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性质
㈠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回侦查任务,答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㈡ 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拓展资料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㈢ 公安分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即公安分局的单位性质)
公安局和公安分局都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㈣ 公安局属于什么机关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部双重领导
㈤ 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
这是宪法写明了的
㈥ 公安机关的职能
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1、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2、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实质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实行的政治统治。
3、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内容包括:专政的目的: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专政的对象:是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专政的手段:是打击、制裁、改造、监督。
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1、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能。
2、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就是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3、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保障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公安机关的性质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的职责具体内容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㈦ 公安机关性质、职能与任务、职责的联系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诸规定因素中的根本性决定因素,并由此决定公安机关的任务、职能。公安机关职责是公安机关基本任务的具体化,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确定的。
㈧ 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你好!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㈨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1.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版要地位权
3.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1.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
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
3.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