的养生
A、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加以覆盖,终凝后保温养护,﹙当日平均气温低低于﹢5 ℃ 时,不宜洒水养生,应用草席和塑料布覆盖保温﹚,养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4d,养生期间,每天洒水的次数等,应据气温来定,但要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
B、养护用水应符合混泥土用水要求,并要求水中不含会使混泥土表面受到污染的化学物质或其他物质。
C、如模板不能在浇筑后12h内拆除,应对模板进行遮盖,防止阳光的直接照射。
4、围栏施工同上。
四、路肩及篮球场、网球场周边人行通道施工技术方案
1、地基层、碎石垫层、C20砼浇筑施工方案同上。
2、面砖铺设
面砖采用仿花岗岩水泥条纹步道石(250×500×60),面砖采用座浆法施工,人工砌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施工。施工中先铺四周边框,调整对角,利用边框花砖挂线,保证表面平整,砖缝顺直。
五、停车场施工技术方案
1、地基层、碎石垫层、面砖铺设砼人行通道。

② 如何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 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五)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主管税务机关限定的期限内办理清算手续。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

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

 税务机关要对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在准入条件、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本通知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各省税务机关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号:财法[1995]6号1995-01-27财政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第八条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第九条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第十条 条例第七条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十二条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第十四条 条例第九条(一)项所称的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二)项所称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三)项所称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二)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第十七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是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及权属变更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不如实申报房地产交易额及规定扣除项目金额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五条所称的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是指与本条例规定的计征对象相同的土地增值费、土地收益金等征收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1994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细则的规定计算征收。

③ 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制度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行为守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办公)、劳动纪律的管理, 严肃公司劳动纪律, 强化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 提高岗位工作效率,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作,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实现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齐抓共管、人人遵守的目的, 特制定本守则。第二条: 本守则参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而制订, 是公司全体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的一般准则, 是公司对内部员工进行劳动奖惩的基本依据。公司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第三条: 本守则由本公司各分厂及部门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 由人事行政部监督、考核,由驻公司保安协助执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制度第四条: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中途怠工停产。 1. 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 按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 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 否则, 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3. 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请假办法按《员工劳动和考勤管理标准》QG/KK18.11-02规定执行; 4. 对擅自中途怠工停产的组织者和鼓动者,将作严厉处置,其他跟随者视同旷工处理; 5. 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视作自动离职, 公司予以解聘。第三章 现场管理制度第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违反者按下列规定处理:1.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工作时间不准吃食物, 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不准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聊天, 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4. 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 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 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 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六条: 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精神饱满, 积极工作, 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在流水线上工作的员工, 一律不准在产品上坐、躺、休息,不准随意踩踏工装板及生产线开动后不准打私人电话, 违反规定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 不准聚赌或违法乱纪,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厂内机动专用的铲车、叉车、手推车在运输工件过程中, 要安全操作限速行驶。不准站在或坐在车上, 违者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4. 车间载货电梯不准搭乘人员上落(送货人员除外),不准用手推车碰撞电梯门及轿箱。损坏电梯安全的要负责赔偿并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阻塞电梯门前走火通道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5. 使用过的运输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 不得随意乱丢弃车辆, 如违反者每人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 茶具器皿必须放在设置的茶具定置位内, 不准放在岗位内或放在流水线下;消防箱及电柜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违者没收器皿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 如因特殊情况提前下班的工人, 立即收拾现场和工具后, 应迅速离开, 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 员工岗位的工作箱、工具箱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要保持清洁, 并按定置要求摆放, 违反者每人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第七条: 除规定的吸烟区外, 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第八条: 严禁员工上班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操作,如有发现则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注意厂区、办公室及洗手间的环境清洁卫生, 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及便后不冲水, 否则一经发现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第十条: 在公司饭堂就餐的员工, 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和秩序, 自觉排队取饭, 注意节约用水。凡外购饭盒在办公室内进餐者,午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卫生间废纸篓内,由清洁工上班后负责清理;晚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办公大楼指定大胶桶内并盖好盖。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第四章 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管理规定,违反者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 进入厂区的单车、摩托车必须按区域停放, 要自觉维护停车场卫生。为防止摩托车被盗,各摩托车主请自觉上防盗锁, 否则由保安上锁, 由车主写检讨交主任(科长)以上领导签名,再由值班保安登记后放行,对三次违章者要进行扣罚; 2. 厂区内必须按指定路线限速20KM/小时行驶; 3.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进厂者, 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 第五章 能源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应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 如有发现浪费能源现象的,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 公司办公楼、通道、卫生间及各车间、仓库等, 白天在光线充足情况下要自觉关灯;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风扇、冷气电源开关;微机、终端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2. 各分厂、部门负责区域内的门、窗、灯、水笼头及电源等一切生产、生活设施, 凡发现有损坏的, 应及时反馈并进行修理, 否则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区域负责人;3. 使用空调时请勿打开窗门,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冬季气温不到5℃时严禁启用暖气, 违反者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六章 着装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每日上班必须按要求穿着工作服(特殊情况例外),着装整齐,违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 进入厂区内必须在左上胸正确佩戴厂牌, 衣冠齐整。凡不佩戴或佩戴不正确的, 或衣冠不齐整, 员工、组长级违反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科长级违反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部长级违反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 穿拖鞋进厂者, 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或驱逐其出厂, 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 机修车间、热交换车间冲压组及焊接组、喷涂车间作业组及特殊工种员工上班不准穿凉鞋, 违者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七章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财产物资, 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的, 处以被损坏公物价值的5倍罚款。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带出厂区的一切物品的包与袋, 必须主动接受值班保安员的检查,自带物品进厂必须进行登记。拒绝检查的, 保安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并报公司领导。若发现员工盗窃公司财产物资和技术、商业情报的予以除名, 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并按盗窃财物价值的三倍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八章 考核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各部门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对下属的错误行为应负有管理责任, 凡管辖范围内人员违反以上规定3次/月, 则按B类扣罚标准扣罚责任领导当月工资。第十七条:扣罚标准:A类100元、B类50元、C类30元、D类10元。第十八条: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还可视情节轻重进行电子邮件曝光公布。曝光公布可单独使用,也可与罚款手段并列使用。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02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实施, 此前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守则不一致的, 以本守则为准, 按本守则执行。 审核: 批准: ** 公 司 二Ο* * 年 * 月 日

④ 物业管理中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检查有啥内容

5.3.2 房屋管理
5.3.2.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巡查、维修、保养记录。
5.3.2.2 每年一次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定组织维修。
5.3.2.3 每半月 1 次对单元门、楼道内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门窗关闭正常,门窗玻璃保持 90%以上的完好率。做好相关巡查记录。每年 1 次以上(应于雨季前安排)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制定维修方案,并与委托方或业主委会员协商安排专项修理。
5.3.2.4 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与业主在装修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修期间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3.2.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违反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3.2.6 墙体表层无明显剥落,地坪、地砖基本平整,如有缺损,及时修补。
5.3.2.7 物业区域主出入口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5.3.2.8 物业区域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每月检查 1 次,保证标识清晰完整。

5.3.3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5.3.3.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 90%以上,急修及时率达 95%。
5.3.3.2 有设施设备的运行、巡查、维修、保养等记录,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3.3.3 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3.3.4 属于小修范围的共用设施设备,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共用设施设备,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3.3.5 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3.3.6 按合同约定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5.3.3.7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消防通道畅通。
5.3.3.8 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5.3.3.9 不定期巡视路面、侧石、围墙、窨井、健身设施等;要求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除外),窨井不漫溢,围墙不倾斜,窨井盖无缺损,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规范。
5.3.3.10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0%。损坏的应在一周内修复。
5.3.3.11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

5.3.4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5.3.4.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受过相关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能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3.4.2 物业区域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整洁和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5.3.4.3 不定期巡逻,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5.3.4.4 地面、墙面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地面有停车点,车辆有序自行停放(非机动车)。收取看管费的车库(棚)24 小时有专人管理,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辆停放有序;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设施,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5.3.5 保洁服务
5.3.5.1 路面、绿地、明沟无明显暴露垃圾;宣传栏、健身设施等每 2 周擦拭 1 次。
5.3.5.2 根据物业情况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散落垃圾,无明显异味。生活垃圾每天清运 1 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消毒和灭虫除害。
5.3.5.3 小区按规定设置果皮箱,每日清洁 1 次,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5.3.5.4 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 1 次,发现异常及时做出清掏计划。。
5.3.5.5 楼道每周清扫 1 次,走道、门厅、楼梯地面无垃圾、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5.3.5.6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试一次;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污渍。
5.3.5.7 天花板、公共灯具定期除尘,保持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5.3.5.8 走廊、楼梯窗玻璃每季度清洁 1 次,门厅玻璃每月清洁 1 次,目视基本洁净。
5.3.5.9 天台、屋顶每季度清扫 1 次。
5.3.5.10 电梯轿厢保持整洁,操作板处无污迹。
5.3.5.11 大理石地面、墙面按合同规定定期保养。

5.3.6 绿化养护管理
5.3.6.1 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
5.3.6.2 以绿为主,绿地内植物覆盖率在 50%以上。
5.3.6.3 花草树木目视外观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无严重病虫害。
5.3.6.4 绿地植物存活率 95%以上。
5 服务质量要求

5.1 一级
5.1.1 基本要求
5.1.1.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5.1.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
5.1.1.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涉外物业管理的管理人员具备外语会话能力。
5.1.1.4 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5.1.1.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仪容整洁规范。
5.1.1.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 20 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处理,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回访率达 100%。
5.1.1.7 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节假日有专题活动;每年组织 2 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5.1.1.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5.1.1.9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5.1.1.10 制定装修登记、告知、监督、检查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和报告。
5.1.1.11 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业主沟通面不低于 90%;每年至少 2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处理率达 98%以上。
5.1.1.12 获得国家或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或制订相应的争创规划。

5.1.2 房屋管理
5.1.2.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巡查、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准确。
5.1.2.2 每年 3 次以上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5.1.2.3 每 3 日 1 次对单元门、楼道内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门、窗开闭灵活,无异常声响;门窗玻璃无破碎。每年 3 次以上(雨季前须安排 1 次)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雨季前 1 个月要对屋顶进行检查,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做出专项维修计划,与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安排专项维修。
5.1.2.4 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与业主在装修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1.2.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违反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1.2.6 墙体表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墙面无明显污迹。
5.1.2.7 物业区域主出入口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5.1.2.8 物业区域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每月检查 1 次,保证标识清晰完整。

5.1.3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5.1.3.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 98%以上,急修及时率达 100%。
5.1.3.2 设施设备运行、巡查、维修、保养等记录准确、完整,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1.3.3 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1.3.4 属于小修范围的共用设施设备,应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共用设施设备,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1.3.5 每年保养 1 次水泵,泵房整洁,每年不少于 2 次清洗水箱、蓄水池,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水箱、蓄水池管理应具备一箱一卡,不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证二次供水正常,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5.1.3.6 保证电梯 24 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2 小时内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立即到现场做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如因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或由业主要求专人
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 (突发事件或维修保养除外) 。
5.1.3.7 消防泵每月启动 1 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 1 次,保证其运行正常;消防栓每月巡查 1 次,保持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每月检查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检测;每年 1 次检查消防龙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 1 次放水检查;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消防通道畅通。
5.1.3.8 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5.1.3.9 不定期巡查路面、侧石、井盖、休闲椅、凉亭、小品、水景等,健身设施、儿童乐园随时检查,发现损坏的,一周内修复。保持道路和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保持景观原貌,保证室外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需更换除外)。每周 1 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规范。
5.1.3.10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8%。损坏的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
5.1.3.11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

5.1.4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5.1.4.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受过相关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每周定期参加安全保卫知识与技能的岗位培训,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能恰当地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实战演练;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器械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会讲普通话;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5.1.4.2 物业区域各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6:00-20:00 设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对不熟悉人员进入,可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业主,决定是否放行;对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其他劳务人员实行登记;对进出车辆实行证、卡管理;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进行记录。
5.1.4.3 根据物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巡逻方案,原则上每 2 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增加巡逻频次,有巡逻记录;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巡逻人员 5 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5.1.4.4 设有监控中心的,应对控制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并保证 24 小时开通,监控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5.1.4.5 有火、水、警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5.1.4.6 物业区域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有专职人员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库 24 小时有专人管理,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每日清洁 1 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

5.1.5 保洁服务
5.1.5.1 保持路面、绿地目视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 1 小时;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宣传栏、标识牌、小品、健身娱乐设施每日擦拭 1 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水景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及时清除道路积雪。

5.1.5.2 根据物业情况设置垃圾桶,有专人管理,垃圾封闭存放,每日清理 2 次;保持垃圾桶及周围清洁、无异味;垃圾箱、房整洁、干净、无异味;消毒灭害措施完善。
5.1.5.3 公共卫生间设置卫生桶,小区按规定设置果皮箱,每4小时清理1次,每日擦拭1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5.1.5.4 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 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 1 次,发现异常及时做出清掏计划。
5.1.5.5 楼道每日清扫 1 次,走道、门厅、楼梯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
5.1.5.6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试 1 次,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5.1.5.7 天花板、公共灯具定期除尘,保持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5.1.5.8 走廊、楼梯窗玻璃每周清洁 1 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 1 次,保持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迹。
5.1.5.9 天台、屋顶每月清扫 1 次,无垃圾堆积。
5.1.5.10 电梯轿厢保持表面光亮、无污迹,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
5.1.5.11 大理石地面、墙面每年养护 2 次以上。

5.1.6 绿化养护管理
5.1.6.1 绿化布局合理,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
5.1.6.2 利用植物、山石等设置景点。
5.1.6.3 绿地内植物群落、层次明显。
5.1.6.4 花草树木定期修剪,目视外观长势良好,无杂草,无病虫害,每年打药不少于 2 次。死亡树木应在植树季节及时补栽,无黄土裸露。
5.1.6.5 绿地植物存活率 98%。
5.1.6.6 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长年基本完好。
5 服务质量要求

5.1 一级
5.1.1 基本要求
5.1.1.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5.1.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
5.1.1.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涉外物业管理的管理人员具备外语会话能力。
5.1.1.4 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5.1.1.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仪容整洁规范。
5.1.1.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 20 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处理,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回访率达 100%。
5.1.1.7 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节假日有专题活动;每年组织 2 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5.1.1.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5.1.1.9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5.1.1.10 制定装修登记、告知、监督、检查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和报告。
5.1.1.11 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业主沟通面不低于 90%;每年至少 2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处理率达 98%以上。
5.1.1.12 获得国家或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或制订相应的争创规划。

5.1.2 房屋管理
5.1.2.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巡查、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准确。
5.1.2.2 每年 3 次以上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5.1.2.3 每 3 日 1 次对单元门、楼道内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门、窗开闭灵活,无异常声响;门窗玻璃无破碎。每年 3 次以上(雨季前须安排 1 次)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雨季前 1 个月要对屋顶进行检查,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做出专项维修计划,与委托方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安排专项维修。
5.1.2.4 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与业主在装修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1.2.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违反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1.2.6 墙体表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墙面无明显污迹。
5.1.2.7 物业区域主出入口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5.1.2.8 物业区域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每月检查 1 次,保证标识清晰完整。

5.1.3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5.1.3.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 98%以上,急修及时率达 100%。

⑤ 如何建立安全承诺公告内控研判机制

一、总体要求
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安全风险研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2.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3.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
2.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及仪表系统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
3.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各项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过程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管理等;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按照安全风险辨识结果,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是否落实管控及降低风险措施;重大隐患是否落实治理措施。
四、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
1.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要每天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压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
2.在布置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工作任务时,既要向下级交任务、交工作、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安全要求。
3.对下级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上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5.在生产装置、罐区、仓库安全运行,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风险可控、重大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前提下,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等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并上传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企业负责人代履行安全承诺工作。
五、安全承诺公告
(一)主要内容。
1.企业状态:主要公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如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特殊作业及种类、次数;是否存在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
2.企业安全承诺: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
(二)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上午10时更新,至次日上午10时。
2.公告地点: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显示屏(安全承诺公告牌示例见附件)。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安装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三)基本条件。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1.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相关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
2.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治理措施的;
3.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措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当天对重点装置、罐区以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没有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4.特殊时段没有带班值班企业负责人的。
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的监督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于2018年11月30日前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于逾期未建立制度、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动态监管,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督促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发现企业存在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等情况时,积极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信息平台,在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对企业进行固有安全风险分级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企业承诺公告的动态风险,建立每日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并按照分级结果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实施日志式管理。
5.有关中央企业要督促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完善责任体系;从集团公司层面制定总体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结合实际,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⑥ 报销定额发票需要在发票上说明购买什么东西吗

在定额发票上注来明购买的是什自么东西,这个要求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正规的企业应当这样。
因为,从企业内部管理上来说,任何东西都必须清楚记载来源和去向,包括一支笔、一个本,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止套取、挪用公司资金现象的发生。
从税务要求来说,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可以税前列支,前提是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即发票),而且必须确定发票具体的办公用品名称和数量,如果简单写“办公用品”,是不得税前列支的,企业就得多交税。
另外,现在定额发票一般用于停车场、洗车店等特定行业,几乎不会用于销售办公用品。

⑦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哪些制度

一、行政部

《员工手册》

《内部文件服务制度》

《劳动人事服务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员工培训制度》

《车辆服务规定》

《制服服务规定》

《食堂服务制度》

《办公设备使用制度》

二、财务部

《会计核算制度》

《代收代缴服务制度》

《财务分析制度》

《发票收据服务制度》

《凭证审核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收款服务制度》

《付款服务制度》

《借款服务制度》

《固定资产服务制度》

《报销服务制度》

《支票服务制度》

《印章服务制度》

《临时停车票服务制度》

《库房服务制度》

《物料采购服务制度》

三、客户服务部

《物管员服务用语规范》

《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办工用品申购、领用制度》

投诉处理、回访制度》

《物业服务工作报告制度》

《服务人员巡查制度》

《住户意见征询制度》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流程》

《交房服务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装修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报修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回访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求助服务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有偿服务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各类服务标准》

四、运行维修部

《设施设备接管验收制度》

《设施设备运行服务制度》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制度》

《设施设备外委服务制度》

《设施设备报废服务制度》

《设施设备更新采购服务制度》

《二次供水服务制度》

《水电气耗用服务制度》

《维修安全工作服务制度》

《计量器具校核服务制度》

《电梯安全服务制度》

《背景音乐服务制度》

《配电房巡检制度》

《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消防系统定期巡检制度》

《消防系统外委服务制度》

《消防服务制度》

《弱电系统服务制度》

《生活水箱水位控制系统》

《配电房计量器具》

《安全用具校检制度》

《自用、公用能耗计量》

《及使用服务制度》

《配电房安全用具使用服务规定》

《供配电设施安全运行服务规定》

《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规定》

《供配电设施停送电服务规定》

《弱电系统定期保养规定》

《生活水泵组定期保养规定》

《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生活水泵组安全操作规程》

《生活水箱补水安全操作规程》

《安防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楼宇对讲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运行服务制度》

《电梯保养服务与维护制度》

《电梯机房服务》

《停生活用燃气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困人解困工作流程》

《停水应急标准作业规程》

《意外或计划停电气工作流程》

《消防泵组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主机安全操作规程》

五、保卫安全部

《秩序维护内务服务条例》

《门卫服务制度》

《巡逻服务制度》

《监控室服务制度》

《交接班制度》

《秩序维护人员训练服务制度》

《警具服务制度》

《消防服务制度》

《停车场服务制度》

《报警器报警处理工作流程》

《盗窃处理工作流程》

《火情火警应急方案》

《火情火警应急标准作业规程》

《内务服务规定》

《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急措施》

《对讲机的使用服务制度》

《钥匙服务制度》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奖罚制度》

《公共秩序维护员交接班制度》

⑧ 小区沥青路上的地埋灯怎么施工安装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具种类和款式都是比较多样的,不同的灯具安装的位置和区域也是不同的。地埋灯相信不少的人们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有什么用途,那么什么是地埋灯?地埋灯的安装事项有哪些呢?我们来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地埋灯的安装事项
地埋灯的安装事项—什么是地埋灯
地埋灯在我国科技照明领域应用很广泛,由于它是埋在地面供人照明因而得名地埋灯,电 压:12V—220V 功 率:1-36W 防护等级:IP6.5 控制方式:内控,外控,DMX512控制均可;光源有普通光源和LED光源两种,大功率LED光源及小功率LED光源一般为单色的,灯体普遍有圆形、四方型、长方形、弧形型、LED光源有七色,色彩比较绚丽多彩。地埋灯广泛应用于广场、酒楼、私人别墅、花园、会议室、展览厅、小区环境美化、舞台酒吧、商场、停车雕塑、旅游景点等场所等灯光装饰。
地埋灯的安装事项—地埋灯的安装技巧介绍
1、在LED地埋灯安装前,必须先切断电源。这是所有电器设备安装的第一步,是安全操作的基础。
2、在LED地埋灯安装前,应先整理灯具配套用的各种零部件。LED埋地灯是被埋入地下的特殊景观LED灯具,一旦安装时少装了零部件想要重新补装是很麻烦的。所以在安装前就应准备好。
3、在LED地埋灯安装前,应先接照预埋件的外形大小挖好一个孔,然后将预埋件用混凝土固定。预埋件起到了隔绝LED地埋灯主体与土壤作用,能保证LED地埋灯的使用寿命。
4、在LED地埋灯安装前,应自备一个IP67或IP68的接线装置,用于连接外部电源输入与灯体的电源线接。而且LED地埋灯的电源线要求采用经VDE认证的防水电源线,以保证LED地埋灯的使用寿命。
对于地埋灯的安装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地埋灯的安装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地埋灯有需求的家庭或者是企业都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合适得地埋灯。地埋灯的款式和形状是比较多的,消费者在选购的时候也是比较方便的。

⑨ 军车为什么过收费站不要钱

军车过收费站不要钱是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其他免费车辆按此规定执行。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9)停车场内控扩展阅读:

将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技术引入军车管理。

将军车行车执照和公路电子收费用户卡有机整合,当车辆进入ETC通道时,收费站管理系统自动核对车辆信息,假冒军车不予通行并立即通告军队有关部门查扣。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总部文件精神,内控外治净化军车管理环境,集中对豪华车辆悬挂号牌、军车出入高消费场所、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⑩ 推荐一下有关汽车美容店内部管理知识

学这一行业一般3-4个月就可以,但是要精通需要进行实地的练习,一般要好几年才能说是精通!现在汽车美容行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主要看是在哪一个地方,一般的美容师都有2000元以上的收入,有些全能的技师达到3000-5000元不等!方案一: 经济型投资投资额 20万元左右;经营面积:80-120平方米;工作人员:5到8人;投资项目:汽车美容及装潢。 相对于汽车修理来说,汽车美容及装潢较易经营,且投资额不会太大。而且,相关产品通过代销方式经营,亦可省去许多前期投入,资金介入量相对较小。此类经营项目的资金回笼期,一般在9-10个月之间。此外,对经营者来说,该类投资风险的隐患,只是存在于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尽管市场众口难调,但有量的基础为保证,使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值较低。 方案二: 实用型投资投资额:50万元左右;经营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工作人员:10到15人;投资项目:汽车装潢及日常保养。 该类经营项目资金的回笼期,一般在10个月左右,毛利率约30%。其投资风险隐患,多存在于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因此,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汽车专业知识。换句话说,只有技术和服务质量过硬,汽车美容店才能在市场上站得住脚。如何开一家专业的汽车美容店第一部分:汽车美容行业市场一、汽车养护美容行业市场前景二、汽车养护美容行业市场存在的问题三、汽车养护美容行业的利润分析四、汽车养护美容行业的运营模式第二部分:如何开一家专业的汽车美容服务店市场定位 开店前做得最多的事情,应该是市场调查,调查所在地其他同行的日常经营情况,经营档次和客流量还有经营项目是主要了解的内容。只有在充分了解了对手的情况后,才能更好的制定出自己的经营路线取长补短。是做大排档还是专业店这很关键,关乎到日后的可持续发展和新业务的拓展。 当地市场调查的调查项目你的投资有多少?对核心技术掌握的程度? 你的技术骨干有多少?店铺的位置怎么样?经营商圈内的目标顾客群体和潜在顾客群体怎么样?店面经营面积有多大?如何进行划分?店面外的停车位置有多少?准备经营那几类项目?店面装修如何?周围的竞争对手如何?他们的优势与劣势如何?该项目整个城市中最大的几个经营着的发展范围如何?你们城市对该项目的管理情况如何?你的经营管理理念和路线是什么?怎样来推广这些经营管理理念和路线?你如何建立一个稳定\团结\向上的团队?还有如何进行宣传推广? 开店前的准备如何选择有效的经营地址?选择汽车美容的店址时应该认真分析的五大原则:1.车流量:车流量影响“含金量”,对于一个汽车美容店来说,店铺周围道路的车流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2.人居环境:店铺周围的商业氛围和居住人群的层次,这决定了店铺覆盖范围内的轿车保有量和消费水平。以上两点是汽车美容店选址必要考察的前提。3.车辆进出的方便性:店门前要便于不同行驶方向的车辆进出,避免有花台、路基、隔离带等障碍设施,便利性是赢得流动性客户的重要前提。4.店周围可容纳车辆的场地大小: 店铺周围尽量有足够大的空场地,能容纳较多的车辆停放,否则在客流量大的时候形成拥堵会造成生意大量流失,长此以往会使客户失去兴趣从而选择其它更方便的服务店。而且,店铺周围的空场地通常是免费的,这显然可以在付出基本房租成本的前提下得到更多的可利用空间。$数字$5.污水排放:污水排放系统也是汽车美容店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因为这会影响到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否则在日后应对环保检查将是一件很头痛的事情,甚至会影响到店铺能否被允许继续经营下去。汽车美容店面设备方案:如何办理汽车美容店面手续汽车美容店经营的项目一. 新车开蜡二.汽车封釉美容三.漆面打蜡四.漆面抛光五.底盘装甲六.汽车内饰桑拿七.汽车漆面划痕修复八.车内真皮制品的护理九.光触媒内室杀菌消毒十.轮胎翻新十一.车身彩贴十二.汽车内部装饰十三.汽车防爆膜十四.安装倒车雷达十五.中央门锁十六.防盗器十七.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十八.汽车隔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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