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事诉讼法应该由哪个机关来制定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
请看《立法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② 民事诉讼仲裁机关是什么
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故两者不能合在一起称呼。
③ 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机关是
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机关是人民法院。
我国现行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的性质。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审判权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即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审判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审判活动。
其中,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④ 提起民事诉讼,应向哪个机关提起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广东比拓律师事务所。
⑤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的机关和有关部门都有哪些

⑥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可以是行政机关吗
行政机关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因此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也可被列为第三人,权利义务与普通民事主体无异。
⑦ 行政机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原告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里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行政机关
⑧ 请问如何起诉机关单位
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人事争议,应该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看了您的问题补充,我的看法如下:你问的问题,实际是本案行政机关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我认为:首先,考试行为是行政行为,只要不存在行政侵权,就不能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你说的情况,是由于试题外泄造成,是具体的犯罪个体造成的,与行政机关本身没有关系,故行政机关没有侵权,所以不存在承担行政赔偿的责任。其二,行政赔偿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
⑨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适应机关
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