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听证会
A. 为什么要举行价格听证会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但是仍有大量公益产品的价格由政府进行管理。为了增加政府价格决策行为的公开性与科学性,我国价格法规定:政府在制定重要的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时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政府定价的质量。
价格听证制度的本质是要求政府在进行决策时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B. 召开价格听证会前收费单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前组织社关面制定价格必要性、行性进行论证《价格》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垄断经营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建立听证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关面意见论证其必要性、行性政府价格决策实行听证制度利于沟通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价格制定面意见利于加强社政府价格决策行解监督促使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本提高政府定价科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性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民主化规范化重要途
C. 食品价格上涨听证会
1、客观评估如今社会物价高速上涨的事实,承认学校食品成本增加的事实。回
2、再度重申学生无经济收答入,学生家庭负担过重的现状。
3、建议适当调整价格,但最好公开成本,接受学生会等组织的监督。
4、学校应想方设法给予食堂补助,一是减轻学生负担,二是保证食堂经营者的合理收益。
5、开动脑筋,开源节流。如拉赞助等,学生帮厨、等等。
总的原则是兼顾各方利益,尤其要代表学生利益,这样才能得到广大师生拥护。
D. 举办价格听证会的意义
你好!
有利于沟通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加深相互理解;
有利于促使回经营者加答强经营管理;
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
有利于使价格决策形成多方制约的格局,
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全面性,
减少盲目性、片面性,使定价更加符合实际。
E. 某市物价局准备召开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居民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2.80元/立方
(1)确定听证会主题;将全班同学分成小组,扮演不同的角色;各小组分别准备材料;模拟听证会的程序,各小组推荐代表陈述观点;听证会主持人总结。(5分) (2)这是公民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这一做法有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间,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民的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答出其中3点即给9分) F. 什么是价格听证会制度 当地物价涨价合理不合理,符合不符合当地人生活水平和收入 G. 高中政治:参加物价听证会为什么是间接参与民主决策而不是直接参与谁懂
最后的决策不是由参加人员作出的。 H. 有关政府价格听证会 1、“什么是听证会?”:从字面上讲,听证会就是听取意见、证明是否正确合理合法的会议。听证会起源于英美,从司法领域引入到立法、行政领域。我国现在的听证会制度又与国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行政、立法领域实行听证制度。 2、(1)关于立法听证:2000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首次将立法听证引入立法程序: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五十八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所谓的立法听证: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如:最近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举行立法听证会。 (2)关于行政听证:主要规定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是为了保证行政程序公开、民主、公正而设立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不同的是:《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行政处罚法》则未做此要求。 3、“法律角度讲这样的会议和别的会议有什么不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与座谈会、论证会相比,听证会具有法定性、程序性、透明度高、参与人员更广泛的特点,表现在: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一般要事先向社会公布,允许公民报名参加,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听证会要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要进行激烈公开辩论;听证前一般都要规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的组成及权利,并对听证内容、方式、听证报告书等作出规定等。 听证会制度追求和体现的是民主、公正、客观,这是它与其他形式的会议的根本不同之处。虽然我国现阶段的听证制度还很不完善,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范围有限、透明度不够、听证会的拘束力较低等,致使听证经常流于形式,人民满意度不高,但能够举行听证,毕竟是在民主的进程中又迈进了一步,期待听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吧。 I. 价格听证会的结论和最后定价的关系应当是怎样的
从1998年5月至今,《价格法》实施整整三年。《价格法》其中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那么,上海的价格听证会制度,究竟实施得怎样? J.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结合物价工作,论述听证具体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热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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