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听证会
开庭前的一个前置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在立案再审之前要举行听证。但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程序。
Ⅱ 刑事申诉。立案庭接受材料后说开听证会后才能正式立案。但三个月了还没有听证,我想知道听证会有期限吗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Ⅲ 民事案件听证会后多久又结果
不是民事案件吧~
行政案件才有听证会的
你的意思是一审从立案到庭审用了2年 而且还没结案 如果是这样的话 已经超过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限了 既然如此 就只有等待了
Ⅳ 没有证据立案刑拘取保候审,检查院又叫开听证会什么原因
的游证据立案刑拘取保候审检查院又叫开听证会空气原因,的游证据立案刑拘取保候审检查院又叫开听证会空气原因。
Ⅳ 请问政府不给我们听证会结果,我们去法院行政诉讼,法院不给立案,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要的是什么听证会结果?什么案件的?
如果是行政处罚案件,那么听证会结果将会体现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以你可以直接起诉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也一定会让你立案,在诉讼中你就可以看到听证会记录以及内部研究记录了。
如果是某种行政许可的听证,比如拆迁、物价之类的,你可以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注意,你得向政府的工作机构申请,比如拆迁听证向房管局申请、物价听证向物价局申请听证。如果政府不理睬你,到时候你可以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法院不予立案,这个问题也很好解决。收件法院在七日内不予立案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并且说明“原收件法院不予立案,所以越级起诉”。
祝你愉快。
Ⅵ 民事案件申诉立案后招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是听取双方的意见,到底能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Ⅶ 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再审案件一定会举行听证会吗
有些事情不能完全按规定来执行,再审案子太多,法院忙不过来,自然就要延期,院长签个字就延期了,很正常。新民诉法实行后,我们这高院一个月200多件申请,3个月绝对不够处理。你安心等吧,最长半年,这期间法院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你当然有权利要求开听证会,但是开不开还是法院说了算。你现在是复查阶段,还没确定立案,你要把证据尽量提出来,否则立案不成的话,你留着证据也没有。
能说的就这么多了,祝你好运
Ⅷ 刑事申诉在法院立案庭接受材料后是必须开听证会吗或者听证会是立案的必经程序
嗯
Ⅸ 申请高院再审已经立案听证会也开了,多久才能知道再审的通知
按规定是三个月内,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9)立案听证会扩展阅读:
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Ⅹ 再审立案审查是啥意思
再审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再审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等事项.。
一、民事申请再审诉讼的成立要件
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是当事人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为有错误,以申诉方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出再次审理,请求撤销原裁判的诉讼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或再审申诉,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登记后立卷审查。”
申请再审之诉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是实质要件,即必须具有再审事由。在生效的裁判中存在重大瑕疵并且对当事人的权益构成严重损害,这种情形通常在法律中叫做法定再审事由。
再审事由分为绝对的再审事由和相对的再审事由。由于法律尚无规定,判断再审事由是绝对的事由还是相对的事由,以及相对再审事由对生效的裁判结果有无影响与影响大小,只能由法官依职权进行。
二、形式要件
再审申请的形式要件分为一般形式要件和特别形式要件。因为再审申请为独立的新诉,以享有再审诉权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方式开始,所以首先要符合一般起诉的形式要件。
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四个起诉条件,享有再审诉权的当事人,原则上是在原生效裁判中全部或部分败诉的当事人。再审申请除首先应符合以上一般形式要件外,还应具备以下特别形式要件: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权利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超过期限不行使权利的,视为权利人放弃再审诉权。
2、再审申请必须以诉状方式提出。因为再审之诉有其不同于一审起诉,二审上诉的特点,故再审之诉不能以口头提出,只能以诉状提出,且诉状不符合要求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3、再审申请应交纳诉讼费。对再审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为了不交上诉费故意不上诉,待裁判生效后申请再审;或明知裁判公正合法,但因再审不交费,而不断申请再审,甚至利用再审故意拖延时间,延缓执行等问题。
(10)立案听证会扩展阅读:
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的审查方法与范围
最高法院《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诉,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登记后立卷审查。
这一规定说明,再审案件是否需要立案再审的审查工作,由立案庭负责,立案庭立卷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再审案件予以立案并移送审监庭再审。同时也说明,立卷不等于立案,立卷只不过是立案前的审查程序。
当事人认为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立案法官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书后,对当事人接谈一次,并制作谈话笔录,然后组织一次听证会。
根据听证情况,在七日内写出是否立案的审查报告,一个月内由立案合议庭评议,决定是否调卷审查,或发函指示原终审法院限期复查并报结果。调卷审查后,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立案并移送审监庭再审。
听证会分立案听证和提起再审听证。立案听证,主要是由听证法官听取申诉人申请再审的理由,并进行当会举证。听证法官根据听证情况,确定原终审裁判是否存在错误,是否需要调卷审查。
根据需要,还可以再次提起再审听证。立案听证一般做到有诉必理,即诉即听,主要采用纠问式。立案听证后,认为确属无理申诉的,应当口头或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认为申诉有一定道理需要调卷审查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立案审查决定。
提起再审听证,要求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同时参加,由合议庭主持,按以下顺序进行:
1、申诉人宣读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2、申诉人陈述主要申诉理由。
3、被申诉人进行简要答辩。
4、申诉人就申诉理由举证,被申诉人质证;被申诉人提出反证时,申诉人质证。提起再审听证会结束后,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认为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以书面通知驳回再审申请;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依法制作再审裁定书,并移交审监庭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